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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2024年工作情况及2025年工作计划
2024年以来,共青城市司法局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能力水平,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紧扣司法行政机关的主责主业,不断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奋力开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共青新局面。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工作情况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步伐稳步向前。一是全力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结合“民法典宣传月”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集中宣传活动,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宣传,通过开展进村居、进企业宣传活动,提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首选率”。与市综治中心、市信访接待中心、市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市交管大队等窗口单位设置行政复议工作指引牌,将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贯穿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鼓励行政机关与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依法达成和解,2024年全市共4起案件经协调后申请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日益显现,截至目前,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3件,受理48件,不予受理5件,新收行政复议案件数是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5倍,并且近三年行政复议案件数都超过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提示各涉诉部门依法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发生一审行政应诉案件1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实现100%。二是进一步提高合法性审查工作能力。与共青城市人大法工委共同组织共青城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业务培训班,特别邀请九江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科科长授课,进一步提高了各行政机关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认识和了解。坚持合法性与可行性并重的审查原则,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审查瑞钛氢能储运材料项目、众翼航空科技项目等重要项目合同协议40余件,审查政府及各部门征求意见文件80余件,为决策合法合规提供法律保障。三是着力增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质效。制定共青城市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清单以及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专门力量对市市监局等6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开展派驻式案卷评查。推进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和执法资格动态管理,2024年以来,新增在编在岗人员申领执法证81人,因调离执法岗位、退休等原因清理注销执法证19人,目前全市持证人员为295人。成功举办2024年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班,邀请了资深律师、江西警察学院专家进行授课,执法人员办案能力不断提升。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等程序,成功选聘8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进一步拓宽社会各界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严格落实减免责“四项清单”制度,每季度定期要求各单位报送关键执法领域减免责清单具体实施情况,截至目前,前三季度共青城市不予行政处罚事项24项、不予行政处罚案件24件、从轻行政处罚事项3项、从轻行政处罚案件22件、减轻行政处罚事项12项、减轻行政处罚案件31件;不予行政处罚金额共计2万元、减轻行政处罚金额176.5万。
(二)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一是开辟法律援助“新路径”。根据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七大品牌工程。持续将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优化法律援助服务方式,开辟“农民工欠薪维权”绿色通道,努力实现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进一步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力量,推动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与法学理论研究双融双促,以大学城为载体,积极联络高校,推动校局合作共建,在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024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191起法律援助案件,其中刑事案件151起,民事案件40起。二是建设法律服务“新品牌”。推进“有法帮你”法律服务品牌建设,不断增强和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在全市范围内配备了40台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村居法务助手,实现了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覆盖,村(居)覆盖率突破50%。积极响应省司法厅“有法帮你 律动民心”公益行动,联系园区企业,针对企业提供“菜单式普法”,让听课对象点单,授课律师“上菜”。深入共青城市冷链物流园,通过多种形式提供公益性、专业性、综合性法律服务,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深入江西浔奉堂有限公司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提升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目前全市共建1个市级中心、7个乡镇工作站,通过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广泛应用“三台融合”系统,全面启用满意度评价器的方式,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3000余人次,办理公证业务210起,办理司法鉴定业务415起,值班律师接待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截至目前满意率100%。三是探索人民调解“新模式”。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在对点帮扶社区上门上户进行摸排,发现苗头线索及时上报、及时组织调处,防止发生不稳定因素。2024年至今,各级调委会共调解案件322起,成功312起。结合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在珍珠湖广场现场对群众所关心的法律盲点、疑点进行详细讲解,引导市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当事人合意+司法确认有效+强制力保证执行=案结事了人和”的模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四是打造基层法治“新亮点”。各基层司法所统一悬挂司法所标识标牌,达到一所“一徽一牌”,紧紧围绕“一块牌子标识亮、一个前台三个岗、干净亲民六间房、六项职责专人扛”的目标。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共青模式”,共青城市甘露司法所获评新时代“枫桥经验”九江实践先进典型。大力推进“智慧司法”建设,升级现有视频终端,积极启用省远程法律服务“乡乡通”平台,已实现远程法律服务“乡乡通”全覆盖。
(三)务求实效,法治宣传工作深入人心。一是抓好责任落实,压实普法责任制。印发《2024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精心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以“法律七进”为抓手,分类扎实推进主题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全局共开展各类普法活动50余次。严格落实《共青城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实施办法》,根据实施办法加大对普法责任落实的督促和考核,筹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将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法治督查内容、纳入全面依法治市考核内容,确保各部门各单位普法责任落实落细。二是突出重点内容,提升全市法治氛围。把增强重点人群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针对党员干部,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培训。针对青少年,结合法治副校长讲法治课、“送法进校园”等形式,利用开学之际深入中小学和高校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全局共开展“送法进校园”15次。针对企业管理人员,通过送法进企业以及园区“法律明白人”培训等方式,广泛开展面向企业的宣讲和培训。邀请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法务总监,开展“百场公益普法基层行”进园区活动。今年针对企业开展各类普法活动共计12余次。三是夯实关键基础,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组织开展2024年全市“法律明白人”骨干暨普法骨干培训班,不断增强“法律明白人”素质和能力,积极引导“法律明白人”当好“信息收集员”“法治宣传员”“纠纷调处员”“法治协理员”。今年以来,“法律明白人”骨干积极发挥作用,参与法治宣传350余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248件,引导法律服务500余次。
