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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机关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共青城市机关事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共青城市机关事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机关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共青城市机关事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机关事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的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具体承办全市公务用车更新、购置申报服务工作;协助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指导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使用。(三)负责市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务用车标识化和信息化平台建设;负责平台车辆调度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出行保障;负责平台车辆维修保养、加油、定点停放等工作;负责平台驾驶员安全教育管理。(四)协助市政府办公室做好全市公共机构节能日常业务等工作。(五)负责市委、市政府等党政机关办公区域的公共事务及办公用房调配、维护等;负责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域及接待中心物业服务、安全保卫、食堂膳食等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市本级办公用房统计等工作。(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共青城市机关事务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中心本级。共青城市机关事务中心内设综合股、公车股和保障股。
编制人数小计16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6人。实有人数小计34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4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9人,车队聘用司机25人。无离休人数,无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 共青城市机关事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共青城市机关事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07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0.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压缩经费、减少开支。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0.4万,减少的原因是压缩经费、减少开支;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事业收入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共青城市机关事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07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0.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压缩经费、减少开支。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0%,较上年预算安排不变;项目支出1075.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0.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2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7.4万元、资本性支出87.5万元、其他支出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9.4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0.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56%,较上年预算安排不变。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27.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1.17%,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7.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0.42%,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8.9万元;资本性支出87.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8.13%,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万元;其他支出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0.28%,较上年预算安排不变。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共青城市机关事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75.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0.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压缩经费、减少开支。具体支出情况是: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9.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9.4%;节能环保支出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56%。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不变。项目支出107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7.4万元、资本性支出87.5万元、其他支出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共青城市机关事务中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5年共青城市机关事务中心没有使用国有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部门无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共青城市机关事务中心预算安排170.79万政府采购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6.22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减少采购量;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3.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8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4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38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6辆。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4辆。
(九)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资金1075.6万元,其中:部门预算中100万元以上的项目2个。
2025-二类-市民服务中心1、5、6号楼水电维修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包含共青城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水、电、物业管理和维修维护费;共青城市市民服务中心5、6号楼物业管理、维修维护、水和电力能源费用托管服务费。
2)立项依据:根据2024年度共青城市市民服务中心1、5、6号楼水、电、物业管理和维修维护费用确定。其中市民服务中心5、6号楼电力能源费用托管服务费是根据中共九江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专项小组2024年工作计划》的通知(九改字[2024]2号)的要求,在党政机关实施能源费用托管项目,以市场化机制助力公共机构节能高质量发展。
3)实施主体:共青城市机关事务中心
4)实施方案:市民服务中心1、5、6号楼水、电、物业管理和维修维护费按照实际产生费用支付;市民服务中心5、6号楼电力能源费用托管项目,经前期能源审计确定5、6号楼年电费基数约为120万元,按照基数进行招投标,最终中标价为112.475万元/年,托管期8年。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7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附表)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共青城市机关事务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30.9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2.99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7.99万元,比上年增(减)2.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80万元,比上年减少20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车购置数量。
第三部分 共青城市机关事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应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训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九)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性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5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事业支出: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五)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 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事接待)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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