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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类别 |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 ||||
| 生成日期 | 2015-03-17 | 公开时限 | 公开范围 | ||||
| 信息索取号 | G33110/2015-00057 | 发布机构 | 文件下载 | ||||
2014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紧紧围绕“建好先导区、率先奔小康”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创新与发展。根据上级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及附表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共青城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共青城市发展大道;邮编:332020;电话:4342648;电子邮箱:495758178@qq.com)。
一、概述
(一)健全机制。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各业务处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的各项业务资料,办公室审核统一发布。同时,我们将各处室负责信息报道的部分人员组织成立了局对外信息报道组,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工作。
(二)落实责任。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我们要求各处室把做好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作为政务公开一项重要内容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确保专人承办,责任到人。各职能处室要及时公开执法依据、办事指南、工作流程、承诺事项和规范性文件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同时每月须上报2条以上工作信息,加强宣传,提高工作透明度。
(三)规范操作。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我们制定了《共青城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规定》,遵循"合法、及时、真实、便民"和"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处室在报送和发布政府信息时必须严格审查,经办公室审核和分管领导同意后才能公开,规范操作,既要最大限度地公开政务,又要保证安全,确保质量。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4年,全局主动公开信息40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5条,业务工作类信息25条。主要发布在江西政法网站、九江市政法网、共青城市门户网站及其他有关网站,一部分发布在《江西司法行政》、《九江司法信息》、《共青城报》等媒体上。另外,我们还通过简报、专报、展板、宣传栏和编印办事指南、宣传手册等形式公开司法行政有关政策法规、服务事项、工作信息等。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14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本局虽然在推进政务公开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为此,下一步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指导,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加强评查,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由局法宣科负责,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讲评,督促各处室及时更新、定期维护好本部门所发布的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加强考核,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根据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要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机关效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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