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社会福利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4-2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2122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共青城市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二、服务对象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范围: 具有共青城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范围: 具有共青城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二级残疾人证。
3.不享受困难或者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人员类别:
(1)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残疾人;
(2)纳入特困供养保障的残疾人:
(3)享受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人
4.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 (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 (津贴)、护理补贴 (津贴)。
三、受理窗口
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民政局402办公室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第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各3份;
(2)《江西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3份;
(3)低保对象提供低保证复印件3份(申请生活补贴对象);
(4)残疾人两项补贴告知承诺书3份;
五、受理程序
申请人→乡镇(街道)初审→市残联审核→市民政局审核
六、跨省通办
外地户籍的残疾人对象符合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且未在户籍所在地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可向常住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代办申请。
七、咨询电话
民政业务咨询:0792-4357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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