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5-2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2420 责任部门:  共青城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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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价格统计调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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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常规统计调查制度

房地产价格统计调查制度主要内容

(2026年定期统计报表)

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相关城市房地产价格变动情况,满足国家宏观调控需求,为社会公众提供基础统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范围为各城市的市辖区,不包括县。调查对象为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房地产经纪机构或房屋居住服务平台等相关企业。

三、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是新建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面积、金额等相关基础资料。其中,新建住宅调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幢号、总层数、所在层数、住宅结构、成交总价(合同金额)、建筑面积、签约时间、行政区划和标识码等;二手住宅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统计单位名称、地址、住宅类型、本月销售面积、本月销售金额、住宅所在行政区划等。

四、调查方法

新建住宅销售价格调查为全面调查,基础数据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的网签备案数据。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为非全面调查,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按照房地产经纪机构或房屋居住服务平台等相关企业上报与调查员实地采价相结合的方式收集基础数据。

五、调查组织方式

国家统计局负责调查城市的房价指数编制工作,并组织、指导各地开展房价统计调查。相关调查总队负责所辖城市的房价统计调查实施工作,各城市调查队负责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市场调研等工作。

六、统计资料的报送和公布

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于报告月后按照规定时间将所辖城市的房价数据上报国家统计局。按照《2026年国家统计局主要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通过国家统计局门户网站、国家统计局数据发布库、新闻发布会和两微一端(即微博、微信和手机客户端)等发布相关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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