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4-01-0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094880
相关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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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共青城市工商局2013年度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 信息类别 | 政策文件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生成日期 | 2014-01-01 | 文件有效性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 信息索取号 | G33330/2014-00240 | 发布机构 | 综合业务科 | 文件下载 | |||
共工商字[2013]15号
关于印发《共青城市工商局2013年度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分局,所属事业单位:
为做好2013年度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共青城市工商局2013年度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2013年度 无照经营 专项整治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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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崔杰副市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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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九江市工商局个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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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6月24日印发 |
共青城市工商局2013年度开展无照经营
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
为保护合法经营、打击非法经营,更好地强化市场主体准入监管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现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和目标
以城镇主要街道、商业聚集区、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交通干道沿途等为重点整治区域,以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无证无照经营活动为重点整治对象,加大对危险化学品、食品、药品、网吧、矿山、餐饮、住宿、娱乐等行业的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力度,确保整治实效。力争达到三个目标:一是摸清无证无照底数;二是极力消除区域性、行业性以及一些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网吧、食品和餐饮无证无照经营情况基本得到遏制;三是推动我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我市无证无照经营户存量明显下降。
二、工作措施
(一)着力宣传指导,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结合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年检、验照、换照以及日常巡查等工作,引导个私协会发挥服务会员的作用,广泛开展依法经营的宣传引导,使广大经营者明确营业执照使用及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的自觉性,争取经营者对无照经营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确定整治内容,依法依规监管
在加强和规范日常亮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阶段性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坚持行政指导与巡查监管相结合,对无照经营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六方面对市场主体经营情况进行检查:
1、经营户是否依法取得市场主体资格,是否存在无照经营行为;
2、经营户是否在经营场所规定位置悬挂营业执照,实行亮照经营;
3、经营户是否按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
4、经营户是否按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是否超范围经营;
5、经营户营业执照经营期限和经营范围中的前置许可证有效期是否过期失效;
6、经营户营业执照是否按规定参加年检、验照。
(三)强化督查指导,建立考评机制
把无照经营监管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定期对各工商分局开展无照经营监管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成效突出的典型进行经验宣传,促进责任落实,形成常态化监管模式和长效监管机制。
三、时间安排
(一)分局自查。2013年6月28日至2013年7月11日,各基层分局组织工作人员,重点对各自城区街道及各乡镇片区主干道的经营户开展专项整治清查工作,并于7月12日将无照经营摸底情况表、自查工作小结及未取得前置审批的无照经营名单抄告业务科。
(二)交叉检查。2013年7月12日至2013年7月17日,对上一个阶段分局自查工作的开展情况,由各分局自行开展交叉检查,并将交叉检查情况及表格报业务科。
(三)市局抽查。2013年7月18日至2013年7月25日,由市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对分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成果抽查,全面验收并进行总结。
四、组织领导
成立市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分初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尚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国柱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胡 华 综合业务科科长
曾 峰 办公室主任
邹秀丽 甘露分局局长
唐贤静 茶山分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业务科,具体负责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
无照经营监管工作是规范市场经营主体,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科学发展的有效举措。各工商分局应提高对该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监管责任细化到片区和监管人员,确保无照经营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日常巡查,避免形式主义
要把无照经营监管与日常巡查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强巡查工作,严明巡查纪律。严禁单纯网上巡查、一次性巡查后不闻不问、以年检代替日常巡查和利用巡查违法乱纪等现象。要根据网格监管责任制将巡查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巡查到位。市局将通过随机检查、不定期抽查、组织分局交叉互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巡查”、“假巡查”、“巡而不查”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三)创新工作方式,疏堵教育结合
要坚持取缔与疏导,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取缔无照经营的同时,要做好疏导、宣传工作。对符合办照条件的,教育其及时申办营业执照,对应当取得前置审批而未取得前置审批不具备办照条件的,应及时告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促其完善办照条件。
附件:
表一:无照经营摸底情况表
表二:交叉检查情况表
附表一
无照经营摸底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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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被检查人 |
字号名称 |
经营范围 |
经营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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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7月12日前报综合业务科
附表二
交叉检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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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被检查人 |
字号名称 |
经营范围 |
经营地址 |
联系电话 |
是否下达整改或抄告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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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整改或抄告,请附上述文书的复印件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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