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苏家垱乡城乡环境和人居环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关于城乡环境和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部署,持续深入推进全乡城乡环境和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把整治工作做出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对标九江市、共青城市有关要求,把开展环境整治提升作为我乡城乡环境和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力抓手,作为提升我乡人居环境的发力点,通过在全乡开展有规模、有声势、有力度、有实效的整治提升行动,营造干净整洁靓丽的乡容村貌,建设“整洁美丽、和谐宜居”幸福家园,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内容
(一)宣传宣讲乡村振兴战略
1.各村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市和共青城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本村本单位的工作重点。
2.各村要结合本方案,制定相关工作实施计划,实施计划要于6月15日前出台。
3.开展宣讲活动。各村要组织开展专题宣讲活动,让城乡环境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家喻户晓,按照“谁产生垃圾谁付费”的原则,实行农户常住户100元/户/年,非常住户60元/户/年的标准收取保洁费。乡蹲点领导、蹲村工作组、下村组机关干部、驻村“第一书记”要在每个自然村召开群众会,在宣讲的同时,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4.加大宣传力度。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让苏家垱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各类媒体上有文字、有声音、有影像,营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浓厚氛围,各村要积极报送城乡环境和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信息,每周报送信息一条以上。
5.各村要以乡村振兴战略宣讲为契机,开展党员干部下村组,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促进和引领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
(二)实施重点区域农村环境提升
以乡域内省、县级公路主干道沿线和集镇周边为重点,全乡统筹推进,做到点、线、面相结合,深入开展“四清二改一管护”行动,实施“拆”“新”提升工程,确保农村环境取得显著变化。
“四清”:以“清得干净”为标准,抓好清理垃圾、清理杂物、清理塘沟、清理废弃物,村庄基本达到“五无五净”(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无残垣断壁、无污水横流;大街小巷净、房前屋后净、河塘沟渠净、村庄田头净、乡间小道净)。
1.村庄环境整治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要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集中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整治:(1)解决垃圾乱扔和分类问题。加快分类垃圾桶的配套建设,对垃圾桶、垃圾箱表面进行清洁,消除陈年垃圾堆,清理生活垃圾,日常保洁和垃圾清运管理到位,确保路边、河边、湖边、桥边、墙边、公共地段、村庄内无暴露垃圾。(2)解决柴草乱堆问题。清理乱堆放的建筑垃圾及土堆、柴堆等房前屋后的杂物。(3)解决广告乱贴乱挂问题。整治牛皮癣等乱涂乱画现象,摘除乱悬乱挂的横幅标语,清理墙壁上、电杆上等处的牛皮癣。(4)解决污水问题。做好雨污分流,完善排水设施,做好沟渠、门口塘清淤及保洁工作,解决污水乱排和不经处理直排问题。(5)解决绿化无管护问题。做好农村绿化养护工作,严禁毁绿种菜,乱堆杂物的行为,定期进行修剪、除草。(6)解决农业废弃物随意乱扔问题。对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按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禁止随意焚烧、堆放垃圾和随意处理淤泥等,不得随意填埋河沟池塘等水域,防止出现次生问题和二次污染。(责任领导:曾磊、刘比嘉、蒲巧珍,责任单位:各村(居))
2.公路边及河湖道边环境整治
(1)全面清除河湖道沿线垃圾和堆积物、搭建物和构筑物及其他障碍物。(2)以白色垃圾为重点,全面清理打捞河湖面的漂浮物、生活垃圾。(3)清除道路两侧堆放的垃圾、杂草、杂物及污染物,做好日常保洁。(4)搞好道路绿化美化工作,两侧绿化带、绿地无缺损、无死株、无垃圾。(5)对交通标示牌进行维护、更新、粉刷和油饰,保证发挥正常功能。(6)对非法围堰和湖区围网的清理工作。(7)对禁养区的淘汰和限养区的规范管理。(责任领导:曾磊,责任单位:交通办、圩管中心)
3.集镇环境整治
