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4-03-1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09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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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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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
生成日期 2014-03-11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信息索取号 G33330/2014-00233 发布机构 文件下载

共青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编制共青城市质监局201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311日至20131231日。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共青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共青大道,农业银行旁邮编:332020,电话:0792-4341201)。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
     2013年,我局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促使政府信息公开真正落到实处。由分管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和科室负责人组成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推进、监督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在运行实施过程中,一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名单,指定办公室主任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人(联络员),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二是以“服务”促公开,以联系纽带保畅通,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在制度建设上,不断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文件,明确分工,责任分解到人,从制度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定局办公室为承办机构,并指定2名工作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收集、送审、编辑、发布工作。相关科室、分管领导对拟公开信息层级审查,主要领导审核签发,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安全。二是按照电子化、标准化、系统化的要求,充实、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三是重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在我局组织的业务讲座和干部培训工作中增加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
   (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录入工作,在共青城市政府门户网站质监局分栏按照规定录入相关信息,并根据人员职能调整,及时更新完善。

截至今年12月底,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总数计80件,主要涉及上报信息、向新闻媒体公开各类信息、在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互联网的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质监局分栏具有满足公众查阅政府信息需要的指南管理、目录管理、信息录入、依申请公开管理等多种功能,适应了公众对方便快速查阅政府信息的基本需求。还在九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工作信息、工作进展等动态信息,方便公众对我局工作全面深入的了解和监督。

     三、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条,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方便群众,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行不收费服务。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现象。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和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加大有关办事方面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继续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城镇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网站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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