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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共青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负责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政府部门,主要承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市场监管,流通领域和生产领域的商品、特种设备等质量监管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反不正当竞争和维护消费者权益,合同监管,商标监管,广告监管,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知识产权工作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共青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32人,其中在职人员3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年末其他人员9人;年末学生人数1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939.6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6.01万元,较2020年增加44.02万元,增长2212%;本年收入合计893.63万元,较2020年减少170.20万元,下降15.99%,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开支,创建节约型政府单位。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875.11万元,占97.93%;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8.52万元,占2.0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939.6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939.64万元,较2020年减少80.16万元,下降7.86%,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开支,创建节约型政府单位;年末结转和结余0 万元,较2020年减少46.0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安排合理。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07.62万元,占54.02%;项目支出432.02万元,占45.98%;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5.17万元,决算数为91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88%。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2.44万元,决算数为78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43%,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增加,项目支出增长。。
(二)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59万为20年度企业专利补助。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52万元,决算数为29.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9%,主要原因是:员工社保基数变动,社保支出增加。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11万元,决算数2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9%,主要原因是:员工医保基数变动,社保支出增加。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1万元,决算数2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2%,主要原因是:在预算范围内使用住房保障支出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7.5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95.62万元,较2020年减少45.5万元,下降8.4%,主要原因是: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86万元,较2020年减少137.24万元,下降94.58%,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为项目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8万元,较2020年减少1.8万元,下降30.61%,主要原因是:驻村第一书记补贴下降。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无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3万元,决算数为27.75万元,完成预算的72.45%,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9.42万元,下降25.3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未发生变动。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8万元,决算数为6.65万元,完成预算的44.93%,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47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全国疫情有所好转,接待增多。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全年国内公务接待66批,累计接待48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上级和其他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检查和交流。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12万元,决算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12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20年度购买公车2辆,21年度购买公车1辆,全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未发生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5万元,决算数为9.1万元,完成预算的79.13%,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11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车辆更新,维修保养支出少许增加,年末公务用车保有6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未发生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7.24万元,增长(降低)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支出,2021年度单位主要经费支出为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4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4.3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57.14%,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无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9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4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60.53%。
组织对“市监运行经费”、“食品和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执法办案专项业务经费”、“放心消费城市创建经费”、“计量经费”、“12315经费及消费维权工作经费”、“打击传销工作经费”、“质量兴市工作经费”、“专利工作经费”等9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比较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总体情况完成良好。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支出符合国家政策,项目管理有效,社会效益明显,项目满意度较高。项目实施由相应的资金保障、人员保障和制度保障,项目能够可持续的影响。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将2021年度省级部门绩效自评总报告(绩效自评总报告主要包括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评价结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选2个项目)进行公开。
收到《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赣财绩〔2022〕2号)及市财政局通知后,我单位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详细的部署并制定工作要求。对2021年所有预算项目进行评价,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
1、综合评价结果
通过对项目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比对以及按照文件对绩效考核的要求,对9个项目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项目整体完成情况较好,基本完成了各项年初设定的工作任务,实现了既定的年度绩效目标,项目实施成效较为明显。本单位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平均分为96.5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2、绩效自评结果分析
各项资金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
1.食品和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年初预算资金38万元,财政安排资金38万元,实际支出38万元。
2.执法办案专项业务经费年初预算资金12万元,财政安排资金12万元,实际支出11.15万元。
3.放心消费城市创建经费年初预算资金22万元,财政安排资金22万元,实际支出21.34万元。
4.计量经费年初预算资金17万元,财政安排资金17万元,实际支出15.96万元。
5.12315经费及消费维权工作经费年初预算资金4万元,财政安排资金4万元,实际支出4万元。
6.打击传销工作经费年初预算资金4万元,财政安排资金4万元,实际支出4万元。
7.质量兴市工作经费年初预算资金3万元,财政安排资金3万元,实际支出3万元。
8.专利工作经费年初预算资金6万元,财政安排资金6万元,实际支出6万元。
9.市监日常运行经费年初预算资金142万元,财政安排资金142万元,实际支出141.88万元。
3、偏离绩效目标愿意和下步举措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绩效评价机构不健全,缺乏绩效评价专业人才。绩效评价工作所花的精力不够,绩效评价的深度和广度受到限制,绩效评价工作质量也受到较大影响。
2.评价指标体系设置难度大。将加大绩效评价工作推进力度。将绩效评价纳入中心的常态化工作来抓,早安排、早落实。加强绩效评价人员的培训,强化绩效评价人员业务知识,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强化绩效理念,深入推进评价工作。进一步加强各科室绩效管理理念,健全完善评价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评价工作,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
2.总结经验,完善绩效评价。总结2021年的工作经验,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
