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1-2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24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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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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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赣府公开办字〔2021〕8号)要求,由共青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可在网上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共青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三中心一馆”八楼),邮编:332020,电话:0792-4378915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力度加大、公开形式多样便捷,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1.主动公开全面落实。2021年公开政府信息154条,含政策文件58件、规划文件2件,按期公布年度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公开年度预、决算信息,开设专栏集中公开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及时更新办事服务事项,做好考录招聘、政务动态、公告公示和重大决策意见征集等内容。

2.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

见,深化法律顾问咨询机制,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全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0件。

3.政府信息管理标准有序。以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清单和政务信息更新计划表为抓手,摸清信息底数和把准更新周期,审定21项信息公开标准,并按要求及时进行公开。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和公开程序,梳理定位政府信息在公开平台发布栏目,严抓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

4.组织领导逐步强化。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市直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罗洪同志任组长,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推进、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5.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以机制建设为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法律顾问咨询机制,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积极参加市级信息公开培训。同时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任务,我局认真学习领会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政务公开读本》,继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以制度建设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展开。不断强化公共服务部门的服务公开,社保、就业、人事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部门,都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知情权。

6.监督保障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并经常性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二是严把信息质量这一关,对于即将进行公开的政务信息,由相关股室和分管领导进行把关,保证政务信息能够及时、准确进行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与上级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一是部分文件的公开不够及时,群众无法及时了解到相关政策信息。二是未建立政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公开后没有及时听取群众意见。三是在政策解读方面有所欠缺,政策解读数量少,且未针对政策的细节方面做详细的解释。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一是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同时明确各股室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三是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学习先进单位政策解读方面的工作经验,全方面、多层次对政策进行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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