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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类别 | 议案提案办理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生成日期 | 2019-11-18 | 公开时限 | 长期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索取号 | G33220/2019-00061 | 发布机构 | 共青城市商务局 | 文件下载 | |||
2019年共青城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办理情况汇报
(共青城市商业管理办公室)
今年,按照《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二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由我办承办袁兴志代表在共青城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63号建议《关于要求转移或取缔洪兴物流的建议》。针对建议办理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特点,我办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精心组织,调查研究,强化落实。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我办成立了此次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责亲自督促检查、审核把关,承办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提案办理的督促、协调、会商和落实。实行“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的“五定”工作责任制,确保人大建议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的工作机制。
二、规范办理流程,强化监督,保证质量
一是实行开门办理。加强与人大建议代表的联系,实行电话联系、上门走访、当面征求意见等形式,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见面率、答复率、满意率100%。二是加强协同配合。为确保人大建议有效落实,提升办理质量,我办积极主动邀请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共同协助办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合力高效办结人大建议。三是规范办理流程。严格落实建议办理程序,由承办科室撰写回复意见初稿,交分管领导把关,进行复审,最后主要负责人签批,进行终审,并报送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三、注重调查研究,结合实情,确保实效
为确保我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3号建议《关于要求转移或取缔洪兴物流的建议》得到全面落实。我办着重从“三个确保”、“两个强化”入手,即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确保组织保障到位、确保规范流程到位,强化规范办理流程和强化督办力度。经前期调研发现,洪兴物流位于东湖社区中央公馆东侧转角处,经营场所为小区地下室改装而成,经常货物占用交通道路,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及居民正常出行。因我市物流企业现状是规模小、分布散,而国控昌盛物流物流港项目建设进度缓慢,造成无法集中管理,所以难以指定该物流转移去向,且按照我办工作职能,对物流企业无法采取取缔行政权力。针对此问题,我办主要负责人刘晖同志带领相关科室人员先后分别三次现场与洪兴物流负责人交谈协商。经协商,洪兴物流租赁合同于2020年4月到期,企业同意到期后不再续租,或我市国控昌盛物流港项目建成后集中入驻,期间将严格规范货物摆放,减少对周边居民正常出行的影响。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衔接,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督促洪兴物流规范运营,按时转移经营场所,确保人大建议办理真正由“答复型”转向“落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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