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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司法局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九江市的要求,对一定时期内的司法行政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三)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重要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报送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市政府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审查其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是否抵触或相互矛盾,根据情况提出处理建议。承办本市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五)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上级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向市政府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论证工作,并受市政府委托提出意见或建议。
(六)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提出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有关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裁决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及其他涉法事务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七)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八)负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九)负责拟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和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负责拟订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参与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组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检查。承担行政执法证件核发、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司法局办公地址:共青城市高尔夫大道99号 办公电话:0792-4342665
公证处办公地址:共青城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二楼 办公电话:0792-4346606
工作日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13:30—18:00 (夏季)
上午9:00—12:00;13:30—17:30 (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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