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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共青城市人民代表大会第73号建议
的答复
沙易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整治二手车交易公司占用公共停车场经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与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交管大队交换了二手车企业占用公共停车位的意见。从交通管理条例及城市管理条例的规定来看,证件齐全的交易二手车属于合规车辆,规范停靠在公共停车位内没有违反相关条例规定。但根据我局分管领导带队走访情况来看,对城区内部分人流密集、公共停车位紧张的街道而言,预备交易的二手车长期停靠,确实对周边居民使用停车位造成了一定不便。
根据以上获得的情况,我局不打招呼走访了新村社区反映强烈的庐园路走访调研,该街道共有二手交易企业两家,为鑫乐二手车及车之道二手车。其中鑫乐二手车停放交易车辆8辆,两辆停放在店铺内,三辆停放在店门口与人行道间空地处,剩余三辆停放在路边公共停车位上。车之道二手车有交易车辆一辆,停放在路边公共停车位上。经过与鑫乐二手车企业负责人沟通,其表示二手车企业需要开设在人流密集处,放置广告牌停放在公共停车位的车辆一方面确实没有地方停放,另一方面也是希望起到广告效应。去年以来由于经济市场大环境一般,二手车脱手较慢,原先交易周期一般在一个月以内,今年以来二手车普遍需要几个月才脱手,留滞的车辆确实长期停在公共停车位上,对附近居民使用停车位造成了一定困扰。
经过我局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对企业负责人劝导沟通,企业负责人表示由于前期社区没有和他们反映过该情况,企业确实也没有注意这一点,今后尽量将车辆停放在店铺门口,不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另车之道二手车目前经营情况困难,后期可能不再经营,目前仅停放了一辆二手车,经过电话沟通,该企业负责人立即表示返回后会立即将车辆驶离。
次日我们再次来到庐园路,车之道二手车车辆已经驶离,鑫乐二手车已驶离两辆,仍留一辆意向车辆正在谈价出售。
再次感谢您为我们的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目前我们的工作中确实存在多部门交叉事项,涉及民生领域的事项我们更应该齐抓共管,大家多一分耐心和责任,我们的城市会多一分和谐与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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