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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共青城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共青城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1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1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1年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编制全市司法行政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和监督实施;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以及依法治市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单位(部门)、各行业的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法制新闻对外宣传;管理、监督、指导全市的律师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在本市设立的律师机构;管理、监督、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的人民调解工作和组织网络建设,基层司法所建设和法律服务所以及司法助理员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以及司法鉴定工作;参加全市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共青城市司法局共有预算单位局本级1个,实有人数26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4人,工勤编2人,同岗同酬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人。
第二部分 共青城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共青城市司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40.24万元,比去年上升14.29%,上升的原因是业务工作需要。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2.2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5.48%;上年结转结余38.01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52%,较上年上升7.34%。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共青城市司法局支出预算总额为840.24万元,比去年上升14.29%,上升的原因是业务工作需要。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49.2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3.46%,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06.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4万元、资本性支出2.42万元;项目支出391.0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6.54%,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9.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33%;商品和服务支出160.5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1.0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77%;其他资本性支出163.5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41.83%。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780.7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2.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81%;卫生健康支出15.4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4%;住房保障支出20.4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3%。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66.4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5.51%;商品和服务支出193.1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2.9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7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76%;其他资本性支出165.9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9.75%。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共青城市司法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02.23万元,比去年上升14.65%,上升的原因是业务工作需要。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5.48%,具体支出情况是: 公共安全支出742.7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2.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94%;卫生健康支出15.4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93%;住房保障支出20.4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55%。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共青城市司法局机关财政拨款运行经费预算741.43万元,比2020年增加76.44万元,上升11.49%,上升原因是司法行政业务工作需要。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共青城市司法局采购总额24.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涉及资金353万元,其中:部门预算中100万元以上的项目1个。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共青城市司法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7.6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4.16万元,比上年下降15.1%,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消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上年下降0.28%,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消费。
第三部分 共青城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公共安全支出:指司法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司法行政各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司法局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指司法局及用于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指司法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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