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机构设置与职能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10-3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096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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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统计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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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制定全市统计规划、统计制度和管理统计标准,负责在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统计公报中发布有关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有关数据统计工作,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根据国家有关部门下发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和方案,拟订本市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和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资料。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规下工业、服务业调查,小微企业调查及各项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全市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和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各项调查活动。

(九)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组织实施全市性统计执法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查办、承办统计违法案件,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点:江西省九江共青城市民服务中心6号楼三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冬季)上午9:00—12:00  13:30—17:30;

               (夏季)上午9:00—12:00  13: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赵伯辉

联系方式:0792-4342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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