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办理结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2-1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46275 责任部门:  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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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共青城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5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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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爱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几点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提案建议非常好,并且对您提出宝贵的提案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关于“着力构建食品现代流通网”的建议

 我局目前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监管模式,现阶段面向全市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政府监管部门,整合相关数据,打破信息孤岛,督促指导我市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进货查验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法定义务,建立的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信息,以及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等疫情防控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录入“赣溯源”,注重基础数据多维化、智能化、可视化运用,实现数据归集、部门共享、自动预警,打造全方位覆盖、全链条贯通、全流程追溯的冷链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

 二、关于“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建议

 我局主要采取了几点做法:

 一是制定了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节日食品的监管,市监局还专门开展节日食品专项抽检工作,共抽检100批次,对发现的2批次不合格产品进行立案查处

 二是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板鸭市场专项清查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检查板鸭生产企业1家、小作坊3、超市11家、干货店8家,开展执法抽检1次,送检板鸭9批次,相关产品如鸭边腿、外五件等6批次,检测结果均合格。查处无证生产案件1起,对发现板鸭生产包装标签制作不规范,个别板鸭经营单位索证索票不齐全的问题进行了责令整改。

 三、关于“突出食品安全监管重点”的建议

 我局结合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特点,以进口冷链食品、节令食品、畜禽肉类、蛋类、水产品、时令果蔬等为重点品种,以大型商场超市、大型餐饮服务单位、连锁食品经营企业、年夜饭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农贸市场、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为重点对象,以商业街区、车站等为重点区域,督促食品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即使是在春节期间,也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督查集贸市场、商场和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持续排除风险隐患,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都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四、关于“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建议

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基本原则和“四个最严”基本遵循,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始终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为抓手,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日常监管,狠抓责任落实,服务保障民生我局一直以来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主力军”作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坚持一线排查、一线宣传、一线防控,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织密市场监管领域防控网。

五、关于“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的建议

 我局一直以来为进一步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知晓率,增强民众对食品安全了解,通过开展“你点我抽”、315咨询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2021年我荣获首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称号。

十分感激您对食品工作的关心,欢迎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并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共青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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