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1-1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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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商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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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商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共青城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0792-434268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政策文件类信息2条,其他12条。通过信息公开极大地促进了社会各界对商务工作及其职能的全面了解,显著提升了工作的透明度。此举不仅有效地宣传了商务工作,而且充分彰显了商务工作的成效与重要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推行,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商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共青城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子站信息发布、更新。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注重深入调查研究,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分析研究政务公开的意义和必要性,增强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实行阳光作业,从而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纳入共青城市政府网站平台统一管理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政策解读咨询、公众意见征集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4年,没有受到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继续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强化政务信息公开把关审查,优化工作流程,由对口工作人员负责信息上报,分管领导审查,办公室汇总后,从后台传送至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促进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部分信息的解读不够深入;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还不够充分。下一步我们将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增加政策解读、商务工作等方面的深度内容,采用图表、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优化信息公开的流程,提高信息审核和发布的效率,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通过在线咨询、民意调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公众的需求和意见,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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