信息类别: 专项规划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1-1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37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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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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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民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九江市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宗旨,2021年民政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社会救助

1.城乡低保。截至2021年12月份,城市低保共219户311人,月发放16.53万元;农村低保共1874户2381人,月发放91.11万元。2021年我市城市低保标准达到765元/月人,补差水平达到490元/人;农村低保标准达到515元/月人,补差水平达到355元/人。

2.特困供养。截至12月底,全市共有特困供养对象232人,月发放供养金16.9万元。特困供养标准达到670元/月,特困供养护理费标准自理人员70元/月、半失能300元/月、完全失能1200元/月。城市特困供养标准达到995元,在4月份完成提标和补发。

3.临时救助。截至2021年12月份,临时救助困难群众231人,发放金额58.34万,其中通过备用金救助215人43.19万元。对缓解困难群众遭遇突发性生活困难起到积极作用。

4.专项治理。一是数据对接及对比。通过每月与乡村振兴部门掌握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与我部门的保障对象交叉比对,筛查出未登记在库的重度残疾人群,形成带摸排对象名单,截至目前,脱贫户1147户4346人中,已享受低保1203人、特困供养139人;易返贫易致贫户14户45人,现已纳入低保36人。二是筛查结果处置。对未纳入保障对象进行逐户摸清情况,将未纳入原因记录在册并根据困难情形实施精准救助;三是符合条件人群应纳尽纳。2021年1-12月份,新纳入一批脱贫户、易致贫返贫户到农村低保范围共32人,其中脱贫户23人,易致贫返贫户9人。

(二)养老服务

1.完善养老服务保障。一是发放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两项”补贴。对具60周岁的低保对象中没有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失能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50元/月,对80周岁以上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补贴,发放经济困难补贴50元/月。截2021年12月,发放171人,月发放0.93万元。二是发放高龄津贴。为我市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待遇。截至2021年12月,发放1806人,月发放29.5万元。

2.建设养老服设施。一是持续推进社区居家养老和农村颐养之家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2021年居家养老项目建设5个,颐养之家项目建设6个,确保在年底前颐养之家覆盖率达到70%,社区居家养老覆盖率达到100%。同时,积极推进茶山街道富华社区嵌入式养老项目建设,目前已基本完成建设。二是推进共青城市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设。社会福利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共设置300张床位,其中护理床位240张,自理型床位60张,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三是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2021年9月份,联合财政、发改、住建、卫健、残联印发《印发《共青城市困难老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共民字 (2021)22号),明确2021至2025年每年任务户数至少完成80户。目前,已选定的100户,已进行逐户上门评估,制定每户改造需求,预计11月底全部完成改造。

3.进一步深化照料服务。开展留守老年人建立探视寻访制度,2021年4月通过公开邀标,引入江西合一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强化“物质类救助”,提供“服务类救助”,对全市特困自理人员展开全方位的照料服务,月均服务160余人,切实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特困人员心坎上。

4.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6月30日及8月4日,我局联合市监局、消防大队对各乡镇敬老院进行联合检查。对各敬老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检查了安全生产及院务管理;9月22日,我局对各敬老院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疫情防控培训。

(三)绿色殡葬

持续巩固火化率、入公墓率两个100%。提升殡葬服务水平。逐步完善城乡公益性墓地配套设施建设,建设停车场、公厕等配套设施。加强城乡公益性墓地管理,合理配置乡镇殡仪服务站。着力打造示范性城乡公益性骨灰堂(公墓)。积极推进殡葬信息化建设。继续实行遗体火化5项基本服务免费等惠民殡葬政策。积极推进殡葬移风易俗。进一步完善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建设,倡导生态安葬、丧事简办,推进丧葬礼俗改革深入开展。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

1.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工作。一是我市积极开展“绿色社区 美丽家园”创建活动。申报金湖乡固村、甘露镇甘露村、江益镇红林村为“绿色社区 美丽家园”示范点。二是积极开展“江西省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申报活动,选举甘露镇米粮铺社区江翠萍书记为“江西省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候选人。三是积极开展“九江市最美社区工作者”申报活动,金湖乡固村袁隆辉书记和茶山街道文华社区张丽华书记被评为“九江市最美社区工作者”。

