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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类别 |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生成日期 | 2017-03-22 | 公开时限 | 长期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索取号 | G33330/2017-00213 | 发布机构 | 共青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文件下载 | |||
共青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6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共青城《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工作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共青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联系(咨询给与传真电话:0792-4341961;邮政编码:332020)。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6年共主动发布公开政府信息100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41条,占41%;其他有关文件类信息24条,占 24%;公告公示31条,占31%;统计数据类信息4条,占4%。
(二)公开形式:包括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图书资料、政务公开栏和档案馆等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的情况。
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一是在中国共青城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二是在微信公众号上公开。三是在现代媒体主要是省级、市级媒体上进行公开。四是基层以墙报、板报等形式,公开基层办事程序、办事指南、办事依据、基层干部名单和职责等信息。五是建立了档案资料室,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六是利用共青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内网,及时公示与工商相关的内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的重要指示、干部使用奖励等局务信息。
截止2016年年底,全市通过共青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网络平台累计公开信息1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暂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016年,共青城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稳步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建设和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规定、要求,做好原创性信息的编制、加工和发布等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积极推进了本部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行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有效促进共青城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有效进行,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科室积极配合,各司其职,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由于领导的高度重视,全局上下达成共识,齐心协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
同时,设立微信公众号、公示栏,全面公开本单位工作职责、投诉服务电话、行政审批程序、行政执法依据等便民服务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依申请公开不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由于人员的紧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有待进一步加强。
2、因机构改革原因,各业务部门与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之间的衔接、协调机制需进一步增强。
3、内容还不够全面,有避重就轻的现象。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提高公开意识,增强全局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有效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2、继续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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