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5-08-2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104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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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年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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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5-08-28 文件有效性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G33110/2015-00061 发布机构 办公室 文件下载

为进一步推动共青城市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发展,有效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整体水平,根据九江市司法局九司字【201422号文件指示,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法、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司法局长会议精神,围绕健全社区矫正制度,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江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基础保障,不断提高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建设平安共青、法治共青作出新的贡献。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九江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执行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试行)》,使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得到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得到创新,社区矫正执法得到规范,社区矫正质量得到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得到落实,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减少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促进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成为社会守法公民。

三、活动内容 

    (一)规范刑罚执行活动。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非监禁刑罚执行意识,切实做到执法公正文明,程序完备规范,不发生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现象。 

      1、规范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机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出台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实施办法,确保调查程序规范、评估结论真实。 

      2、规范社区服刑人员的交付衔接。对裁定假释的,参照刑释人员无缝对接的有关规定组织衔接;对宣判缓刑和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由市司法局监管中心与法院、看守所、监狱办理交接,市局矫正科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在规定期限到指定司法所报到,做到交接及时,避免发生漏管、脱管现象。发现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的,应组织司法所及时查找,下达《限期报到通知书》,并及时逐级上报决定机关和同级人民检察院。 

      3、规范执法审批。严格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宣告、进入特定场所、外出、居住地变更等事项审批;依法办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执行变更、解除矫正、死亡通知等;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奖惩,要严格依据相关程序,做好证据的收集,确保办案质量。 

     4、规范执法文书档案。按照市局下发的执法文书填写模板,对执法文书的制作和使用进行规范和统一。加强执法档案管理,建立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确保建档率100%,档案齐全规范。 

(二)规范落实社区矫正基本任务。进一步严格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工作,确保程序严格,措施落实,不发生因监管不到位导致的社区服刑人员漏管、脱管,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特大案事件。进一步加强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教育内容切合实际,教育方法丰富多样,帮困扶助扎实有力,不断提高矫正质量。

 1、落实社区矫正小组制度,明确矫正小组成员职责,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个性化矫正,落实分级管理。 

 2、督促社区服刑人员落实定期报到、请销假、居住地变更、会客和禁止令等日常监管制度。

      3、健全排查走访机制,司法所要做到定期走访,要有走访记录,市局监管中心将每隔10天组织一次巡查,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情况,并做好日常考核、考评工作。强化重大节日、重点时段、重点人员的排查走访,实行重点谈话、重点教育、重点回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全面落实移动定位监管工作,除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生活难以自理的、患严重疾病的、未成年且正在就学的人员外,均纳入移动定位监督管理,加大对越界、人机分离等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的查处。社区服刑人员在准假外出期间也必须落实移动定位监管。 

      5、加强教育矫治工作,按规定为社区服刑人员统一开展法制教育、心理辅导和社会认知教育,对有需要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技能培训、过渡性安置,促使其顺利融入社会。

      6、各司法所要全面运用指纹签到、人脸识别等信息技术,确保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7、做好适应性帮扶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在就业、就学、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促进其转化回归。 

8、建立动态信息定期排查研判制度和社区矫正安全稳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置制度。在落实日常监管措施的基础上,定期分析、排查社区服刑人员的表现,完善社区服刑人员的违法犯罪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处置程序和应对措施,确保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离监管下落不明、参与群体性事件、行凶犯罪、非正常死亡等突发事件防范有力,处置迅速,应对有效。

     9、严格落实社区矫正重大事项逐级报告制度,对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事件及时分析、总结、逐级上报。 

    (三)规范工作基础保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关心和支持,完善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建设,提高社区矫正监管平台的管理和应用水平,深入开展远程视频会见宣传工作,大力建设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多渠道补充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力量,加强经费保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1、完善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建设。按照九江市《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建设标准》的条款,针对我市司法所监管中心场所设施,开展一次基础设施 “八有”的对照检查,对司法所监管中心工作机制、人员配备、社区矫正执法装备配备等进行达标验收活动,切实做到“八个统一”,夯实司法矫正基础设施和相关配置,为更好开展社区矫正奠定基础。