2.开展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民政局积极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和九江市民政局要求,出台《共青城市社区(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各乡镇(街道)、南湖新城管委会、高新技术开发区、农垦集团按要求对重点人群进行排查,每日按时报送《共青城市社区(村)排查情况汇总表》。各成员单位按照疫情防控(排查)要求,开展防疫工作,并每周报送工作小结,每日向疫情指挥部报送日报情况,督促村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和排查工作,对村(社区)疫苗接种情况进行摸排。

3.全力做好我市“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建设工作。共青城市在2018年被民政部列为“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48家之一(《民政部关于同意将北京市房山区等48个单位确认为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的通知》(民函〔2017〕277号)),我市在全面推进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建设过程中,不断升华移风易俗、完善农村社区志愿服务,提升乡村治理、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形成以共治共享、青年志愿服务、城乡一体服务均等化为核心的具有共青特色的“共青城”模式。2021年,共青城市顺利完成“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验收和终期评估。

4.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市总共有61个村(居)委会,其中40个行政村,21个社区。本届选举我市61个村(社区)共登记选民91297人,其中社区登记选民31031人,行政村登记选民60266人。“海选”阶段经乡镇(街道)党委资格审查,共计提名初步候选人399人,通过纪委监委、统战部等17家单位联审,经组织部部务会议以及联审会议研究讨论,确定正式候选人388人。本次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第十一届村(居)委员会成员248人,其中“一肩挑”58人,主任61人,副主任58人,委员129人,女委员118人,女性村委员49人,大专及以上人数有128人,35岁及以下的人数有110人。

(五)儿童福利

1.及时足额发放资金。我市社会散居孤儿共计5人,发放资金共计7.2万元。完成2021年提标提补工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达到每人每月1200元。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共计66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保障金共计发放72.049万元。完成2021年提标提补工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达到每人每月1200元。我市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共计16人,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共计发放21.744万元。

2.积极开展关爱儿童活动。一是2021年5月28日市民政局干部职工来到苏家垱炳章小学开展“学党史 跟党走 庆六一”关爱未成年人活动,“欢声笑语、其乐融融”,孩子们收获了知识、欢乐和温暖。二是2021年5月30日,市民政局干部职工来到甘露村儿童之家开展“学党史 跟党走 庆六一”关爱未成年人活动。通过开展“学党史 跟党走 庆六一 ”手抄报比赛,让小朋友们了解党史、新中国史,增强学生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树立爱党、爱国、爱家乡的观念。引领孩子们观看未成年人保护法、防溺水安全教育展板,注重保护自身人身安全。三是2021年7月,将共青城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共青城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实行工作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成立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六)社会组织管理

一是促进青年群体有效融入社会,打造青年志愿服务品牌,立足社会组织公益组织市人防蓝天救援队、义工联等开展与民政元素相融合的服务社会举措。二是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厘清合法组织和非法组织关系,全面牵头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彻底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三是加强志愿者服务组织的管理,规范管理并积极引导发展壮大。以党建为引领,结合社会组织党组织主题党日的要求,每月坚持开展各类关爱活动、亲子教育、扶老爱幼等活动。四是积极协助教育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做好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相关审批流转工作,全力做好转为民办非单位的纳管和上报,目前,已全面完成“双减”工作目标任务。五是搭建了“共青城市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平台。将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和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两项工作相融合,梳理和谋划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思路,提升党委引导效能,不断引领社会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和平安建设,打造社会组织党组织特色品牌。

(七)婚姻登记

一是2021年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共办理1588对,其中结婚登记952对,离婚登记191对,补发结婚登记410对,补发离婚登记35对,撤销婚姻登记0对。并做好电子档案的及时录入工作。二是强化服务举措,对窗口办理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完善了《婚姻登记办理指南》将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受理时限、办公时间、监督电话等更加细化明晰,杜绝出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递交的其他材料”等模糊性表述,让办事群众一目了然。三是开展延时措施服务,共受理了预约服务21次,延时服务25次。四是5月20日,共青城市民政局、市妇联、团市委联合举办首届“此生与共,青春有你”集体婚礼。通过举办本次集体婚礼是为了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遏制高价彩礼、婚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引导广大市民群众树立良好的婚姻观、消费观和价值观。五是联合文明办印发《倡导文明婚俗 弘扬时代新风—婚俗改革倡议书》,通过共青媒体、微信、微博、现场发放等方式广泛宣传。六是结合民政工作和党史学习教育,以“民政为民、民政爱民”为宗旨,开展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在“七夕”当天,开展延时措施预约服务为有需要的群众办理婚姻登记服务,进一步提升人们的获得感、幸福感。现场还为新人举行了集体颁证仪式服务和开展了“为爱护航”婚前教育培训,引导新人树立正确的爱情观、婚姻观,倡导婚事新办、喜事简办。七是为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俗改革中作用,全面推动我市婚俗改革试点工作,9月17日市民政局联合司法局分镇举办红白理事会培训班。通过培训也让红白理事会更加了解婚革内容,提升对婚革认识,明确了在婚革中任务。更好的发挥红白理事会的作用,引导广大群众更新观念,提高认识,树立婚事文明办理、节俭办理的社会新风尚,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和乡风文明工作向纵深发展。

