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审计信息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11-1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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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市本级政预算执行以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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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市人民政府委托,2025年9月28日,市审计局局长向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以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市财政局2024年度具体组织市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市级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市本级预算收入方面。一是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二是部分代征的污水处理费未及时上缴财政。三是截留挪用代征的污水处理费未上缴财政。

2.市本级预算管理方面。一是预算项目资金使用率低,预算执行进度缓慢。二是专项资金闲置未使用。

3.财政存量资金审计情况。一是预算执行进度较慢,未充分发挥效益。二是部分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使用。

4.公职人员违规兼职方面。4名财供人员违规在企业担任监事一职。

5.政府采购方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不到位,4家预算单位4个政府采购项目,涉嫌围标串标。

6.其他方面。一是低保、重点优抚对象优惠减免政策未落实到位。二是未严格落实2024年度江西省民生实事中资助新生儿参加基本医保政策。三是委托服务未按规定签订合同。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组织对5个部门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三重一大”事项执行不规范。

2.政府采购项目排挤招投标人。

3.预算执行进度缓慢。

4.财务报销不规范。

5.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6.会计科目处理错误。

7.未按规定进行电子卖场采购。

(三)本级专项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计划安排,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共青城市2022--2023年度公立医疗机构收费和采购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医疗机构收费相关情况。抽查发现:一是食堂租金收入未按收支管理两条线纳入预算管理。二是未按规定提取医疗风险基金。三是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

2.药械及医疗设备采购管理情况。抽查发现:一是第三方的选定过程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二是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三是已属于应报废状态的设备,未按规定执行报废处理手续。四是耗材管理信息系统耗材二级库管理不规范。

3.医疗领域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情况。抽查发现:一是存在违规由施工单位支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的情况。二是超标准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三是存在工程质量保修期约定不规范及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不一致且评标专家人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四)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2024年市审计局对某镇开展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完成及有关监督考评情况。未制定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

2.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情况。一是部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未办理排污许可证。二是极少数高标准农田建成后未发挥效益。三是少部分耕地非粮化撂荒。四是部分污水处理站未发挥效益。五是复绿树苗存活率低。六是秸秆禁烧执法检查力度不够。七是部分公共厕所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

3.资源环境相关资金项目管理绩效情况。一是部分土地租金收入未上缴国库。二是违规挤占线虫病防治经费。

(五)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复核情况

通过复核,主要发现以下常见问题:

1.虚报工程量。

2.未按设计图纸施工。

3.未按规定办理财政评审手续。

4.未取得施工许可证。

5.工程竣工结算的误差超过10%。

二、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整改情况

在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共反映问题95个,已整改95个,整改率100%。促进建章立制4项。

三、审计建议

(一)加大财政资金资源统筹力度,着力发挥财政支撑保障作用。一是切实加大征管力度。完善部门数据共享,堵塞制度漏洞,做到应收尽收,征缴到位。二是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加快财政资金的预算执行进度,提升资金使用质效。三是树牢“过紧日子”思想。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对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压减力度,优化支出结构,突出轻重缓急,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及时收回结余闲置资金,把更多的“真金白银”用于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  

(二)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一是规范公立医院运营管理。卫健委等相关部门要督导公立医院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规范外送检测行为,督促公立医院规范医疗设备和药品采购管理,保障采购环节公平公正。二是加大医疗机构收费监管。医保局及各医疗机构应建立更完善的医疗服务价格长效监督机制,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医疗收费进行督查,要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不合理收费的行为,切实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三是规范污水处理费减免等民生政策落实。住建局等相关主管部门要兜牢民生实事保障线,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与联动协作平台,数据共享,贯通协作,从政策覆盖的广度与实施的深度双向发力,切实保障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三)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防范化解隐患。一是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严守耕地红线,分类有序推进撂荒地复垦利用;加快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二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严查立项、招标、变更等关键环节合规性;压实建设单位监管责任,强化现场勘验与资料比对,加大工程量核验力度。三是多措并举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完善“大数据”监测机制,自动识别围标串标特征;严审采购全流程,压实采购人、代理机构各方责任;强化结果运用,公开曝光查实案件,落实责任追究与联合惩戒。

(四)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提升审计监督实效。被审计单位要依法依规切实落实整改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促进财政资金和政府建设项目规范运行。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全面落实。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深入分析问题,狠抓源头治理,推动深层次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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