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01-3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1-2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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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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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共青城市人民政府网站 "中国共青城"(http://www.gong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共青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地址:共青城市市民服务中心六号楼二楼203室,电话:0792-4376030,邮编:33202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我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深化三大攻坚战、放管服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的重要作用,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提升,公开质量和效果得到显著提升。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在决策公开中,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建立完善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继续做好决策草案征求意见和公众代表、利益相关方、专家列席政府会议。二是在执行和结果公开中,加大以公开促落实、促效果。共主动公开政策落实20余条。三是在管理和服务公开中,做好清单发布和动态调整,集中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建立行政权力运行结果公示专栏,集中展示相关信息。四是深化重点领域,注重高质量公开。以公开助力高质量发展、助力精准脱贫、助力环境保护。认真做好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信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围绕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信息,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等信息,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证明事项清单公开。统筹做好全市均有部门项目清单、项目文本和项目绩效全过程公开,做好市政府及市政府办部门项目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地方政府债务等财政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我办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我办2019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探索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对全市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集约化集中式公开,并按照立改废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四)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市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设立五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新闻发布、在线访谈、政务公开等栏目;进一步加强专题专栏建设,在原有的基础上,新增了"三大攻坚战、国有土地、政府采购、审计公开、政府会议、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评估"等7个栏目。

(五)监督保障。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进。成立了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共青城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作出重要批示。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亲自主持多次召开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调度会。二是压实责任,强化保障。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将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到市直27个重点牵头部门,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为确保工作落实,印发了《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2019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共府办发〔2019〕82号),制定了《市本级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要点》《市政府各部门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要点》和《乡镇(街道)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要点》细化责任分工、列明材料明细、缺项材料等信息,按照任务清单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按照“谁制定、谁公开”的原则,及时、主动做好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促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一是在政务公开网站首页建立贯彻落实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栏,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解读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政务公开平台对新《条例》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解读;二是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等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新旧《条例》的过渡衔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3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12

398.36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尤其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我市各相关部门对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还不足,对于省市部署的关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仍有需要加强的地方,且公开渠道较为单一,没有充分利用好“两微一端”政务新媒体做好深化、深入、深度的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政务公开工作认知不够深入。部分单位对于政务公开工作,只做到了自己想要公开的,没有深切落实公开到群众想要公开的,对于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没有做好及时准确的公开。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了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及深度,提升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在线服务水平。一是查摆问题。按照第三方评估问题明细中指出的问题,对照考核各项指标要求,全面回顾检视工作落实情况,对丢分的考核项,一项一项落实,一项一项整改,做好及时整改工作,将漏项缺项及时补齐。三是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重点。按照中央、省、九江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前编制共青城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责任部门、确定公开时限、保障公开质量、落实公开程序,将政务公开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中,使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落到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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