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茶山街道办事处,南湖新城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现将《共青城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5月6日
共青城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市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坚持不懈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全年重点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确保全面开启共青城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奋力谱写新时代共青城改革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1.加强系统学习。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制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丰富内涵、精准把握核心要义,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茶山街道办事处〕
2.强化法治意识。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上率下、以点带面,让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推进法治,成为政府工作人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聚焦短板、补齐弱项、精准施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本地本部门落实落细,以高质量的法治建设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茶山街道办事处〕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3.坚持依法防控。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稳步推进新冠疫苗使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茶山街道办事处〕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监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茶山街道办事处〕
4.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对接“赣服通”4.0 版。深入开展延时错时预约服务,实现政务服务 365 天“不打烊”。推行“无证办理”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基本实现高频事项全覆盖。积极参与江西省 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建设整合,实现企业群众诉求“一号响应”。全面推行“好差评”,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茶山街道办事处〕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持续减证便民。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市监局、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茶山街道办事处〕
5.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打造一流的法治环境。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优化外贸外资企业经营环境,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打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民惠民、优质高效、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商务局、市市监局、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茶山街道办事处〕
6.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深化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全面推进境内江、河、湖全流域治理,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深入实施环境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跨区域、跨流域环境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审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茶山街道办事处〕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7.推进依法决策。认真贯彻《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执行、决策后评估等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决策咨询论证作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率达到 100%。〔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茶山街道办事处〕
8.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贯彻落实《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大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力度,堵住乱发文、滥发文、出台违法文件的漏洞,让红头文件不再“任性”。根据要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奇葩”文件、“问题”文件。〔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茶山街道办事处〕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9.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着力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面推行联合抽查、行政检查监测点和“一案一码”制度,依托平台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巡查力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效果。完善“两法衔接”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茶山街道办事处〕
10.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优化行政执法队伍,推进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标准,规范执法程序,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深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力量下沉,加强行政主管部门对基层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执法工作格局,确保改革赋能“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市监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茶山街道办事处〕
11.强化“双随机”平台运用。贯彻落实《江西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运用工作的通知》(赣法府建办字〔2021〕1号)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将年度双随机计划全部录入平台,杜绝平台出现红灯预警。检查实施清单实现全覆盖,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检查。全面依托平台办理行政执法案件,录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达本部门此类案件85%以上。〔责任单位: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茶山街道办事处〕
12.规范行政执法主体。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启动换发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工作。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及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五、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3.自觉接受监督。健全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机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持续完善各类监督方式。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出庭应诉率不低于80%。〔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茶山街道办事处〕建立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完善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管理体制,强化审计整改责任。〔牵头单位:市审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茶山街道办事处〕探索建立“法治督察员”制度,增强群众监督力量,扩大法治监督覆盖面。积极引导鼓励“法治督察员”通过明察暗访、直接反馈、集中研讨等形式参与各种专项督察、考核评价、日常监督等工作,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茶山街道办事处〕
1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全面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编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公开标准指引,实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茶山街道办事处〕
15.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江西省社会信用条例》,依托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做到“应归尽归”,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茶山街道办事处〕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6.推进市域社会治理。聚焦社会治理突出问题,强化资源整合,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建设,织密网格化管理,加强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推进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全面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茶山街道办事处〕
17.深化行政复议改革。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茶山街道办事处〕
18.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促进法律服务资源合理配置、有效整合。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加强律师队伍管理,深入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提升律师执业公信力。〔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茶山街道办事处〕
19.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深化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强化源头防范、分级预警、归口处置、依法化解。加强县级行业性、专业性社会矛盾调解平台建设,做到应建尽建,努力实现群众反映诉求、化解矛盾“只跑一地”。〔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茶山街道办事处〕
20.强化法治宣传。制定出台共青城市“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增强普法效果。继续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出台《关于在全市巩固做实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实施方案》,开展“十佳百优”农村“法律明白人”选树活动,提升培养质量。〔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夯实法治政府建设运行保障基础
21.科学制定规划。研究制定《共青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府有关部门)
22.强化督察考核。科学设定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制度,常态化推进各级政府和部门向社会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茶山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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