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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共青城市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共青城市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制定全市统计规划、统计制度和管理统计标准,负责在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统计公报中发布有关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有关数据统计工作,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根据国家有关部门下发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和方案,拟订本市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和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资料。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全市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和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各项调查活动。
(九)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组织实施全市性统计执法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查办、承办统计违法案件。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共青城市统计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局本级包括:股室及统计局办公室。
本部门编制人数小计10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数5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2024年实有人数19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6人,聘用人员4人,其他人员5人。
第二部分 共青城市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共青城市统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03.21万元,比去年减少7.7万元,减少的原因是:特定目标项目减少(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减少1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3.21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7万元,下降2.2%,原因是:特定目标项目数减少;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均与上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共青城市统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03.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7万元,减少原因是:特定目标项目数减少。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0.8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3.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4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2.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9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72.3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6.8%,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1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4.36万元、资本性支出15.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6万元,其他相关支出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9.2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2.1%,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24万元;教育支出0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较上年预算安排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6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82.4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0.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1.6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3.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的0.8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3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6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5.1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1万元;其他支出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0.31%,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共青城市统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03.2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7万元,减少原因:项目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13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279.3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2.1 %;教育支出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2%;卫生健康支出4.8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6%;住房保障支出6.3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1%。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0.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2.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9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72.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1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4.36万元、资本性支出15.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6万元,其他相关支出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共青城市统计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增长率为0% 。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共青城市统计局本级单位机关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03.21万元,比2023年减少7.7万元,减少2.6%,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24.13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行政运行106.8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35.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4.8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44.5%;专项普查活动37.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12.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7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4.2%;行政单位医疗4.8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1.6%;住房公积金6.3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2.1%。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共青城市统计局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支出15.61万元,主要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2023年购置的PAD设备15.18万元未支付。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资金172.37万元,其中:部门预算中100万元以上的项目0个。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共青城市统计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8.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8.2万元,与上年减少0.16万元,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原则,将“三公”经费控制在预算范围以内。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 共青城市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行政运行(统计信息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统计信息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五)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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