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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秘书股(机要室)。负责市政府及其办公室的公文草拟、呈批、审核、印发工作;负责市政府及其办公室的文件、资料、电报的收发、打印、传阅、保密、归档工作;负责各级部门报送市政府及其办公室的请示、报告、函件的收发、呈批、批复、传阅和催办工作;负责政府部门密码保密规章制度和具体制度的贯彻实施;承担政府部门密码电报、内部传真电报的传输、办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以及市长调度会、联席会议的会务、会议记录、纪要工作;负责市政府大型会议、大型活动的组织、统筹、协调工作;负责中央、省、九江市会议通知的接收、转办、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调研等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外地来我市的调研、考察组的对接、安排工作等。
(二)经研室(调研股)。负责市政府工作报告草拟和审核,市政府领导重要活动、重要会议讲话稿起草,其他各类文件文稿的撰写。负责对带有方向性、综合性、全局性、战略性、政策性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起草调研报告。编印政策性、研究性、文学性杂志和内部期刊,供市政府领导决策参考。负责办理政府系统政务信息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为市政府领导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负责向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九江市政府办公室报送政务信息。承担市政府系统信息的收集、筛选、处理、反馈工作。及时掌握收集全市各行各业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对策,编印内部政务期刊,供市政府领导参考。负责对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的业务指导,并对政务信息工作进行考核。
(三)督查室。检查、督促上级和市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和市政府有关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执行及落实情况。负责组织开展全市重大专项督查,对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市长调研时议定事项以及市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事项进行督办。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单位的考核工作。负责“市长信箱”等工作。
(四)综合股(外事股)。负责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党建工作;承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协调、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市政府及其办公室组织、人事、人才、纪检、宣传、统战等方面的对接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对接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以及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的采购、保管、发放等工作;牵头做好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来访有关工作;协调市领导的涉外活动;负责外事审批初审工作;负责国际友好城市缔结及管理,统筹协调涉外礼宾礼仪及全市民间对外交往的归口管理等。
(五)数据股(政务公开办)。组织拟订全市数字经济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扶持政策;协调国家和省、九江市数字经济发展项目的组织、申报、实施、监管等工作;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争取科技成果产业化支持资金;研究拟订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措施;统筹推动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建设;承担协调推进数字经济重点项目、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及项目规划建设工作。牵头拟订数字共青、数据要素、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研究拟订数字共青建设方案,承担数字共青建设相关工作;牵头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数字社会规划、推进数字社会建设;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负责数据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承担协同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统筹推进全市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运维、购买服务及市属国资监管企业投资建设的数字化项目的规划、审核、技术评审、竣工验收、监管、督促检查、评估评价等工作,牵头建立相关数字化项目联合会审机制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相关培训、考核。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实施大数据发展战略,促进数据产业发展;拟订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协调推进公共数据确认授权和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互联互通;促进先进技术成果的应用与产业化;推动全市数据要素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协调推进公共数据确权和开发利用;指导推进全市政务数据基础支撑平台的规划建设。负责全市政务公开管理、考核、培训,对接省、九江市政务公开考评。
(六)行政股(财务室)。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的公章管理和使用。承担市政府领导同志和机关干部职工的生活福利及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发放,住房公积金、医保、社保、个人所得税申报及代缴等办理。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工会财务管理等工作。会同综合股负责对办公室机关国有资产进行管理。
(七)金融管理股。负责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对外交流、金融宣传等工作。负责指导、规范民间借贷、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试点和风险防范工作。建立健全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工作机制,协调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配合查处、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负责综合分析全市金融发展态势和年度运行情况,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金融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负责联系驻市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及其监管机构,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统筹推进地方金融改革创新。牵头负责对驻市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金融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考核评估等工作,并承担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目标考核工作。负责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或市政府授权,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及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地方金融机构或组织进行行政初审、业务监管和风险防范处置相关工作。负责地方金融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联系驻市证券期货金融机构及其监管机构。分析全市资本市场形势,拟订全市资本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企业有效利用各类债务、股权融资工具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负责全市企业上市(挂牌)推进与后备资源培育。负责落实上级金融管理部门关于地方金融组织党建工作部署,协调推进地方金融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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