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专项规划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12-2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2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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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民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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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市民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保民生、促发展”的目标要求,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2022年重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深入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创建。作为全省首批10个申报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我市构建政府为主导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立联席机制,成立“市乡村”三级保护体系。通过社会化购买服务,培育社会组织,链接志愿服务充实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形成多方参与的保护体系。通过引进社会组织对全市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建档管理,形成了“共青护航,卓越成长”未成年人保护强大合力。目前我市已入选《第一批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目录》。

创新开展婚俗改革移风易俗。一是开展了“推进婚俗改革,弘扬时代新风”婚俗改革宣传活动和“倡文明 树新风 传美德”结婚登记集体颁证仪式活动,引导婚姻当事人在颁证仪式中感悟和铭记婚姻家庭所蕴含的责任与担当。加大婚俗改革力度,推进村规民约建设,倡导树立正确婚丧价值观,深化乡风文明建设利用婚姻登记窗口坚持常态化开展倡导移风易俗宣传,发放倡议书引导前来办理结婚登记新人签订《婚事新办承诺书》。三是创新婚礼方式,开展个性化婚礼。“5·20”、七夕佳节等特殊日子为契机开展颁证仪式、穿汉服行汉礼等婚登形式,引导广大群众革除婚礼陋俗,倡树婚事新办、婚事简办的新时代文明风尚。

(三)巩固拓展殡葬改革成果。加强城乡公益性墓地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一是惠民殡葬落到实处。我市继续实行遗体火化5项基本服务免费,截至11月火化遗体495例,共减免324例,减免金额513838元。城乡公益性墓地实行全免费制度。二是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做到日常有管理、安葬有服务、管理有档案。打造金湖乡二期乡级公益性墓地为示范点,推进智慧殡葬建设,“赣服通”殡葬业务小程序提供网上预约等便民服务。三是开展殡葬改革工作“回头看”行动工作。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全市殡葬改革工作“回头看”行动进行部署。出台了《共青城市殡葬改革工作“回头看”行动方案》,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打造金湖乡公益性墓地二期为全省示范性公墓。充分借助领导小组、工作提示单、民政专报等工作方式,进一步完善骨灰追踪闭环管理不断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回头看”工作。

(四)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推进社会福利院建设。2022年5月份,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了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公建民营方。2022年9月份投入运营使用,该项目解决了全市政府兜底特困群体集中照料问题,满足我市社会失能老年人、230余名特困供养老年人的养老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二是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深入推进民政领域养老诈骗工作,通过摸排,未发现养老诈骗线索、无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的场所。三是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通过完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完成建设20个社区居家养老中心,覆盖率达到100%、完成建设34个农村老年人颐养之家,覆盖率达到85%。完成80户适老化改造任务,提升了居家养老服务品质。四是加强养老自建房安全排查,建立养老自建房问题台账,实行动态销号管理,经多次检查、乡镇街道自查属于非自建房46家,自建房9家,均未发现明显房屋隐患问题。

(五)落实“365天服务不打烊”工作。一是出台印发《关于在全市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推行“365 天服务不打烊”工作方案》,并于5月1日起,在全市村(社区)推行错时延时预约服务。在工作日提供延时服务,在双休日、节假日提供轮班值班服务以及预约服务,切实解决“上班没空办、下班没处办”的问题,实现便民服务“无空档”。二是完善代帮代办服务,对特殊困难人群,各村(社区)梳理并公布帮办代办服务事项清单,提供帮办代办或主动上门办理等服务,实现便民服务“无阻挡”。三是推进就近就便办,严格落实公共服务下沉到村(社区),让群众不出村(社区)能办成更多事项,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六)推进社工站建设方面。积极推动五社联动,实现五乡镇一街道社工站建设全覆盖,加快推进乡镇(街道)、驻站社工机构结合各自职能,统筹联动,逐步梳理、解决社工站建设难点、堵点问题,深入推进社工站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民政职能部门参谋助手和整体推进的作用,搭建协调配合的督导网络,通过定期、持续的监督与指导,强化对区域内社工站项目综合评估,形成“五社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依托社工站建设推进民政民生系统领域各项中心重点工作建设,有效地提升民政工作的服务能力和民政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在疫情防控期间,蓝天救援队等各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志愿者活动,协助各社区开展核酸检测以及疫情防控值守工作,有效缓解疫情防控期间人员不足压力并且通过公开招标,由共青城市白杨树社会工工作服务中心承接运营,效果良好。项目自6月份运营以来,社工一共走访困难人群建档578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月探视巡访一次,合计走访296余人次;在8月份《2021-2022年度江西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评估中,江益镇、甘露镇社会工作服务站荣获得江西省“六化”建设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称号。

