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农业农村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治理。指导新农村建设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二)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指导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三)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和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四)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五)组织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牵头管理外来物种。参与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
(六)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承担农药使用环节安全指导工作。
(七)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及时报告和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八)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九)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参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和九江市关于粮食流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实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应急预案。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负责军粮供应工作。负责全市储粮安全管理和粮食储备防灾减灾工作。协同做好粮食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和仓储设施管理。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局本级1个一级预算单位。
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65人,其中在职人员6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0415.9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866.41万元,较2018年增加647.96万元,增长53%;本年收入合计8549.54万元,较2018年增加2081.48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项目投资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8476.31万元,占99%;其他收入73.23万元,占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10415.9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8180.44万元,较2018年增加2510.90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项目投资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2235.51万元,较2018年增加218.54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结余增加,项目支出跨年支付。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164.01万元,占14%;项目支出7016.43万元,占8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3505.03万元,决算数为8107.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1%倍。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决算数为116.76万元,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职能变动调整。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2.14万元,决算数为8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调整。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72万元,决算数为4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调整。
(四)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53万元,决算数为18.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到位。
(五)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63万元,决算数为43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75倍,主要原因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63.04万元,决算数为725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2%,主要原因是:当年农林水支出增加。
(七)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97万元,决算数为5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调整。
(八)粮食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决算数为97.9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变动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0.9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1101.19万元,较2018年增加573.47万元,增加10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结构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7.35万元,较2018年增加14.76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支出结构差异变动。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5万元,较2018年增加0.9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支出结构差异变动。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8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未安排资本性投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40万元,因机构改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划转2.5万元至自然资源局,实际“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9万元。决算数为2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37万元,下降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0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宜。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万元,决算数为2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77万元,下降3%。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总体控制在预算数内并呈小幅下降趋势。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8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万元,决算数为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0.54万元,下降1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3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35万元,增长25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人员支出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结构合理支配。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63.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38.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3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项目建设租用车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7个,共涉及资金1361.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1%,47个本级预算项目自评得分均在90分以上。当年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20119年绩效自评项目中,完成较好的项目有:2019年新增专项债券—2018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有农场机构运转费及工作经费、新增本级粮食储备(规模200万斤)等项目,预算执行率均为100%,较好完成了当年各项任务目标指标值。
2019年新增专项债券—2018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12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0.4万亩,实际完成建设面积0.4289万亩;在耕地质量提升、水资源利用率、粮食产量增加等方面有显著效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19年度) | ||||||||
|
项目名称 | ||||||||
|
主管部门 |
共青城市2018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共青城市农业农村水利局 |
实施单位 |
共青城市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412 |
412 |
412 |
10 |
100.00% |
10.0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412 |
412 |
412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
绩效指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0.4万亩 |
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0.4289万亩 | |||||||
|
总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 |
数量指标 |
土地治理面积(万亩) |
0.4 |
0.4289 |
20 |
20 |
||
|
质量指标 |
工程设计质量 |
符合规范要求 |
符合规范要求 |
5 |
5 |
|||
|
工程监理监理 |
符合规范要求 |
符合规范要求 |
5 |
5 |
||||
|
工程施工质量 |
符合规范要求 |
符合规范要求 |
5 |
5 |
||||
|
时效指标 |
按进度计划实施 |
符合进度要求 |
符合进度要求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亩均投资不超过0.3万元 |
0.3万元 |
0.3万元 |
5 |
5 |
|||
|
效 |
经济效益 |
增加粮食产量 |
显著 |
基本达成预期指标 |
5 |
5 |
||
|
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
显著 |
基本达成预期指标 |
5 |
5 |
||||
|
社会效益 |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
逐步提升 |
基本达成预期指标 |
5 |
5 |
|||
|
田间道路通达度 |
100% |
100% |
5 |
5 |
||||
|
生态效益 |
耕地质量 |
逐步提升 |
基本达成预期指标 |
3 |
3 |
|||
|
水资源利用率 |
逐步提升 |
基本达成预期指标 |
2 |
2 |
||||
|
可持续影响 |
农业种植结构 |
进一步优化 |
基本达成预期指标 |
5 |
5 |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0% |
94% |
10 |
10 |
||
|
100 |
100 |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本部门的其他收入是上级补助资金或往来款。
(三)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17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三公”经费:反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三)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资本性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在职职工的公积金费用。
(七)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九)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赣公网安备:360482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