共青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核定编制人数39人,其中,行政编制16名,事业编制23名。目前,在职人数32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22人;退休13人;聘用人员9人,临时工3人,遗属1人。
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标准化工作和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与化妆品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目标1: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检测,及时查处检验不合格产品;建立比较科学和完善的食品安全七大体系;逐步形成一批“洁厨亮灶”示范单位、“放心食堂”示范学校(包括幼儿园),保障我市的食品安全。
目标2:联合相关部门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专项执法打假行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共青城市“无传销城市”成果。
目标3:共青城市全民消费维权意识进一步提高,消费者对“放心消费城市”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到90%以上。
目标4:核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加强计量强制检定的执行力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督,保障共青城市特种设备安全。
目标4: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制定质量兴企、名牌兴业活动方案,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引导名优产品生产企业、重点企业积极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企业综合水平企业竞争力上升。
目标5:引导企业进行专利布局,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帮助我市企业做优做强;通过业务知识的培训,让专利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得到提高,能更好的服务企业,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三)当年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保障在职干部和退休人员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组织实施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做好打击传销、查处无照生产经营行为;积极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和品牌建设,组织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做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及抽样监测,完成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常态化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积极采取措施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完成本辖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培训;促进全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工作开展;保障消费者投诉正常运转;做好投诉举报相关服务工作,处理好消费投诉举报,调解消费争议;高效推进计量监管,强化法制计量管理。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开展绩效评价的9个项目均实现了2021年度的总体目标,财政安排资金248万元,实际支出245.33万元,在预算内使用财政资金。
我局始终坚持以规范财务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入手,强化财务管理,在管好用好项目经费上下功夫。为了管好用好审计项目经费,我们一是制定并长期坚持和完善了财务制度,机关所有经费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二是严格审核监督,相关人员严格把好审核报销关,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各项经费的开支情况,接受市财政局的经常性监督。三是不断加强对项目经费管理使用的检查力度。对预算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当年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我局2021年预算项目9个,具体如下:
1.食品和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年初预算资金38万元,财政安排资金38万元,实际支出38万元。
2.执法办案专项业务经费年初预算资金12万元,财政安排资金12万元,实际支出11.15万元。
3.放心消费城市创建经费年初预算资金22万元,财政安排资金22万元,实际支出21.34万元。
4.计量经费年初预算资金17万元,财政安排资金17万元,实际支出15.96万元。
5.12315经费及消费维权工作经费年初预算资金4万元,财政安排资金4万元,实际支出4万元。
6.打击传销工作经费年初预算资金4万元,财政安排资金4万元,实际支出4万元。
7.质量兴市工作经费年初预算资金3万元,财政安排资金3万元,实际支出3万元。
8.专利工作经费年初预算资金6万元,财政安排资金6万元,实际支出6万元。
9.市监日常运行经费年初预算资金142万元,财政安排资金142万元,实际支出141.88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
1.全年完成抽检787批次,农产品快速检测10394批次,药品检测15批次;对检测不合格样品查处率100%;小作坊示范单位5家正创建中;持续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C级餐饮单位占比逐步降低,并推行27家社会餐饮单位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 100%,“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86.8%,有10家校园食堂建立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
2.开展各类专项稽查行动。持续加大稽查办案力度,克服困难,积极开展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服装行业制售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行动、罚没物品集中销毁行动、粮食收购专项检查等工作。2021年共办结各类行政处罚案件87件,结案数较上年增长123%。收缴罚没款250余万元,执法办案水平稳步提升,行政处罚办结率逐年提升。
3.开展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计量器具免费强制检定230余台,开展集贸市场、超市在用的电子计价秤、台秤免费检定40余台。辖区内国有粮库、大米加工生产企业、烘干厂、共计8台地磅,以及12台电子秤均已建档、检定;辖区内7家企业13台水分测定仪、1台谷物容重器(均已建档)于10月26日送检至省计量院。
4.一是继续加大消费维权宣传力度。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通过在永辉超市门口组织现场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展板,悬挂横幅标语,利用经营户店面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多种形式宣传新消法,向消费者宣传和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同时充分利用“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巨大社会影响,联合烟草公司在大学城垃圾中转站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商品,进一步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截至2021年11月17日,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872件次,现已办结753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万余元,实实在在解决消费者遇到的各类消费纠纷。
5.开展重点地区打击传销宣传和摸排。制定《关于开展2021年度打击传销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印制打击传销宣传手册1000份、横幅4条,并发放给各乡镇、街道及成员单位进行张贴宣传。同时,在电信广场和永辉超市门口开展打击传销宣传咨询活动,接受咨询百余次,现场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
6.质量提升成效显著。一是推进企业标准化和质量建设。“共青城板鸭”成功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现已制定并发布地方标准。二是制定江西名牌培育计划。扶持优势企业申报省级名牌产品,确定江西共青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作为重点培养对象,2021年新增江西名牌产品3个。三是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引导我市共青城雪鸭丫服装有限公司参加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四是加强产品抽检。共抽检了成品油、复合肥料、钢材、PVU管材、一次性防护口罩(非医口罩)、插座等产品,共计57批次,其中4批次不合格,对不合格产品已全部立案查处。
7.一是开展商标品牌培育工作。二是持续推进商标工作站规范化建设。三是开展商标品牌监管保护工作。2021年1-9月,新增专利授权367件,其中发明8件,实用新型312件,外观设计47件。全市有效发明32件。已对2020年授权的专利发放资金590000元;已对2021年授权的8个发明专利材料提交市局,预计发放补助资金20000元。
(二)履职效果情况
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的安全意识;正确引导广大群众使用合格食品,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了广大消费者的自身维权意识;市场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企业、商家守法经营,提高消费者的信心;企业竞争力进一步得到加强,专利水平提升。
(三)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
个体户、企业、我局各服务对象都较满意。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绩效评价机构不健全,缺乏绩效评价专业人才。绩效评价工作所花的精力不够,绩效评价的深度和广度受到限制,绩效评价工作质量也受到较大影响。
2.评价指标体系设置难度大。将加大绩效评价工作推进力度。将绩效评价纳入中心的常态化工作来抓,早安排、早落实。加强绩效评价人员的培训,强化绩效评价人员业务知识,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强化绩效理念,深入推进评价工作。进一步加强各科室绩效管理理念,健全完善评价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评价工作,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
2.总结经验,完善绩效评价。总结2021年的工作经验,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三公”经费:反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三)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资本性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在职职工的公积金费用。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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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公网安备:360482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