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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类别 |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生成日期 | 2018-02-27 | 公开时限 | 长期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索取号 | G33330/2018-00204 | 发布机构 | 共青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文件下载 | |||
共青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共青城《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工作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共青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联系(咨询给与传真电话:0792-4341961;邮政编码:332020)。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7年共主动发布公开政府信息131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64条,占48.85%;其他有关文件类信息18条,占13.74 %;公告公示39条,占29.78%;统计数据类信息10条,占7.63%。
(二)公开形式:包括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图书资料、政务公开栏和档案馆等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的情况。
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一是在中国共青城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二是在微信公众号上公开。三是在现代媒体主要是省级、市级媒体上进行公开。四是基层以墙报、板报等形式,公开基层办事程序、办事指南、办事依据、基层干部名单和职责等信息。五是建立了档案资料室,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六是利用共青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内网,及时公示与工商相关的内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的重要指示、干部使用奖励等局务信息。
截止2017年年底,全市通过共青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网络平台累计公开信息13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暂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017年,共青城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稳步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建设和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规定、要求,做好原创性信息的编制、加工和发布等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积极推进了本部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行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有效促进共青城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有效进行,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科室积极配合,各司其职,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由于领导的高度重视,全局上下达成共识,齐心协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
同时,设立微信公众号、公示栏,全面公开本单位工作职责、投诉服务电话、行政审批程序、行政执法依据等便民服务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依申请公开不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由于人员的紧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2.因机构改革原因,各业务部门与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之间的衔接、协调机制需进一步增强。
3.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有待创新、信息公开不及时。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提高公开意识,增强全局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有效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2.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2018年指定专人专项负责政务公开和门户网站维护工作。同时,及时对栏目内容及时更新和维护,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3.创新信息公开载体,在传统公开载体的基础上探索通过手机信息平台等方式进一步向广大市民宣传市监局系统的工作,力争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结果及时公开。
总之,我局按照《条例》的总体要求,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将立足本职,狠抓工作思路创新,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领导机制,理顺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培训,探索拓展公开渠道,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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