(七)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我局积极组织成立共青城市慈善会。在8月26日,共青城市民政局和共青城市慈善会举行“共圆学梦·青春有我”金秋助学资助金发放仪式,为54名困难学子送上党和政府的关爱和祝福。今年在全市开展共青城市“慈善一日捐”暨“9·9公益日”活动,全市共募捐494710.68元,参与人次6200人次,超额完成30万预期目标。

(八)强化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一是做好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提标提补工作。及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做到应补尽补。建立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扶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制度。对家庭遭遇突发困难的对象,给予临时救助。共惠及困难群众5298人,累计发放救助帮扶资金1605.356万元。二是定期建立信息比对共享机制,每月通过OA推送低保、特困供养等名单至乡村振兴、住建、医保、残联等单位。对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督查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开展特困供养分散自理对象探视巡访、数字民政低质量数据清洗工作和社会救助公示栏建设全覆盖。资助2475名低保、支出型对象投保“惠浔保”。

(九)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为深入贯彻落实审计报告上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兜住兜准兜好民生保障底线。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深化推进我市社会救助领域及养老领域、社会事务领域、儿童福利领域专项治理。第一时间出台我市《共青城市社会救助领域及养老领域、社会事务领域、儿童福利领域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联合审计部门组织开展困难群众重点领域专项检查工作。会同审计部门成立工作专班,通过实地到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通过查阅资金使用情况、业务工作台账、会议记录和实地入户核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并形成问题台账、工作报告。完成28个问题的整改工作,追回资金4.45万元。

二、2023年工作计划和要点

(一)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社工工作。一是现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常态化,及时全面梳理更新全市性社会组织大数据,并依托“双随机、一公开”和社会组织年审对全市性社会组织监管形成全覆盖二是支持和培育社会组织中的志愿服务和公益服务组织,按照省市有关要求,优先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引导其壮大组织力量,适时孵化培育成立党组织的发展方向。三是积极开展慈善救助活动,推动共青城市慈善会工作蓬勃发展。

(二)绿色殡葬工作。提升殡葬服务水平。推进全省示范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持续推行惠民殡葬。积极推进殡葬移风易俗。进一步发挥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的宣传引导作用,推进丧葬礼俗改革深入开展。倡导生态安葬,树立厚养薄葬的丧葬新风。做好殡葬改革工作“回头看”行动工作。开展自查摸排,建立问题台账,开展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各项目标任务。推进积极申报谋划2023年共青城市殡仪馆改扩建及城乡公墓建设项目专项债工作,共青城市殡仪馆改扩建及城乡公墓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386.132亩,扩建、新建总建筑面积约954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殡仪馆规划、各乡镇公墓建设,项目总投资1.4亿元,项目建成后将有效缓解群众治丧难题,完善殡葬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巩固绿色殡葬改革成果。

(三)社会事务工作。一是严格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婚姻登记,实现婚姻登记“零差错”,维护当事人权益。二是继续积极配合卫计部门,做好免费自愿婚前医学检查和做好延时措施服。三是做好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在试点乡镇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祠堂等场所打造村级婚庆礼堂。四是做好婚姻登记电子档案的二次录入工作。

(四)儿童福利工作。加强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之家”和关爱阵地建设,常态化做好未成年关爱保护工作,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做好收养评估,完成收养登记。积极开展全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摸排。

(五)社会救助工作。加快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推动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制定出台支出型困难家庭和低保边缘户家庭认定文件。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对明显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清理。通过数字民政对低保、特困供养等在保对象进行不定期符合。做好专项治理后续的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六)养老服务工作。推进社会福利中心公建民营后的管理工作,持续开展“党建+农村互助养老”工作,建设一批可持续运营的养老设施。推进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持续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积极申报谋划2023年养老机构建设专项债工作,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0亩,总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床位数共500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老年生活中心、康复中心、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等。估算总投资1亿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及上级资金补助。目前已完成省级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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