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部门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10-1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7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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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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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共青城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注:本报告因金额单位转换原因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共青城市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九江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行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 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九江市的要求,对一定时期内的司法行政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三)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重要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报送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市政府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审查其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是否抵触或相互矛盾,根据情况提出处理建议。承办本市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五)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上级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向市政府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论证工作,并受市政府委托提出意见或建议。

(六)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提出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有关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裁决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及其他涉法事务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七)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八)负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九)负责拟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和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负责拟订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参与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组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检查。承担行政执法证件核发、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预算级次

1

共青城市司法局

一级

共青城市司法局(本级)设立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 。

本部门年末在职人员25人,离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其他人员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共青城市司法局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决算数

1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794.4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

22.3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3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4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5

660.11

五、事业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6

六、经营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7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8

八、其他收入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

58.32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0

24.6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1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2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3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4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5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6

16

十六、金融支出

47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8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9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0

29.04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1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2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3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4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5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6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7

本年收入合计

27

794.40

本年支出合计

58

794.40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28

结余分配

59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年末结转和结余

60

30

61

总计

31

794.40

总计

62

794.40

注: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共青城市司法局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794.40

794.4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2.33

22.33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21.08

21.08

2010301

行政运行

21.08

21.08

20132

组织事务

0.75

0.75

2013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0.75

0.75

20136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0.50

0.50

2013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0.50

0.5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660.11

660.11

20406

司法

660.11

660.11

2040601

行政运行

489.35

489.35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80.52

80.52

2040607

公共法律服务

6.34

6.34

2040610

社区矫正

57.46

57.46

2040612

法治建设

10.81

10.81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15.63

15.63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8.32

58.32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58.32

58.32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8.96

48.96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37

9.37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4.60

24.60

21004

公共卫生

3.53

3.53

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3.53

3.53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1.06

21.06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1.06

21.0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9.04

29.04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9.04

29.04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9.04

29.04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共青城市司法局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794.40

542.26

252.14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2.33

0.99

21.34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21.08

0.24

20.84

2010301

行政运行

21.08

0.24

20.84

20132

组织事务

0.75

0.75

2013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0.75

0.75

20136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0.50

0.50

2013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0.50

0.5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660.11

432.84

227.27

20406

司法

660.11

432.84

227.27

2040601

行政运行

489.35

432.84

56.51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80.52

80.52

2040607

公共法律服务

6.34

6.34

2040610

社区矫正

57.46

57.46

2040612

法治建设

10.81

10.81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15.63

15.63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8.32

58.32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58.32

58.32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8.96

48.96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37

9.37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4.60

21.06

3.53

21004

公共卫生

3.53

3.53

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3.53

3.53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1.06

21.06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1.06

21.0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9.04

29.04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9.04

29.04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9.04

29.04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共青城市司法局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1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794.4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22.33

22.3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4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

三、国防支出

35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660.11

660.11

5

五、教育支出

37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58.32

58.32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24.60

24.6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29.04

29.04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本年收入合计

27

794.40

本年支出合计

59

794.40

794.4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6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6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63

总计

32

794.40

总计

64

794.40

794.40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共青城市司法局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794.40

542.26

252.14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2.33

0.99

21.34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21.08

0.24

20.84

2010301

行政运行

21.08

0.24

20.84

20132

组织事务

0.75

0.75

2013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0.75

0.75

20136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0.50

0.50

2013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0.50

0.5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660.11

432.84

227.27

20406

司法

660.11

432.84

227.27

2040601

行政运行

489.35

432.84

56.51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80.52

80.52

2040607

公共法律服务

6.34

6.34

2040610

社区矫正

57.46

57.46

2040612

法治建设

10.81

10.81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15.63

15.63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8.32

58.32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58.32

58.32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8.96

48.96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37

9.37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4.60

21.06

3.53

21004

公共卫生

3.53

3.53

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3.53

3.53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1.06

21.06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1.06

21.0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9.04

29.04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9.04

29.04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9.04

29.04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部门:共青城市司法局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497.27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43.23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101