2、进一步优化、完善、提升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一是认真贯彻《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和《社区矫正人员定位系统技术规范》,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平台,建立社区服刑人员电子档案等信息库,工作信息录入及时、准确。加强与监狱及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相关网络平台之间的联接和资源共享,不断提高社区矫正信息化应用水平。二是建立覆盖全市各司法所的网络智能化监管平台,并形成管理效率的提升和社区矫正工作的统一管理。三是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动态跟踪,及时更新数据信息,全方位进行定位监管。四是运用电子信息鉴别技术,科学、准确监管矫正人员日常报到、学习和工作动态。

3、继续推进队伍建设。每个司法所至少有1名在职在编公务员专门做社区矫正工作,每个社区至少有3-5人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通过采取专业化培训充实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师队伍和社会心理咨询专业志愿者参与两条线的模式,强化社会矫正队伍的数量和质量。对持有社区矫正工作证的社区矫正工作者、辅助人员、志愿者进行年检并换发证。加强教育培训,切实增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执法安全意识和公正执法能力。

4、认真开展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工作。为了更好的地开展社区矫正,形成全覆盖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各司法所要分期分批建设(居)社区矫正工作站,工作站要有牌子、有人、有制度、有工作内容。首批工作站可以选择基础较好、条件成熟的村(居)建设,也可以在司法所建设,要求每个司法所首批至少建设 1个工作站,并于20145月底之前将首批建设名单报市局社矫科。

5、深入开展远程视频会见宣传工作。目前,我市远程视频会见情况在九江市较落后,工作力度不够,各司法所要加强宣传工作。要求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媒体,制作传单、标语等宣传物品,把远程会见程序等内容宣传到村(居),要让在江西省监所服刑在教人员的近亲属了解这一为他们服务的举措,真正为他们提供方便。

6、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违法犯罪的监控力度。对社区矫正人员要加强监管,保证犯罪率为零。对刑释解教人员要分类管控,重点人群要和公安机关等部门共同做好预防工作。

7、强化社区矫正经费保障。进一步贯彻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江西省省级社区矫正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推动各级行政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社区矫正设备费等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社区矫正经费管理制度,明确社区矫正经费具体标准和开支范围。各司法所积极探索按社区服刑人员数量核定社区矫正经费的制度。认真总结、及时反映、宣传和推广各地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的好经验、好做法。

8、积极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与九江市“十佳”社区矫正工作标兵活动。进一步激发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四、活动步骤 

   “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年”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144)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下发《共青城市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年活动方案》,组织进行学习动员,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重点,及时部署实施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年活动。

   2整改规范阶段(20145月—9)市局及各司法所对照活动内容要求,及时整改,强化八个规范。要重点开展“九查九看”,即:一查机构队伍情况,看机构是否完善,队伍力量否得充实,作用是否真正发挥;二查矫正衔接,看接收登记是否规范,是否无缝对接:三查矫正方案,看矫正小组成员安排是否合理,方案是否有针对性;四查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管理情况,看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工作是否落实到位,有无脱管、漏管现象;五查帮扶情况,看各项帮扶政策是否得到落实;六查工作制度和流程,看流程是否科学,重要职责制度和社区矫正工作站牌子是否完善并上墙;七查文书档案,看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是否统一规范,台帐资料是否真实、齐全;八查矫正工作保障情况,看是否按照要求落实经费保障和基础设施保障。九查社区矫正信息录入情况,看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录入矫正人员相关信息。各司法所按照活动方案,扎实推动执法规范年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查找、整改执法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市局不定期对各司法所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现场督查。

3督促检查阶段(201410)司法局将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4、总结考核阶段(201411)。各司法所对执法规范年活动进行总结,并于115日前将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加盖司法所公章报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邮箱:345620695@qq.com

五、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对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年”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开展活动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推进特殊人群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社矫科全力抓,各司法所长也要亲自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定专人报送“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年”活动方案、措施等进度情况的信息,确保社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年”活动的有序开展。

(二)要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要加强与公安、检察院、人民法院等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研究问题、制定对策,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  

(三)要加强督查,严格问责。要建立严格的督查制度,对工作的落实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主动帮助解决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对抓落实不力的,要严格问责,该批评的批评,该通报的通报。 

     (四)要加强活动宣传。各司法所要善于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标语、横幅、专栏、板报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活动的部署安排,从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宣传报道,切实提高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率、认同度,让社会更加了解、关心、支持、参与这项工作,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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