(八)区划地名

一是保护地名文化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有序推进。我局在2021年进一步开展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活动。及时对共青城市新增道路和未命名道路进行调研摸排,共摸排梳理出13条未命名道路,现已报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根据《共青城市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加大对居民区、建筑物、道路、街巷等名称的命名更名审核把关,根据联席会议要求,对新建商业小区要求小区名称必须向民政部门报备,否者不予立项。并不断强化监督管理,坚决遏制新的不规范地名产生。二是边界年检工作。我市在上年度和永修县、庐山市签订边界年检协议书并与永修县开展永(修)共(青城)行政区划界线年检工作。三是区划地名编纂。在2021年按计划进行地名志编纂工作,主动与第三方省测绘局沟通联系,加快地名志编纂和档案整理工作进度,尽快完成地名志和地图编纂打印工作。四是扎实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按照与周边市县区联检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有力地推进了平安边界建设创建工作,周边群众友好相处、团结协作,共同维护了行政区域界线,自觉遵守了勘界协议,促进了边界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协调稳定,形成了共建平安边界的良好氛围,未出现因界线纠纷引发群众性械斗和到省、市政府上访的事件,边界地区保持了和谐稳定。  五是做好行政区划管理工作。共青城市对江益镇新增社区光明社区积极做好实地考察评估,征求当地群众意见建议,报共青城市民政局备案,并经上市常务会进行讨论研究后,报送九江市民政局备案,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

(九)慈善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慈善氛围。2021年9月5日慈善日,我局在市民服务中心6号楼4楼开展了“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LED电子显示屏宣传、发放慈善资料、现场讲解法律法规知识等方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慈善精神,弘扬乐善好施、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激发全社会崇德向善的正能量。此次活动,共发放慈善资料以及宣传单100份,传播正能量、履行公民的社会责任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各项公益慈善活动,为需要帮助的人献上一份爱心。二是努力开展慈善救助,实践慈善宗旨。努力开展慈善救助、尽力为特困群众排忧解难作为慈善工作的落脚点,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对精准扶贫对象和贫困大学生给予了救助。2021年2月开展“慈善救急难·你我爱同行活动共资助困难家庭20户,每户2000元,共发放善款4万元;2021年8月开展“爱满人间·助学支教活动共资助贫困学生20人,每个学生3000元,共发放助学善款6万元。安老助孤送温暖活动,发放月饼60盒,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2021年9月7日至9月9日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线上共募集善款187305.87元,线下捐款2320元,共计189625.87元。

(十)流浪乞讨救助工作

截至12月底共接待和劝导救助人员24人,其中接到公安、城管要求协助救助外来本市流浪乞讨精神病3人。对符合救助条件的24人给予救助,让受助人员全部都得到了妥善安置,救助率达100%。

二、特色亮点

(一)养老服务工作。完成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社区居家养老设施覆盖20个社区,老年人颐养之家覆盖28个村。

(二)全国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完成了“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创建工作,并顺利通过终期评估。总结归纳了共(共建共治共享)青(青年志愿服务)城(城乡服务均等化)模式,提炼了共青城市议事协商创新经验“三三制”,创建经验在民政部《乡镇论坛》杂志、“学习强国”中国社区报平台进行了推广。

(三)婚俗改革工作。开展九江市唯一全省首批婚俗改革试点县市创建工作,按照《共青城市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升婚登服务能力,创新婚登服务形式,在“520”举办了共青城市首届集体婚礼、“七夕”举行了集体颁证等特色活动。以抵制高价彩礼为重点的婚嫁习俗改革,与文明办联合印发《倡导文明婚俗 弘扬时代新风—婚俗改革倡议书》,在高校、企业、社区开办婚前教育培训班,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爱情观、婚姻观。

