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办理结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4-1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2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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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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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金桂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田水利灌溉设施维护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维养经费问题

根据《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共青城市农业水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共府办发〔2021〕61号)的文件精神,批复我市农业供水水价为32元/亩·年,收取的水费全部用于农田水利灌溉设施维护。32元/亩·年的农业水价由骨干工程维护18元/亩·年(由本级财政全额兜底)和田间工程维护14元/亩·年组成。其中田间工程按照7元/亩·年向农业用水户收取农业水费,本级财政按收取水费的多少等额精准补贴。经统计,全市2023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实维护经费264.41万元,其中金湖乡38.18万元。2024年落实维护经费258.54万元,其中金湖乡38.29万元。

二、设施维护问题

为全面提升农田灌溉效能,夯实农业生产基础,针对乡镇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实行分类施策,全方位开展维养工作。

1.骨干工程维护骨干工程维护聘请专业设计单位对乡镇上报的名录开展详细的底数调查,并出具维养方案与图纸。在此基础上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由我局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物业化维养公司,对全市范围内的水源工程、灌溉渠道、输水工程及其附属配套的渠系建筑物,实施专业化、物业化、一体化的维养,确保骨干工程的稳定运行。

2.田间工程维护。田间工程维护则采用不同的维养策略,按照“谁受益、谁管护”原则,由各乡镇与行政村或乡投公司签订维养协议。村委会负责聘请当地经验丰富的农户承担田间工程的管护。管护人员的工作职责涵盖日常管水、清淤除杂以及处理农事纠纷等,通过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保障每一处田间水利工程都能高效运行,为农业生产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在工作中充分采纳您的意见,持续深入推进农田水利灌溉设施维护,充分发挥监管单位的责任与作用,严格依据规范流程,对维养工作全程监督,让改革成果切实惠及农业生产。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注,并希望今后能得到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202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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