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1-1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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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商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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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商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共青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中国共青城"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共青城市商务局联系(地址:九江共青城高新区管委会大楼4楼共青城市商务局,电话:4342686,邮编:33202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全面贯彻精神,围绕国务院、省、市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管理、优化服务,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深入解读各项政策。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对于政策性强、影响面广的重要政策措施由起草部门负责制作相应的解读材料,与政策性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拓展政策发布平台,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利用政府网站等平台对政策文件开展多维度、多频次解读,用图解、音视频相结合的形式,将政策语言“翻译”为“土话方言”,进一步提高了政策解读的可读性、贴近性。我局2022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政策文件类信息6条,其他25条。通过信息公开,极大方便了社会各界了解商务工作和职能,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有效地宣传了商务工作。

依申请公开

按照《江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规定等,我局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受理渠道和办理程序,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个工作环节。

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

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认真学习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从制度建设入手,完善了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公开范围、公开方式、操作流程和保密审查程序,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送交、工作规程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

为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前审查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按照“谁制作、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府信息的审核与发布工作。同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运行管理、内容保障、应急处置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转,年内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及时被投诉和涉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我局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平台保障工作,做到平台栏目维护更新及时。通过共青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商务局栏目,第一时间准确公开商务资源信息,同时向广大市民提供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科普等咨询服务,大力提升信息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加强做好网站建设管理工作。一是严格按照网站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度和方案,进一步规范落实责任,定期对网站内容、功能进行检查和完善,保证网站各项指标符合要求。二是健全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我局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共青城市政府网站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子站信息发布、更新。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注重深入调查研究,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形式较为单一

二是政信息公开渠道不够丰富,内容规范性不强,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一是积极采取多种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渠道二是完善政信息公开的范围与内容程序与方式规范信息内容不断提高我局政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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