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9-03-1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105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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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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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9-03-15 公开时限 长期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索取号 G33110/2019-00016 发布机构 司法局 文件下载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而成。报告全文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举报投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四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根据《条例》和《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九江市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年来,全局主动公开信息49条。另外,我们还通过微信公众号、展板、宣传栏和编印办事指南、宣传手册等形式公开司法行政有关政策法规、服务事项、工作信息等。一年来,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学习,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一是认真学习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学习《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九江市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的重点内容,并将任务落实到位。二是将政务公开的相关文件印成学习资料发给全局干部职工学习。通过学习相关的文件政策,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加强。三是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把政务信息公开的程序按要求做到位。

(二)规范开展,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主动、及时将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涉及内容主要包括本部门的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公开年报、公告公示、动态类信息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务信息,凡属于应当公开的必须按规定纳入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三)结合实际,切实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把律师工作、公证工作、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并将公开的责任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坚持每月及时报送信息,规范信息报送格式,确保信息报送质量。坚持对涉及我局内容的信息更新做到及时准确。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举报投诉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及举报投诉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主动公开信息,规范工作制度,加强工作沟通交流等方面做了有益探索,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但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我局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主动公开信息不够全面,依申请公开工作仍需细化,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力度还需加强等。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并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化、常态化。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充分利用好政府信息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所有的政府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同时,不断拓展新的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以更加贴近、方便公众的形式,及时公开社会关注的政府信息,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转变职能,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三是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年度考核目标,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特别是信息发布数量、内容更新、信息质量等方面,进行定期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办整改,年终考核总结,研究和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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