基本工资

122.45

30201

办公费

3.43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102

津贴补贴

112.04

30202

印刷费

1.80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30103

奖金

55.60

30203

咨询费

1.55

30703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30106

伙食补助费

30204

手续费

30704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30107

绩效工资

88.72

30205

水费

0.25

310

资本性支出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8.96

30206

电费

2.89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9.37

30207

邮电费

1.82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9.28

30208

取暖费

2.80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款

30209

物业管理费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78

30211

差旅费

0.59

31006

大型修缮

30113

住房公积金

29.04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0114

医疗费

30213

维修(护)费

4.00

31008

物资储备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0.03

30214

租赁费

0.58

31009

土地补偿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77

30215

会议费

31010

安置补助

30301

离休费

30216

培训费

3101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0302

退休费

30217

公务接待费

2.45

31012

拆迁补偿

30303

退职(役)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0304

抚恤金

30224

被装购置费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305

生活补贴

1.53

30225

专用燃料费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0306

救济费

30226

劳务费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30307

医疗费补助

30227

委托业务费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08

助学金

30228

工会经费

15.20

312

对企业补助

30309

奖励金

30229

福利费

31201

资本金注入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78

31203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1204

费用补贴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24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1205

利息补贴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08

312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399

其他支出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39909

经常性赠与

39910

资本性赠与

39999

其他支出

人员经费合计

499.03

公用支出合计

43.23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共青城市司法局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1.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2.当此表数据为零时,即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共青城市司法局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注:1.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当此表数据为空时,即本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部门:共青城市司法局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栏次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决算数

行次

1

2

3

一、“三公”经费支出

1

6.70

6.70

5.23

1.因公出国(境)费

2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

3.20

3.20

2.78

(1)公务用车购置费

4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

3.20

3.20

2.78

3.公务接待费

6

3.50

3.50

2.45

(1)国内接待费

7

——

——

2.45

其中:外事接待费

8

——

——

(2)国(境)外接待费

9

——

——

二、相关统计数

10

——

——

——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11

——

——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12

——

——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13

——

——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14

——

——

2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15

——

——

19

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16

——

——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17

——

——

175

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

18

——

——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19

——

——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20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指年初“三公”经费部门预算数(省级单位含上年结转数);全年预算数指按规定程序调整调剂后的全年“三公”经费部门预算数;决算数反映当年预算安排的实际支出数(省级单位含上年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数)。

2.当此表数据为空,即本部门(单位)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公开10表

部门:共青城市司法局

2023年度

单位:台、辆、套

栏次

决算数

一、车辆数合计(台、辆)

1

2

1.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2

0

2.主要负责人用车

3

0

3.机要通信用车

4

0

4.应急保障用车

5

0

5.执法执勤用车

6

2

6.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7

0

7.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8

0

8.其他用车

9

0

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台、套)

10

0

注:1.本表反映截止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情况。

2.当本表数据为空时,即本部门(单位)无相关资产。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收入总计794.40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收入合计794.40万元,比上年减少22.47万元,下降2.75%,主要原因:在预算范围内节约使用预算资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财政拨款收入794.40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支出总计794.4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794.40万元,比上年减少22.47万元,下降2.75%,主要原因:在预算范围内节约使用预算资金;结余分配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无结余结转。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基本支出542.26万元,占68.26%;项目支出252.14万元,占31.7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704.89万元,决算数794.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22.33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年初未做此预算,年中追加22.33万元。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数633.06万元,决算数66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7%。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司法行政业务支出有所增加。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33.87万元,决算数5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2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人员社保基数调整。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数14.91万元,决算数24.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98%。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人员医保基数调整。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23.05万元,决算数2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97%。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2.2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97.27万元,比上年增加56.33万元,增长12.78%,主要原因:在编人员较2022年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3.23万元,比上年增加11.04万元,增长34.30%,主要原因:司法所规范化及行政复议规范化购置软硬件设施。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7万元,比上年增加1.77万元,主要原因:在编人员较2022年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减少3.8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在预算范围内节约开支。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6.70万元,决算数5.2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8.07%;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36万元,增长35.0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23年未安排出国出境。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近年未安排此项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是: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3.20万元,决算数2.7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未新购公务用车。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未新购公务用车。全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3.20万元,决算数2.7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6.88%,主要原因:在预算范围内节约开支。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26万元,下降8.61%,主要原因:在预算范围内节约开支。年末使用财政拨款负担费用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三)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3.50万元,决算数2.4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0.01%,主要原因:在预算范围内节约开支。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62万元,增长194.74%,主要原因:2022年因疫情原因公务接待次数较少。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9批,累计接待175人次,主要是:接待上级及其他县区司法行政部门考察交流。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23万元,决算数比上年增加7.24万元,增长20.12%,主要原因:司法所规范化及行政复议规范化购置硬件设施,设备购买及维护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1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本部门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3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6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252.14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其中,16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优”,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良”,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中”,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差”。  

