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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在九江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共青城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九江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共青城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我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
(一)真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推进法治共青建设。
共青城市委、市政府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在学深悟透做实上持续用力。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始终将法律学习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充分利用主题党日活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通过观看视频、讲师授课、现场观摩等形式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丰富内涵、精准把握核心要义,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加快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共青城市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一是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防控疫情。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完善了《共青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共青城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和《共青城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建立了新冠疫情多点监测预警机制,全面落实“四早”防控策略。我市坚持依法落实排查管控措施,通过社区(村)网格化排查、重点行业监测、发热门诊筛查、重点人群管理等方式,实现源头围堵管控,对重点人群实现“应隔尽隔”。严格依法做好核酸检测工作,我市已具备24小时完成大规模核酸检测任务的能力,现有核酸检测实验室3个,核酸检测仪器9台,核酸采样人员396余人、检测人员23人。以村(社区)为点位设置69个采样点,并于11月9日-11日完成了辖区内大规模核酸检测实战演练,累计完成核酸检测173498人次,结果均为阴性。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我市“赣服通”4.0版已于5月18日正式上线运行。根据省、九江市“赣服通”4.0版的建设要求,我市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截至目前,“赣服通”共青城分厅共设置了核酸检测查询、公交实时到站查询、惠民惠农、高新区智慧平台、智慧医疗、中介超市、掌上110、智慧城管随手拍等特色化服务,共接入了公安、交通、财政、医疗、人社、公积金、不动产等服务事项,个人事项1568项,法人事项1586项、主题服务事项109项,打造了“无证办”、“不见面办”、“一链办”、“预约办理”、“企业办”等特色专区。多个特色服务事项全省首创,“惠农惠民服务”事项结合EID的个人实名认证系统,打通了民政的死亡注销和婚姻数据、不动产数据和公安户籍数据,通过数据比对的方式,在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时核对资金接收人员的资质信息,确保财政补贴资金能够高效准确及时地发放到群众手中。并且在全省率先将“高新区智慧云平台”与赣服通打通,为企业提供了产品发布、供需发布和招聘发布等一站式服务。全面推行“好差评”制度,加快推进各部门自有业务办事系统接入全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在市民服务中心各窗口放置评价器,共计50台,群众办完事马上可以评价,评价内容贯穿事项办理流程、办事材料、服务机制、服务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极大的规范了窗口服务效率。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市成立了由共青城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营商办,由常务副市长任营商办主任。营商办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在全市层面形成“抓营商环境就是抓发展稳定”的共识。制定了《共青城市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和《共青城市推进“营商环境提质年”改革落实实施方案》,明确切实可行的举措,切实帮助企业稳住信心、纾困解难。开展了精准帮扶企业专项行动,选派我市161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对规上企业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6个乡镇(街道)的186名干部与2975家规下企业、个体工商户、街边小店建立“一对多”网格化帮扶,推动帮扶工作全面覆盖、一体推进。及时做好与企业的对接沟通,深入了解企业产品、营销范围、有关诉求,积极出谋划策。整合“12345”热线平台及“967788”非公企业维权中心力量,畅通企业投诉渠道,推动部门形成合力,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
(三)严格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共青城市坚持依法行政不动摇,不断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一是严格推进依法决策。各单位认真贯彻《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开,严格落实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执行、决策后评估等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充分利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法律文书审核、重大项目合作谈判、合同审查以及群众法律咨询与服务等各类涉法事务。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各单位严格落实《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三统一”模式,对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严防乱发文、滥发文、出台违法文件的漏洞,坚决杜绝“奇葩”文件、“问题”文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提高行政执法质效
我市始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各单位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政务服务网公示了执法主体、执法职责和权限、权责清单以及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等事项。各执法单位配备执法装备,确保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行政执法过程中,检查单位执法人员能够做到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等案件均由法制部门先行审核,设置专兼职法制审核人员,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在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诉讼等法制审核方面,发挥了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有效降低了决策风险,提高了决策质量。坚持不定期进行案卷评查和现场监督方式,一定程度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不断督促各单位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是强化“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运用。我市坚持把“双随机、一公开”作为日常监管的基本方式和重要手段,全面依托平台办理行政执法案件,杜绝平台出现红灯预警,检查实施清单实现全覆盖,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检查。基本形成了科学合理有效的随机抽查监管机制。截至2021年11月29日,全市32个监管成员单位共录入690项检查事项,11378个检查对象,320位执法检查人员。制定了214个检查计划,完成了214次检查任务,公布了443次检查结果,开展了46次联合执法检查,未出现一例亮红灯情况,预计2021年12月底完成全年计划,实现预期监管效果。
(五)加强行政权力监督,推进诚信共青建设
共青城市坚持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今年我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共青城”已迁移至“九江市集约化管理平台”中,切实提升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同时,于今年8月完成了政府网站的改版升级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建设,深度融合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化拓展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不断优化政府信息供给,确保政务公开有标可依、有规可循、权威高效、群众满意。二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强化信息运用,各职能单位将信用信息运用到单位考核、干部管理、评先评优等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印发了《共青城市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方案》《共青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门户网站安全管理办法》《共青城市推进营商环境提质年政务诚信建设改革任务工作》等文件,严格做到以制度促建设,以制度规范诚信行为;推进信用监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对不同企业实行分类监管、严格监管,提升信用应用威力。截至目前,我市共计归集信用信息1570545条,“双公示”数据34447条,其中行政许可数据34290条,行政处罚数据157条。