集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围绕乱搭乱建,乱摆摊设点,乱停乱放车辆进行集中整治,规范经营摊点行为,着力提升乡容乡貌。(1)开展卫生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乱倒垃圾及乱扔废弃物行为,清理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卫生死角和暴露垃圾,清除牛皮癣。(2)开展交通整治行动。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整治机动车违规停车、不按规定停车,自行车、三轮车、电瓶车乱停放。(3)开展市场规范行为。规范设置临时摊区,争取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支持,落实好座商归店,经营摊区,净化经营环境。(4)开展沿街道乱堆乱放整治行动。对沿街柴堆、货堆、砖堆、建材堆等统一整齐堆放至门面屋后指定地点。(5)开展雨棚整治行动。对主街区雨棚进行调查摸底,落实有效措施,消除通行安全隐患。(6)加强集镇绿化管理。对现有绿化区域落实专人管理维护,及时清理和修剪。(7)落实长效机制。居委会落实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确保整治效果不反弹。(责任领导:王家龙、王若鹏 责任单位:两违办、永红居委会)
4.新区环境整治
由新区建设办公室向新区范围内企业收取卫生保洁费,卫生保洁费用于聘请保洁员,购置环卫设施,负责新区范围内生活垃圾清理,垃圾运转由乡环卫所负责。(责任领导:王若鹏,责任单位:新区办)
“二改”:以“改得美好”为目标,重点做到“改美庭院、改好习惯”,加快农村旱厕改造进程,全面彻底消除旱厕,村庄整治达到美丽宜居。
5.改美庭院、改好习惯
按照“卫生美、设施美、绿化美、布局美”的要求,改好新农村点的农户庭院;改水、改厕、改沟、改线及入户道整治到位,设施适用美观;在庭院内种花种树种菜,绿化庭院环境;对损毁的建筑物和涂料脱落褪色的墙体进行修复或刷新,使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致和村庄风貌相协调。普及卫生健康知识,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村规民约,引导激励村民主动爱护和维护村庄环境,自觉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行为,养成不乱丢垃圾、不随意倾倒垃圾、垃圾入桶等文明生活习惯。(责任领导:王家龙、蒲巧珍,责任单位:各村(居))
6.合理选择改厕模式
各村(居)分新农村建设点和非新农村建设点进行分类摸底登记上报,要按照“因地制宜、经济实用、节约资源、确保质量”的要求,合理选择确定无害化卫生厕所的类型和实施技术,推广使用三格式化粪池式、双瓮漏斗式厕所改造,要求所有农户改造的厕所必须进院、引导入屋。改厕施工队伍要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制,并承担项目完工后的保修和返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工程施工期间,各村(居)要严格执行工作进度月报制度,每月底将本月进度上报至乡农村旱厕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领导:王家龙、蒲巧珍,责任单位:各村(居))
“管护”:以“管得规范”为标准,加强村庄管护,达到村庄治反弹保长效。
7.健全“乡环卫所、村环卫站、组理事会”为主体的农村人居环境管护体制,加强保洁员管理,实行网格化管理和绩效考核,对履职不到位的保洁员立即辞退。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管、有巡查、有维护、有保洁”的村庄管护长效机制。
“拆”:拆除农村违法牌匾广告、危旧房、空心房及新农村建设拆旧工作,全面管控全乡范围内乱搭、乱建现象。
8.落实“发现责任在村、拆除责任在乡”“两违”管控责任,各村(居)要切实加强“两违”管控力度,对需要拆除的空心房危旧房,以包村工作组和村两委干部为成员组成工作组,逐户送达拆除通知书,逐一上户动员群众开展自行拆除工作。对应拆未拆“两房”“两乱”建筑,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进行集中拆除。对于屡次出现“两违”而包干村干部未发现、未报告的,追究包干干部责任。特别是在已经集中拆除的村庄,要加大巡查和打击力度,坚决遏制“两违”死灰复燃。(责任领导:王若鹏,责任单位:国土所、两违管控办)
“新”:在新农村建设点上,开展破旧屋瓦更换,外墙出新,促进交通干线沿线总体风格基本一致,色调美观协调。
9.编制村庄建设规划
根据村庄区位条件、自然概貌、人文积淀、资源禀赋、经济基础等,科学确定建设定位,明确发展方向,做好村庄整治规划,规划要科学合理,体现地方特色、符合村庄实际,增强规划的前瞻性和综合性。一是特色产业型。对农业产业基础较好、农村新业态发展优势突出的村庄,重点是推进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化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和持续增收;二是社区服务型。对交通便利、区位优势突出的村庄,重点是参照城镇社区建设标准,配套完善公共服务建设,发展社会事业,为本村及周边群众提供便捷有效服务;三是文化保护型。对历史文化古村以及风俗民情突出的村庄,重点是改善村庄人居环境的同时,坚持保护与开发并举,发掘村庄历史文化遗存的教育和旅游功能,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发展优势,提升村庄文化品位;四是乡村旅游型。