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食品药品监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6-05-1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148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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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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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食品药品安全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6-05-12 公开时限 长期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G33000/2016-00215 发布机构 共青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食药科 文件下载

                                            

 

 

 

 

关于印发《2016年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的通知

 

共市监字 [2016]32号

 

 

机关各科室、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秩序,重点解决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经局领导研究决定,特制订《2016年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共青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二0一六年五月九日

 

 

 

共青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6年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任务

  针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特点和群众反映的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通过集中整治,取缔一批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经营单位,曝光一批违法违规食品经营单位,引导一批食品经营单位规范生产经营,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经营示范单位,进一步规范学校周边食品经营秩序,净化饮食消费环境,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重点范围

  学校周边200米内的餐饮单位、食品经营户、食品经营摊点、小食杂店。学校周边主要指学校校门两侧及对面200米以内的范围。

  三、整治重点

 依法查处未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服务的行为,对学校周边的餐饮单位、学校周边食品超市、商店、小卖部、划定区域内食品摊贩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根据食品经营监督检查要求进行检查、指导、规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认真督促整改到位。各分局要结合当地实际,对划定区域内的食品摊贩制定统一监管措施。

  (一)学校周边餐饮单位

  1、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在食品经营许可或餐饮服务许可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2、查从业人员,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3、查进货渠道,看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帐,是否索证索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使用来源不明的原料加工制作食品,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

  4、查卫生条件,看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食品的冷藏、消毒、防蝇、防虫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加工用具、容器以及餐具的清洗、消毒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5、查食品添加剂使用,看是否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是否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对食品添加剂实施"五专"管理(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并按要求公示。

  6、查用水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学校周边食品超市、商店、小卖部

  1、查主体资格,是否悬挂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证、照核定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擅自改变许可项目及经营条件;

  2、查从业人员,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3、查进货渠道,是否履行进货查验、查验记录、索证索票;

  4、是否销售“五无”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

  5、查散装食品,是否有防护设施,在销售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规定内容(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6、查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进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并符合法律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是否按照标签标注的条件贮存、销售食品。

   (三)学校周边食品摊贩

  1、查食品摊贩是否在批准的地点和规定的时间从事经营活动,是否按照卫生要求配备垃圾桶,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2、查食品摊贩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

  3、查是否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销售“五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

  4、查用于食品经营的工具、用具、容器、设施等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防止污染,并不得与其它非食品用具混用,查是否使用合格的餐饮具,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5、查食品包装材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销售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是否配备防蝇、防尘、保洁设施;

  四、步骤措施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10月30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摸底自查阶段(5月9日——5月30日)

  各分局积极开展自查,要对辖区内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情况进行摸排,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治计划,合理划定临时经营区域。

  (二)监督检查阶段(6月1日——7月15日)

  1、围绕本方案所列整治重点内容,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执法人员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全面落实整改措施,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2、食安办牵头,组织教体局、卫计局、城市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具体时间待定.

 (三)验收阶段(9月8日——10月30日)

  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及时总结,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各分局于2016年10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总结上报局食药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实行责任追究,执行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强化依法整治。在整治行动中,既要严格执法,营造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又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进一步提高经营单位的自律意识、管理水平和检查人员的执法水平。

  (三)注重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广大师生和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要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利用12315、12331投诉举报平台,发动社会各界监督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活动,举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为保障学校周边食品安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督查调度。市局将加大整治工作力度,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确保工作任务的落实。各分局要认真履职尽责,强化沟通协作,形成整治规范合力。市局将对各分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对发现措施不力、推诿扯皮、未履行职责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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