(四)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市。作为九江唯一全省六家之一参与全国首批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市创建。一是构建政府为主导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立联席机制,33家成员单位形成合力整体推进,成立“市乡村”三级保护体系。二是通过社会化购买服务,形成多方参与的保护体系。三是通过培育社会组织,链接志愿服务充实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四是建成“一老一少”服务体系。未成年人和老年人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将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共谋划、同推进,在社区建设中利用党的基层阵地整合,在建设一个颐养之家的同时必须建设一个儿童之家,创新了社区“孩子来得开心、老人来得放心”的“一老一少”服务体系。

三、2022年工作打算

(一)社会救助方面。继续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落实“四个不摘”责任要求,一是织密兜牢基本生活保障底线。持续做好脱贫人口、易致贫返贫人口的动态监测工作,对其中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纳入基本生活救助范围;二是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低收入人口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推动社会救助向梯度化、多层次延伸,不断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力度。三是提升社会救助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管理工作,梳理化解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事项,持续整治低保等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作风问题,同时,根据开展情况,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乡镇,开展实地督导,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

(二)养老服务方面。为扎实做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这项民生实事,聚焦解决老年群体“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推动解决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为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拟通过“公建民营”新模式,引入专业型养老服务企业,打造一所集养老、医疗、护理、康复、娱乐为一体的优质康养中心,届时将进一步夯实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2021年9月份,联合财政、发改、住建、卫健、残联印发《印发《共青城市困难老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共民字 (2021)22号),明确2021至2025年每年任务户数至少完成80户。2022年至少完成80户适老化改造任务。在确保在今年年底颐养之家覆盖率达到70%,社区居家养老覆盖率达到100%任务的同时,规划2022年农村颐养之家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三)绿色殡葬。持续推进绿色殡葬改革。持续推进丧礼俗改革工作,完善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建设。在打造全省示范性殡葬服务设施示范点的基础上,全面提升殡葬设施建设水平,实现“墓在林中、墓在景中”。巩固火化率100%、入公墓率100%,持续推进绿色惠民殡葬。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一是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加强对城乡社区治理建设组织领导。二是完善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对不符合要求的挂牌问题加以清理。三是对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进行业务指导培训,不断提升村(居)干部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五)儿童福利。一是每月10日前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以及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发放到位。二是推进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以及村(社区)儿童之家建设。三是开展2022年度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儿童主任、未成年人保护培训工作。四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积极引导社会工作机构、社会组织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更专业的服务。

(六)社会组织管理。为加强我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推进我市基层民政服务元素有效融合,减少基层多头建设、多项投资、重复浪费的情况,按照九江市、县两级“三大”平台建设战略布局,即“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创新基地、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站指导服务中心”,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我局正在牵头并联合市委组织部、宣传部、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共青城市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 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实施方案》并推动落实,解决我市社会工作人才的培训场所和运行经费,借鉴其他县市区的先行先试有效经验做法,确保我市社会工作人才培育有保障,公益社会组织和助推经济建设的社会团体、民非单位以及社会工作者报考和培训,通过搭建社工站平台,持续巩固我市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推动和构建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为全市民政民生事业谋福祉的良好态势。

(七)婚姻登记。一是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婚姻登记,实现婚姻登记“零差错”,维护当事人权益。二是加强婚姻登记袁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大政策法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登记员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做好执法依据、工作程序等公开工作,对资料不全的,事项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切实提高婚姻登记工作人员为民、便民、利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四是继续积极配合卫计部门,做好免费自愿婚前医学检查和做好延时措施服。五是做好婚俗改革试点工作。一是继续开展集体婚礼、婚礼交友、婚前教育培训活动;二是打造村级婚庆礼堂。为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陋习,在试点乡镇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祠堂等场所打造村级婚庆礼堂。六是做好婚姻登记电子档案的二次录入工作。  

(八)区划地名。一是编制区划图、地名图和地名志,做好成果转化。二是对乡级行政区划界线进行年检并对共青城市与周边行政区划界线进行年检。三是开展地名文化保护,建立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挖掘地名历史和文化内涵。

(九)慈善工作。继续开展慈善救助工作;做好慈善宣传工作。

(十)流浪乞讨救助工作。一是加强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搞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站内各项规章制度学习落实。使救助人员均能依法行政、规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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