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1-2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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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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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统计局

2024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 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共青城市统计局,联系电话:07924342651

一、 总体情况

本年度,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提升信息 公开平台建设,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 年公开政府信息17条,按期公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月报、年度绩效任务及完成情况,公开年度预、决算信息,做好公示公告和重大决策意见征集。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建立会商机制,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全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办结3件,结转下年办理 0 件。全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本着规范严谨的原则,我局向社会公布统计信息查询电话,并指定综合股负责接待有关部门和社会群众的来人、来电和来函查询统计信息。为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我局制定并完善了信息公开流程,首先由各股室负责人对分管专业的信息稿件进行严格审查,再经局领导审核无误后,由专职人员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格式发布并及时做好栏目信息的更新,确保了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质量,也进一步规范了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功能,规范栏目设置,完善与市公开系统对接渠道,统计网站迁移至市政府统一的集约化政务融媒平台,第一时间公开统计要闻、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等资讯,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五)监督保障情况。以机制建设为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公开平台安全预警机制,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统计信息开发利用不够,未能充分发挥信息资源作用。改进措施: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推进统计信息公开的便利化,更好的开发统计信息,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众对于统计信息更高的需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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