对自然生态、历史人文等旅游资源突出的村庄,重点是深入挖掘相关旅游资源,借山用水,显山露水,积极发展众筹农业、休闲观光、民宿度假等新业态,建设好宜居宜业宜游的美好家园。(责任领导:王家龙、章秀星,责任单位:新村办、文化站)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城乡环境和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书记、乡长任双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村(居)、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形成“领导重视、部门联动、责任明确、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二是成立宣传组,由乡宣传及环境整治业务口联合强化宣传,形成“环境整治,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各村要落实属地责任,实施“一把手”负总责,切实抓好各项整治工作。三是加强领导督察调度,乡党委书记伍术刚负责东片即桥浦村、竹林村、乐坪村、香山村、金垅村、开福寺村的整治指导工作;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王晓沙负责西片即大桥村、青山村、土牛村、水口村、永红居委会及新区办、圩管中心的整治指导工作。
(二)落实资金保障。按1.5元/人/月的标准下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经费用以保障保洁员工资发放;按人口数占30%,月考核评分占70%的标准下拨环境整治工作经费;圩管中心、新区根据工作量并按得分比例下拨环境整治工作经费;其他费用根据需要乡领导小组另行讨论研究下拨。
(三)建立督查制度。乡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每月组织领导小组成员、两代表一委员、退休老干部等参加整治评比活动,不定期组织东、西两片交叉检查机制,做到检查找问题,评分摆问题,整改消问题;各下村工作组每周对所在的每一个自然村进行督查,登记督查台账并督促整改到位。每周五由督查人员签字后将督查台账交城乡环境和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每日督查,每周调度”的工作机制。城乡环境和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每个月召开一次总结分析会,提出下步工作的明确要求。
(四)强化责任追究。1.乡督查组发现村庄整治、道路沿线清理、集镇整治、水域整治等有不到位现象达20处以内扣除保洁费200元;20处至30处内该村包片干部停职1周专抓环境整治工作,1周后督查仍未整改到位的包片村干部绩效工资按年终村级目标考评核定绩效工资标准的90%发放。2.共青城市督查组发现问题并通报的,罚该包片村干部一个月工资;被约谈问责的,扣该村包片干部绩效工资按年终村级目标考评核定绩效工资标准的80%发放。3.九江市督查组发现问题通报的,该包片村干部停职一周专抓环境整治工作绩效工资按年终村级目标考评核定绩效工资标准的75%发放;被约谈问责的,绩效工资按年终村级目标考评核定绩效工资标准的70%发放,包片乡干部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4.省督查组发现问题通报的,该包片村干部停职一月专抓环境整治工作,绩效工资按年终村级目标考评核定绩效工资标准的65%发放;被约谈问责的,该村包片干部及村主要负责人绩效工资按年终村级目标考评核定绩效工资标准的60%发放,取消评优资格,包片乡干部扣发2个月绩效工资。
(五)实行奖惩机制
根据各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评分,按照排名情况进行奖惩:
(1)奖励
1.在每季度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排名前3名的村(居、圩管中心、新区),将发放流动红旗,并分别给予现金奖励5000元、3000元、2000元。每评选为全市“清洁村庄”的一个奖励2000元;苏家垱乡被评选为市级及以上的美丽示范乡镇每个行政村奖励5000元。
2.在每季度城乡环境和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排名前3名的村,对挂点领导干部和村干部进行物质奖励并在年终绩效考评中适当加分。
3.每村每季度需评选出常住户10%的美丽示范庭院,报乡整治办审核后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惩罚
1.在每月城乡环境和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排名后3名且低于85分的村(居),发放流动黄旗,并分别扣除工作经费3000元、2000元、1000元。
2.对一个季度城乡环境和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连续排名为两次后3名且低于85分的村,将扣除环境整治工作经费4000元,在全乡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对村主要干部和挂点干部进行约谈。
3.对卫生清理不及时,屡次不改的居民,评为不清洁家庭,并在全乡范围内通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赣公网安备:360482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