组织对1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分别为:一类-日常运行经费、二类-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四类-基层法治一线工作者及司法所辅助人员待遇保障工作经费、三类-刑满释放人员接送及生活补助、二类-社区矫正对象工作经费、二类-法治建设工作经费、二类-法制工作经费、二类-司法所业务经费、二类-法律援助、政法委分配-扫黑除恶工作经费、卫健委分配-四类-保基本保民生-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经费、2022年存量资金-智慧社矫中心建设经费、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法律援助资金、2023年度转移支付资金-扫黑除恶工作经费、2023年转移支付资金-共建项目经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2.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2.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评价结果为“优”从评价情况看,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发挥了应有的效果,在推进我市依法治市进程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了应有的贡献 。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我局2023年预算项目16个,具体如下:

1、一类-日常工作经费全年预算资金67.5万元,实际支出56.51万元;

2、二类-法律援助经费全年预算资金17万元,实际支出6.34万元;

3、二类-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全年预算资金8万元,实际支出5.57万元;

4、二类-法治建设工作经费全年预算资金18万元,实际支出5.55万元;

5、二类-司法所业务经费全年预算资金14万元,实际支出10.54万元;

6、二类-法制工作经费全年预算资金22万元,实际支出5.26万元;

7、2023年度转移支付资金-扫黑除恶工作经费全年预算资金2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

8、卫健委分配-四类-保基本保民生-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经费全年预算资金3.84万元,实际支出3.53万元;

9、2023年度转移支付资金-法律援助资金全年预算资金8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

10、2023年存量资金-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经费全年预算资金49.52万元,实际支出49.50万元;

11、四类-基层法治一线工作者及司法所辅助人员待遇保障工作经费全年预算资金42万元,实际支出42万元;

12、二类-社区矫正对象工作经费全年预算资金22万元,实际支出7.96万元;

13、2023年转移支付资金全年预算资金22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

14、三类-刑满释放人员接送及生活补助经费全年预算资金40万元,实际支出11.19万元;

15、政法委分配-扫黑除恶工作经费全年预算资金0.5万元,实际支出0.5万元。

16、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全年预算资金49万元,实际支出23.33万元。

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度共青城市司法局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展开了单位自评工作,开展绩效评价的16个项目基本实现了2023年度的总体目标,全年项目预算资金252.14万元,实际支出252.14万元,在预算内使用财政资金。

综合评价结论:从自评情况上看我局在2023年度整体支出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实际支出与计划规定的用途一致,资金使用都能做到按程序上报和审批。财务制度健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无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保证了单位和各股室、各司法所、下属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最大限度将司法行政职能优势转变为治理效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在今年收支预算内,完成了以下整体目标:1、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切实做好普法工作,提升公民的整体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组织全市法治骨干培训和法律明白人培训。2、加强对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大力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3、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学习教育和刑释人员帮教工作。4、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援助案件律师办案补贴按时发放,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5、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升制度建设的法治化水平、提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法治化水平、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1、原因:部分资金指标下达较晚;绩效目标设置不够规范,效果不明显。

2、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和绩效评价,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总结上年度工作经验,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无。

