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规划计划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03-0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1-53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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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司法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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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共青城市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共青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九江市司法局的大力指导、全力支持下,认真履职,狠抓落实,稳步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有力保障服务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将2020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以教育整顿为契机,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今年以来,共青城市司法局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与疫情防控、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等重大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提高站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

深入推进教育整顿,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素质。4月,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共青城市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方案》并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通过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收集意见建议,中层以上干部形成自查自纠报告,为教育整顿奠定基础。适时开展政治素质教育和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干部赴省高院学习胡国运法官先进事迹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结合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认真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创造性开展“每周一学”制度,认真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的学习,建立交流发言机制,调动干部比学赶帮的积极性。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完善《中共共青城市司法局党组事项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接受全程监督,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着力推进“三化”建设,发挥党建引领成效。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启动以来,紧紧对照九江市委组织部印发的“三化”建设手册,突出实效标准,推动基层党建能力建设。成立“党员特色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处。成立党员普法志愿服务队,新时代党员普法志愿服务队连续两年被市委认定为“共产党员志愿服务示范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党员干部深入社区一线,及时参与到社区(村)疫情“防、治、控、管、宣”等各项工作,为疫情防控贡献一份司法行政人的力量。

二、以依法治市为统揽,奋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

2020年,共青城市司法局牢牢把握“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定位,全面提升法治共青城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能力水平,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为认真贯彻上级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专门印发《关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和督导推进。

严格推行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清理违反市场原则、妨碍生产要素流动、影响企业活力的规范性文件,全年共完成7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任9名同志为市政府第二届法律顾问团成员,为政府决策把好法律关。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件,其中不予受理1件,维持决定的6件,作出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1件,确认违法的1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100%。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2件,均为二审案件,裁定驳回起诉1件,确认违法1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日常“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各单位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全市32个监管成员单位共录入681项抽查事项,19611个检查对象,333位执法检查人员。制定549个检查计划,完成493次检查任务,公布2367次检查结果,开展6次联合执法检查,全年未出现一例亮红灯情况。依法规范行政调解行为,公开行政调解制度、流程及行政调解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全面推广“案例工作日”,对各部门参与行政调解的典型案例进行收集整理,创建行政调解工作微信群,建立行政调解工作月报制度。截止日前,全市八个行政调解平台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30件,调解成功29件,调解成功率达96.6%。连续10年牵头举办全市行政执法培训班,提高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

加强特殊人员管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成立社区矫正工作评估集体讨论会商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加强与公安等相关单位工作联系,全面调查了解罪犯综合情况,审慎客观公正提出评估意见。加强重点时期、重点人员管控,严格执行日常报告、请销假管理等制度。扎实开展远程视频会见工作,今年以来成功申请远程会见150余次,会见人次达400余次。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特殊人群”扫黑除恶政策法规学习教育20余次,深入摸排“两类”人员并实行动态管理,要求他们自觉与黑恶势力划清界限,并鼓励他们积极向我局提供涉黑涉恶有关线索内容。

三、以基层治理为关键,不断满足群众法治需求。

2020年我们秉持“司法为民、服务群众”工作理念,结合共青城市实际情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多元化的需求。

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影响力。打造“一站式”办理平台。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加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截至目前,全市司法所消除“无人所”;公证机构恢复执业;律师事务所完成改革,达到全市律师万人比1.54。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36起,其中刑事案件164起,民事案件72起,涉及劳动纠纷63起。办理公证案件374起,司法鉴定124起。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将因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引发的民事、行政纠纷,特别是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工伤赔偿等纠纷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行动不便的办事人,提供上门公证服务。积极选聘12名人民陪审员,在共青城市人民法院设立值班律师办公室,值班律师接待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为全市各乡镇(街道)、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担任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代拟法律文书118件,审查修订合同315份,增强了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治意识。

有力推进矛盾纠纷调解化解。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织各司法所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规范矛盾纠纷排查台账。全年共调解案件152起,成功133起,其中达成口头协议105起,书面协议28起。稳步推进行业调解。及时招录、成功聘任2名具备医学、法学背景的人民调解员充实到共青城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以第三方调解的形式参与解决医患纠纷,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治理效果。

精准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实施“七五”普法。坚持把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宗教人员等作为“七五”普法的重点对象,因人而异,进行“分类施教”。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普法志愿服务队作用,疫情期间印制成《众志成城 普法战“疫”》宣传手册,并及时送到高新区复工复产的企业职工和各乡镇机关干部职工手中。在“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6.26”禁毒日、“12.4”宪法日等时间节点,积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宣传,发动全市各部门参与学习。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结合“市、乡、村”自身特点打造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并将全面铺开,截至目前,共有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个。成功打造了普法宣传新阵地——珍珠湖公园百米普法长廊,并联合乡镇在金湖乡、江益镇打造了两个普法长廊(农村“法律明白人”广场)。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例如司法行政满意度不高。2019年司法局被九江市委政法委挂牌督办,今年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双提升”工作成效仍不明显。

五、2021年打算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共青城市司法局将认真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局工作安排,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上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贡献共青司法行政力量。

一是着眼党的建设,提高队伍政治站位。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巩固整改成果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我省实施细则,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打造政治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把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焕发出的热情,转化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创新法治宣传、深入化解矛盾纠纷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动力。

二是着眼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发挥好依法治市办牵头作用,送法进校园进一步深化;充分发挥法治文化阵地作用,加强宣传教育效果;做好“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为谋划“八五”普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着眼服务为民,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学习落实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预警、调解化解机制。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积极开展公证便民利民工作,切实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

四是着眼规范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规范化和现代化建设,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管理好特殊人群,把握好其思想动态,推动平安共青建设不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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