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就业创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1-2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0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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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6年上半年共青城市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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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技工院校民办培训机构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赣人社发〔2019〕3号),坚持服务经济、稳定就业为本,构建以产业为导向,以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技艺精湛、素质优良的技能人才队伍,拟在共青城市范围内征集符合要求的2026半年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点征集范围

1.培训工种:围绕发展传统制造业、服务业、新职业,促进高校毕业生、职业农民和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结合《江西省第二批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九江市第一批重点产业、行业紧缺职业(工种)指导目录》相关培训工种。

2.培训人员身份: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其中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需申报初级工及以上等级证班,其他身份可为培训合格证班。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批复。设立满1年以上,年检合格,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热心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具有丰富的职业培训经验,无不良影响。在以往职业培训工作中培训质量较好、人数较多的机构优先考虑。

2.实际办学地址和办学许可证地址均在共青城市范围内。具备承担职业技能培训相应岗位必备的教学设备、训练场所、实训基地等基本条件。

3.办学资质符合培训项目要求,拥有符合教学培训要求、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兼备的高素质专(兼)职师资队伍。规章制度健全,拥有从事培训组织管理工作的专业团队,可以为培训班配备至少1名专门的管理服务人员。

4.财务管理规范,符合审计要求,无违反职业培训法律法规被处罚记录(提出申请之日前1年内未受到办学业务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5.建立良好的就业协作机制,可为参训人员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并有稳定的推荐就业渠道或就业渠道。

三、其他事宜

1.各申报单位请于2026年1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包括(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办学师资、场地、设施设备、近两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附件1)报共青城市就创中心,联系人:刘营,联系电话:0792-4356504。

2.申报单位申报成功后,培训结束后1年之内需做到参与补贴性培训学员培训后就业跟踪信息动态更新。

附件:1.共青城市2026年上半年职业技能培训计划表
2.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跟踪情况

共青城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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