共青城市司法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公开“二类-司法所业务经费”、“四类-基层法治一线工作者及司法所辅助人员待遇保障工作经费”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见第五部分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本局的其他收入是中央燃油税转移支付收入。

(三)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三公”经费:反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三)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资本性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在职职工的公积金费用。

(七)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五部分附件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司法所业务经费)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1.项目背景:根据《司法所条例》、司法部《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江西省财政厅 省司法厅《关于建立和完善我省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赣司民参法字〔2022〕8号)文件精神,将司法所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2.主要内容:用于司法所日常办公和业务经费(7个所,一个所5万)、茶山司法所办公用房租金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资金等。

3.实施情况:较好地完成了项目预期。

4.资金投入:项目金额共计22万元。

5.使用情况:项目资金执行率为75.3%。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1.总体目标:促进基层依法治理,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打造“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法治共青城。

2.阶段性目标:进一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保障司法所正常运转,为基层司法所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司法所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提供参考依据。

绩效评价对象:司法所业务经费项目

绩效评价范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预算资金执行情况的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

此次自评秉承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评价原则,严格按照财政局制定的考评方法和细则,收集被评价项目的相关资料,对数据进行计算复核。在形成评价结论后,按照绩效评价工作要求认真严谨细致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完善指标体系,整理取得成效。2.组织实施:对投入、产出和效果进行全方位评价。3.分析评价:按照评价标准逐条研判打分。4.报告出具:据实反应工作经费绩效情况。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共青城市司法局司法所业务经费项目完成情况较好,保障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正常展开,项目绩效得分为95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本项目决策依据符合年度工作计划,根据需要制定实施规划,决策符合程序,并履行相应手续;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涉及所有工作全部按照时序推进,并全部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三)项目产出情况

有效保障了基层司法所工作的运转。

(四)项目效益情况

进一步推进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居民司法行政满意度成绩良好。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存在的问题:对于绩效评价的认识不够深入,把预算绩效简单等同于工作目标、工作考核和业务管理;绩效目标和指标往往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制定,对项目执行过程有效约束不够,存在一定的偏差;绩效指标体系有待完善。

改进方法: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

六、有关建议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基层法治一线工作者及司法所辅助人员待遇保障工作经费)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1.项目背景:共青城市司法局基层法治一线工作者及司法所辅助人员待遇保障工作经费,根据2020年第5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及2022年第2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精神,为各乡镇司法所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提供保障。

2.主要内容:包括工资、医保、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年终绩效及取暖降温费。

3.实施情况:保障了7名司法所辅助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4.资金投入:项目金额共计42万元。

5.使用情况:项目资金执行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1.总体目标: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打造一支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司法协理员队伍,保障司法所人员力量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推进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

2.阶段性目标:保障基层司法所司法协理员工资福利待遇,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我局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提供参考依据。

绩效评价对象:共青城市司法局基层法治一线工作者及司法所辅助人员待遇保障工作经费项目

绩效评价范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预算资金执行情况的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

此次自评秉承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评价原则,严格按照财政局制定的考评方法和细则,收集被评价项目的相关资料,对数据进行计算复核。在形成评价结论后,按照绩效评价工作要求认真严谨细致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完善指标体系,整理取得成效。2.组织实施:对投入、产出和效果进行全方位评价。3.分析评价:按照评价标准逐条研判打分。4.报告出具:据实反应工作经费绩效情况。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为七个乡镇司法所司法辅助人员工资福利提供了经费保障,有力促进了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本项目决策依据符合年度工作计划,根据需要制定实施规划,决策符合程序,并履行相应手续;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涉及所有工作全部按照时序推进,并全部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三)项目产出情况

7个司法所都配备了司法协理员。

(四)项目效益情况

2023年本单位在全省高质量考评牵头指标排名全省第一方阵。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经验做法: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制定绩效目标和指标,加强对项目执行过程的监控,减少执行偏差。

存在问题及原因: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不够到位,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还不健全,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不够。绩效评价体系和指标有时过于机械化,没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相关评价指标。

六、有关建议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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