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部门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10-1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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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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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拟定全市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落实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管理工作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有关工作,做好随军家属的安置工作。

(三)组织开展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等相关工作。

(五)组织协调落实军队移交的符合条件的退休干部住房补贴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维修、房租补贴发放等服务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做好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承担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落实全市拥军优属工作,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市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按规定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做好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督促所属单位进行安全管理。

(十)牵头提出全市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计划。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共青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13人,其中在职人员1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2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968.6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3万元,较2020减少26.98万元,增长2.71%;本年收入合计962.31万元,较2020年减少30.79万元,下降3.1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785.86万元,占81.66%;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76.45万元,占18.3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968.6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968.61万元,较2020年减少7.44万元,下降0.7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19.5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年末结转和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20.66万元,占22.78%;项目支出747.95万元,占77.22%;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1.14万元,决算数为79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51%。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9.34万元,决算数为76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2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根据实际予以追加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4万元,决算数为1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4.15%,主要原因是:年中上级下达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根据工作实际予以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6万元,决算数为8.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7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根据实际予以追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0.6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76.06万元,较2020年增加39.92万元,增长29.3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根据实际予以追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1.31万元,较2020年减少6.17万元,下降16.4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02万元,较2020年增加2.36万元,增长64.48%,主要原因是:包含为退役军人发放的生活补贴

(四)资本性支出7.27万元,较2020年减少8.38万元,下降53.55%,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2.61万元,完成预算的52.2%,决算数较2020减少0.02万元,下降0.7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业务。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动。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本部门因公出国(境)业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2.61万元,完成预算的52.2 %,决算数较2020减少0.02万元,下降0.76%,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开支。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减少相关单位的交流往来。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3批,累计接待211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本部门未发生外事接待业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0年、2021年均未购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购置公务用车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5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53万元,降低27.3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12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72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优抚、困难群众走访慰问及重大变故走访经费”、“义务兵优待金”、“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本级配套”“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等1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已基本完成年初设定目标,有效落实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双拥工作顺利开展优抚对象退役军人福利待遇得到保障。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资金预算安排与退役军人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资金效益发挥明显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总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选2个项目)




2021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报告

一、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本年度我部门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保障在职人员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确保机关正常运转;采取集中走访、入户座谈等形式,实地查看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生活状况,深入了解他们存在的困难,对其家庭信息进行登记汇总,及时掌握全市退役军人最新情况;以重点节庆日为节点积极开展困难退役军人的生活慰问;深入推广开展“尊崇工作法”,进一步扶持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多渠道拓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信访矛盾调处和涉稳风险防范工作,紧盯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确保退役军人思想稳定为目的。

二、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根据财政预算要求,按时对一级项目、二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对照各项目年初预算设定的绩效目标及指标值,如实填报年度实际完成情况。

三、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对项目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比对以及按照文件对绩效考核的要求,对符合绩效自评范围的11个项目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项目整体完成情况较好,基本完成了各项目年初设定的工作任务,实现了既定的年度绩效目标,项目实施成效较为明显。我部门本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平均分为 97.26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一)履职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本项目数量指标符合预期目标。各项工作基本全面完成,各项活动、会议已全部开展到位。

(2)质量指标。全年符合条件60岁农村籍退役军人审批率已达到100%,优抚对象年审率达到100%。中心和乡级站示范创建100%,村级站示范创建60%,按时保质的完成了上级的要求和任务。

(3)时效指标。截止1231日,各项经费各项待遇已全部及时发放落实到位,所有业务办理均在有效期范围内办理完毕。

(二)履职效果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已全面感受我党、市委、市政府对其的关心与关怀;困难退役军人占比率已降低至1%

(2)可持续影响。截止1231日,退役军人无因资金发放不到位而不满的情况,社会秩序稳定。

(三)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

经调查询问,退役军人、军烈属、优抚对象并未出现不满意状况。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原因:因部分项目的执行有固定时间节点,故我部门个别项 目存在支出进度较慢的情况。

改进措施:我部门将强化预算执行效率,加快执行进度。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双拥工作经费部门评价报告

、基本情况

() 项目概况。

紧紧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国防和军队建设全局,高位谋划、突出重点、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军政军民团结思想政治根基更加牢固,社会拥军氛围更加浓厚,服务部队备战打仗能力明显增强,双拥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2021年我双拥工作经费17万元,主要用于为军烈属、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交车和收看有线电视;开展双拥宣传工作和培训;举办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等。

() 项目绩效目标。

广泛开展双拥宣传,尊崇军人军属社会氛围日益浓厚;聚力服务部队备战打仗,拥军支前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积极推动军民共建,军政军民团结思想政治根基牢固;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军地沟通协调联络渠道更加通畅。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 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目的:为更好地为退役军人提供服务,积极筹备和做好重大节日庆祝和走访慰问活动,激励广大军民同心合力投身强国强军实践。

对象和范围:本次评价对象是2021双拥工作经费共计17 万元。本次评价的内容主要有资金投入及管理和使用情况;实现的产出情况;取得的绩效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 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绩效评价遵循基本原则包括科学规范原则、绩效相关原则。科学规范原则要求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评价方法科学可行;绩效相关原则要求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可以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评价方法和标准: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的要求,根据评价对象具体情况,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因素分析法、比较法,通过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内外部因素,比较绩效目标设置与实施情况综合评议与打分,得出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综合评价分析,认为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工作的目标,并符合国家财政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项目产出能够完成,项目的绩效目标基本实现。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绩效目标管理还处于初步阶段,不够成熟,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更好地达到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管理中的作用和效果。

五、有关建议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资本性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在职职工的公积金费用。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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