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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类别 | 规划计划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生成日期 | 2019-03-26 | 公开时限 | 长期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索取号 | G33330/2019-00123 | 发布机构 | 共青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件下载 | |||
(一)开展省级食品安全城市申报验收工作。计划于2019年12月底向省食药局申报省级食品安全城市验收;
(二)开展春秋两季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利用寒、暑假期间,对全市各学校食堂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梳理,通过对硬件设施的改造和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两个方面,进一步提升我市学校各食堂的食品安全水平。
(三)建设两条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
(四)进一步提升我市四小行业的食品安全水平。针对四小行业的特点,制定各行业专项整治方案,通过整治,使我市四小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风险进一步降低。
(五)继续开展“阳光餐饮”工程。梳理第二批“阳光餐饮”实施名单,推动更多的餐饮单位上线共青城“阳光餐饮”。
(六)严格规范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为消费者创造公平的交易条件。开展打击传销宣传和打击传销专项行动,规范辖区直销企业经营行为。
(七)进行市场规范管理,做好农资、成品油抽检工作,加强农资市场和成品油市场监管。
(八)加强广告监督管理,防止经营者利用违法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九)强化商标监督管理,开展商标品牌培育,加大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跟踪“共青城板鸭”、“共青城龙虾”两个地理标志商标的申报情况。
(十)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检查,严格按照规定开展重点产品抽检,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和虚假宣传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一)开展好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发挥投诉、举报热线作用,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进一步开展放心消费城市创建工作,扩大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范围。
(十二)加强网络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网络交易秩序,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十三)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做好涉企信息归集。逐步将关系消费者权益的涉及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信息,包括企业和法定代表人遵纪守法、违规处罚、奖励评优等行政执法信息纳入企业信用监管警示系统。
(十四)做好诚商信贷通工作,努力把创评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十五)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大特种设备监管力度。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的规定,认真开展节假日及重要时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按照“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员;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设备依法检验;制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巩固“十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遏制特种设备风险,力争完成我市特种设备综合定检率达到97%,其中电梯单项定检率力争达到99%。
(十六)完成电梯监管综合改革。全面推动维保电子保单、推行电梯“保险+服务”工作,完成电梯建立维保信息公示信息查询工作,落实维保单位、使用的哪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十七)加强电梯应急处置工作。积极借鉴各省、市应急处置经验,推动政府建立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落实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应急救援主体责任,发挥特种设备监管部门指挥协调作用。
(十八)做好特种设备普法宣传工作。继续以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方式广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开展“电梯安全周”等活动。
(十九)强化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加大对超期未检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力度;加强电梯等重点设备和薄弱环节的安全监察;加大对非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整治;全面完成市局年初下达的监督检查计划,完善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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