(四)严格管控,重点人员监管不留死角。一是做好重点人员管理工作。及时查看出监人员信息,提前联系村(社区)做好出监人员接回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共对接刑满释放人员59人,其中省内监所接回43人,自返15人,省外监狱送返1人,省内监狱释放人员实现了百分百无缝对接。基层司法所每月均组织至少一次集中学习,对涉及国家安全、刑罚执行、反电信网络诈骗、民事法律关系等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利用每月谈心谈话的机会,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和家庭收入情况,制定相应的帮扶措施,加强与乡镇(街道)就业窗口的交流,凡是新接收的有就业需求的社区矫正对象,均带领至就业窗口进行就业服务登记,拓宽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创业渠道,目前全市社区矫正对象除少部分年龄偏大、身体欠佳外,均实现了就业。二是紧抓重要时间节点维稳安保工作。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各基层司法所利用“心岸”APP、微信、定位手机等手段对社区矫正对象动态进行实时掌握,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无极其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外出,有任何情况需第一时间报备,最大限度防止社区矫正对象出现不稳定的因素。三是发挥派驻民警社区矫正管理作用。积极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前往禁毒教育基地,实地了解毒品的种类和吸食的危害,并由派驻民警在活动现场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防毒禁毒教育宣传。组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防毒拒毒”宣传教育,派驻民警结合自身专业特长和业务知识进行授课,弥补了基层司法所专业人员不足的问题。
(五)善作善成,围绕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一是不折不扣坚持党建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善始善终完成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扎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围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学习内容,开展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1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5次,党支部委员会集中学习12次,党员大会集中学习7次。今年11月,我局党建课题“党建引领 助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在九江市机关党建课题研究成果评选中获评二等奖(共青城市唯一获奖课题)。二是全力以赴招商引资。形成了局主要负责同志亲力亲为,分管领导务实笃行,具体负责同志跟踪进度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司法局外出招商9次,已签约项目1个,过市政府联审会项目1个,非工业项目1个。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共青城市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改革“揭榜”工作实施方案》任务要求,选择市场主体关注度高、可创新性强的改革任务,重点进行亮点打造,确定“揭榜”项目,定期汇总报送“一对一”企业帮扶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经营困难。
二、工作亮点
一是加强校地合作,创新“司法+高校”模式。深入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开展法治讲座,全年针对各大高校开展法治宣传8次,有效扩大了青少年法治宣传覆盖面。依托高校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共建实习实践基地,运用“司法+高校”的模式,采取“情景剧+案例”等形式,开展法援惠民活动。鼓励和引导高校师生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目前已有30余名高校师生参与法律服务活动,5名高校学生走上法律服务实习岗位,提升了法治人才培养质量,补充了我市法律服务力量的不足。
二是创新普法方式,探索“非遗”+法治模式。积极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法治宣传教育的融合发展,将法治与羽毛画相结合。联合共青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羽毛画传承人张林发,以宪法、民法典等法治文化为主题,结合时代特色,合作开发“法治羽毛画”系列普法宣传作品,让群众在感受“非遗”独特魅力的同时学习相关法治知识,让抽象的“法”变得看得见、摸得着。今年,张林发老师的非遗法治作品《獬豸》在全省法律明白人现场会上展出。
三是夯实法治基础,建设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共青模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共青城市甘露司法所获评新时代“枫桥经验”九江实践先进典型。各司法所打破传统摆摊设点的普法模式,采用普法“点单”式服务,根据基层群众需要,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全年开展普法宣传10余次,真正实现面对面普法。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与乡镇综治中心、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劳动监察等合力搭建“一站式”纠纷调处平台,为服装工人讨薪维权开设“绿色通道”。强化与人民法院联动,将调解的结果通过司法确认的形式予以固定,总结形成了“当事人合意+司法确认有效+强制力保证执行=案结事了人和”的经验模式,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今年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共化解矛盾纠纷17起。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监督不到位。全面推进“三项制度”(行政执法的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的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方式单一。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够到位,法治文化宣传内容单一,部分内容未及时更新,普法宣传效果不足。三是社区矫正工作中其他政法机关及市直职能部门参与度不高。存在司法行政机关一家“单打独斗”的局面,导致矫正效果有限。四是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员力量不够,滞后于新时代人民群众新需求。
四、2025年工作打算
一是聚焦主责,在法治政府建设上提质增效。继续加强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宣传工作,提高行政复议的知晓率,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提起行政复议的方式解决行政纠纷。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的制度优势,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内部,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水平,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发生。加强行政诉讼案件诉前、诉中化解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减少败诉案件发生。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通过座谈会、填写调查问卷等形式,调查评估各行政执法部门是否存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企、涉企执法推诿、执法不作为以及是否存在过罚不当甚至违法执法等问题,是否实行轻微不罚、首违免罚等措施。
二是聚焦主线,在法治宣传上多点开花。不断压实普法责任,对普法要点、对象、方法和时限作出规定并着力推动落实,确保顺利完成“八五”普法工作验收。将“线上+线下”紧密结合,同步进行,使普法宣传纵到底、横到边,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大普法经费投入力度,对新媒体普法、阵地普法等工作加大保障。
三是聚焦主体,在人员稳控上扎实推进。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各基层司法所要进一步增强与所在乡镇(街道)综治部门、公安派出所、村(社区)委员会的交流联系,在社区矫正对象审前调查评估、教育、走访等工作上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局机关增强与人社、民政、妇联、团委等部门的沟通,增强职能部门间的合作。
四是聚焦主旨,在法律服务上惠及人民。利用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通过“互联网+法律服务”的方式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使得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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