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办理结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4-1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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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共青城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5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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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共青城市第三届委员会次会议第15号提案的答复

张小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整合并发挥好农村现有资源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共青城市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乡村闲置资源、资产较多,呈现空心化水平较高,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资源利用率,壮大集体经济,共青城市政府高度重视,由市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配合起草《共青城市农村村民自建房管理暂行办法》,目前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并报市政府行文印发。暂行办法明确了宅基地的规范使用、宅基地自愿退出、宅基地闲置盘活等工作机制,确定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为宅基地规范管理助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一、摸清宅基地底数,采用信息化管理。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已建立共青城市农村宅基地智慧管理平台,收集整理了共青城市农村宅基地基本信息、宅基地资格权信息、农房一体信息,通过平台确定宅基地线上申请、审批、监管、验收、颁证流程;通过多次组织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干部队伍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的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对照整理的闲置宅基地台账及相关信息反馈至各乡镇,督促各乡镇利用共青城市农村宅基地智慧管理平台实现动态管理。

二、细化处置方式,分类科学化管理。住建局通过每年进行“危房”排查工作,建立台账,根据实际情况对“危房”实施处置措施。对于具有特殊意义的古建筑采取保护措施,做好宣传,提升群众保护意识,为下一步盘活利用奠定基础。依据《共青城市农村村民自建房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可采用异地统一新建或申购安置房的方式,逐步解决城镇开发边界内老旧危房的改造问题。2025年计划投资900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计划整治40个点,重点围绕“七整一管护”村内道路、供水、户厕、公共照明、村内河塘、排水沟渠、搭靠“三房”及周边环境整治和村庄环境日常管护等内容,提升村民居住环境。省农业农村厅反馈的“非粮化”问题图斑,按照上级要求落实整改,依法进行复垦,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发挥效益。

三、集思广益促盘活,探索精细化管理。结合共青城市实际,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充分吸取江西省宅基地改革的经验,到宅基地改革国家级试点县了解宅基地盘活、利用、入市等方式,探索我市闲置宅基地的利用方向。同时按照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整理村集体闲置资产台账,结合村集体实际情况,逐步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制度、闲置集体资产分配收益制度,依法依规引导以村集体为主体开展资源资产盘活利用。省农业农村厅对巩衔资金形成的资产开展“四个一批”行动,切实摸清资产现实情况,依据不同情况开展处置工作,发挥优势产业,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通过优化对资源资产的运用,不断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切实让群众受益。

最后,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农民住房工作。

附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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