(六)加强创新社会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我市坚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一是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对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别是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工作进行部署推进,加大扫黑除恶常态化宣传力度,常态化抓好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等重点人员管理,并把重点行业领域整治作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中之重,坚决整治行业领域乱点乱象,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以及涉毒违法犯罪,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共青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市公安局与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共同研发打造的亮点工作海顿卫士(守护者)已安装投入使用63套,智能化城市布局已初具规模。着力梯次提升社会面防控等级,将社会视频资源和各部门视频监控系统接入全市“雪亮工程”系统,接入视频9630处,2021年,已完成38个智能安防小区建设,累计完成113个智能安防小区建设;加大了对农村视频监控网络的覆盖,将水域视频监控纳入“雪亮工程”领域。尤其是针对多地发生的校园极端暴力事件,安装了63套守护者,对校园进行了全覆盖,确保实现安全稳定的目标。三是深化行政复议改革。制定了《共青城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实行一个行政复议机构对外,挂牌“共青城市行政复议办公室”,对以政府工作部门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统一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受理,将行政复议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障行政复议工作顺利开展。四是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完成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甘露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江益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共青城市公证处全年共办理公证业务376起,九江远明法医学司法鉴定所办理司法鉴定业务157起。值班律师接待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调度系统共录入工单2300余条,群众满意度达100%。五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针对今年大事多、喜事多的情况,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登记造册、专人负责,妥善化解,一时化解不了的,确保人员不失联失控,并及时上报。截至目前,调解(化解)案件154起,成功143起,成功率达92.85%。六是强化法治宣传。市普法办联合各乡镇持续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通过线上线下集中和分散培训的方式开展培训工作,重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村民法律需求较多的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学习。截至目前,共遴选“法律明白人”6095名,骨干1271名。
二、突出亮点
一是连续多年举办行政执法培训班。我市致力于提高全市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连续11年举办全市行政执法培训班,今年达到历史最大规模,特邀九江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文利,九江市委党校教授、资深律师沈华明为大家专题讲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内容。二是推行政务服务“异地通办”。3月,共青城市行政审批局与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签订了“跨省通办”合作友好协议,确定个体工商注册登记等11项事项“跨省通办”。同年9月与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行政审批局签订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联动机制合作框架协议,确定26项事项“跨省通办”。同时,与德安、庐山、永修等县市区签订协议,确保高频事项四地联合办理。三是成立人民调解协会组织。2021年7月,共青城市人民调解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共青城市人民调解协会章程》《共青城市人民调解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和《共青城市人民调解协会选举办法》。共青城市人民调解协会的成立是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必将更好地调动全市广大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有利于进一步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
三、存在问题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执法人员服务意识差。部分执法人员没有牢固树立为群众服务的宗旨观念,存在执法不严,程序不到位的现象。二是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有待提高,在推进过程中有“冒点”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部分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强,不习惯不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管理和处理行政事务。三是行政执法力量薄弱。行政执法队员较少,大都一人多岗,身兼数职,造成对法律知识掌握不全面,存在学而不专现象,加之人员变动时有发生,队伍不够稳定,影响执法效力。
四、下一步打算
我市将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在上级司法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面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瞄准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力度,抓紧出台配套政策,让中小企业实实在在感受到负担减轻、融资便利,切实提高获得感。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管理
严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从是否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内容相符,是否与国家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新规定、新要求相适应,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行政管理工作等方面明确清理标准,逐件提出清理意见,确保规范性文件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对最终确定的清理结果,将汇总公布,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法治保障。
(三)严格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
大力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强与法院、信访等单位的沟通和交流,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落实行政复议集体讨论制度。继续推进受理点前移,发挥各司法所职能作用,方便人民群众申请办理。自觉履行诉讼义务,认真执行法院判决和裁定,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监管,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提高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
(四)不断发挥法律顾问职能
2022年继续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市政府法律顾问,保障政府法律顾问不缺位。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运用法治思维,为政府行政决策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降低政府决策法律风险,以法律的途径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
(五)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严格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不折不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建设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不断提高我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在坚持加强每年的业务培训的基础上,丰富培训内容,聘请省内法学理论深厚、办案经验丰富的专家、领导授课,创新业务培训方式。
中共共青城市委 共青城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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