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1-1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0302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共青城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共青城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要求,现公布共青城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至2022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共青城市统计局办公室(电话:0792-434265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共青城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部署,结合统计工作发展实际,加强公开组织、强化公开宣传、提升公开实效,不断提高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2022共青城市统计局通过共青城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6条,按期公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月报、年度绩效任务及完成情况,公开年度预、决算信息,开设专栏集中公开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及时更新办事服务事项,做好公示公告和重大决策意见征集。

(二)依申请公开。共青城市统计局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建立会商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统计数据,切实抓好依申请公开,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全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全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共青城市统计局本着规范严谨的原则,向社会公布统计信息查询电话,并指定综合法规股负责接待有关部门和社会群众的来人、来电和来函查询统计信息。为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我局制定并完善了信息公开流程,首先由各股室负责人对分管专业的信息稿件进行严格审查,再经局领导审核无误后,由专职人员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格式发布并及时做好栏目信息的更新,确保了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质量,也进一步规范了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前审查工作,共青城市统计局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畅通服务渠道,按照谁制作、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府信息的审核与发布工作。同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运行管理、内容保障、应急处置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转,年内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及时被投诉和涉密事件。

(五)监督保障。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配备了1名干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申请受理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持续发力,但在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文件政策解读不够立体、全面,解读方式缺失或单一;规划计划不够具体,2022年的中长期规划未及时发布,主动公开意识不足,重点公开信息发布频次不够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局抓落实,促整改,先后发布了多条政策解读、规划计划有关的公开信息。2023年,我局将主动作为,继续完善政务公开有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提升政策解读信息发布质量,在新年度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上台阶、展新貌,完成好政务信息公开答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赣服通
  • 赣政通
    手机版 政务微信 政策问答 无障碍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