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办理结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7-1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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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共青城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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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芳芳、赵丛聪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以温馨社区‘幸福食堂’试点为大病患者实行免费就餐或低标准就餐服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大病患者政策支持情况:民政社会救助与医保建立了数据信息共享比对机制,每月对新增大病患者进行走访摸排,对家庭困难的患者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帮助,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纳入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刚性支出型困难家庭,同时也积极推送信息给相关部门,如教体、电力、水务等,打好了政策的组合拳。2025年1—6月以来,向医保推送6批次数据,核查因病返贫、因病致贫200人,纳入社会救助保障体系24人,救助金额6.602万元。实现救助服务从“被动申请”到“主动发现”的转变。同时,共青城市慈善会作为社会救助的补充体系,秉承“扶贫、济困、扶老、救孤、助残、优抚”为宗旨,积极为大病患者开展送温暖行动。自2021年以来,已累计为74名大病患者送去慈善关怀,发放慈善救助金总额达37万元,切实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传递到困难家庭中,为患者及其家庭送去温暖与希望。

   2.养老助餐政策支持共青城市辖区内正在运营的幸福食堂有10个,城区大多采用“社区自营”“第三方运营”模式秉持让老人“吃得起、吃得饱、吃得好”的理念,实行阶梯收费,对老年人及重病重残人员仅收取成本。例如:第三方运营的温馨社区“幸福食堂”,60岁以上老年人及重病重残人员,每餐6元,学生8元,60岁以下每餐10元;社区自营的富华社区“幸福食堂”,60岁以上老年人及重病重残人员,每餐7.560岁以下每餐10元;农村“幸福食堂”大多社区(村)自营,一般每餐收取1-3元不等的费用。

为保障幸福食堂可持续运营,我市积极构建“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筹资机制,综合考虑助餐服务人次与质量、老年人年龄段等因素,建立老年人助餐场所建设和运营补贴制度。对具有共青城市户籍或常住的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给予每人每天2-4元就餐补贴;同时,一年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就餐达2500人次及以上的,给予0.5万-6万元不等的运营补贴。2024年至今,共发放老年人就餐补贴及运营补贴35万余元。

二、下一步打算

    对大病困难人员用好政策组合拳,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积极联动卫健、医保、教体、农业农村、残联等相关部门,关注重病重残人员需求符合相关政策的大病患者,精准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保障范围,提供更加精准的社会救助帮扶;积极将养老、救助、慈善等相关业务信息共享,大病人员在面对疾病挑战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

我们相信您的提案一定会大大促进我们的工作,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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