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12-1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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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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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共青城市人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法治人社建设工作成效,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加大普法宣传、提高法治素养、保障法律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理论学习,注重加强自身能力

(一)组织例会进行日常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把近期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法治工作会议精神、法律政策等相关文件纳入学习内容,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使人社干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始终能够适应新形势,提高了人社系统领导干部法治理论水平,强化了法治能力建设。

(二)利用线上平台开展自主学习。常态化利用“学习强国”“人社技能练兵比武”“江西省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加强干部法治素养培养,重点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内容的学习,“江西省干部网络学院”人均学时达到50分以上。

(三)组织法制培训强化重点学习。为进一步强素质、 提能力、抓落地、促发展,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社会保险有关政策规定 ,加强队伍建设和处理涉及劳动关系案件的业务能力,引导企业遵法守法,有效预防和规避劳动用工风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大局,举办了全市和谐劳动关系专题培训班,全市各镇(街道)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及各有关企业人事劳资负责人共14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二、健全制度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局领导定期听取人社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人社法治政府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县相关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人社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印发了共青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严格压实工作责任,有序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工作。

(二)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按照共青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实施方案》, 按照工作指标体系健全各项制度,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完善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实施对象,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三)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全面梳理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劳动保障监察法》《就业促进法》等重点宣传内容,制定了宣传目标。在普法宣传中,以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契机,重点加强在建筑领域的普法宣传,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举办线上和线下招聘会,宣传《就业促进法》《失业保险法》等,通过分解普法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

三、服务中心大局,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一)积极参与普法宣传。参与各项普法宣传活动,在长宏广场开展《社会保障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行政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利用电子显示屏在人社局大楼不间断的宣传保密、禁毒知识、基金安全、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知识,突出标语创新、内容直观,吸引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构筑起普法守法的全民防线。

(二)积极推进协调三方机制建设。根据省市“和谐劳动·幸福江西”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共青城市于2018年成立了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由政府部门、工会及企业代表定期召开关于全市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问题协商会议,并于今年1月份,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协商制定共青城市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定期对辖区企业进行指导、监督、监察和调研,进一步推进了全市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

四、坚持稳中求进,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一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针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信访高发领域,在局信访办设立投诉窗口,向全社会公布投诉举报联系方式,给农民工提供了畅通的投诉举报渠道。

二是全面落实好稳就业工作。紧扣创业促就业工作思路,积极培育和搭建各类就业创业平台,不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全面落实各项就业创业和就业扶贫优惠政策。

三是加强仲裁信息化建设。通过调解的方式柔性化解劳动人事争议,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最大限度地降低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对抗性。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在线调解申请登记、调解资源分配、调解申请初核、调解及回访反馈等调解工作规范化管理。

四是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先后印发了《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了专项整治整改工作任务、措施。制定整改措施、形成问题台账,对标对表,逐项逐条开展整改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整治整改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经市局检查组抽查、兄弟县交叉检查、各经办机构自查,各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班子谈话、查阅资料、查看系统、核查数据、座谈讨论等方式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进行多次专项检查,扎实整改。

共青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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