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 信息类别 | 政策文件 | 文件编号 | 共退役军人字〔2019〕1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生成日期 | 2019-07-09 | 文件有效性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面向社会团体,面向公务员 | |||
| 信息索取号 | G34145/2019-00034 | 发布机构 | 共青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件下载 | |||
共青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继续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民政所: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继续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事务部函[2019]4号)及《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继续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赣退役军人字[2019]13号)要求,为进一步继续做好我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请各乡镇(街道)民政所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请各乡镇(街道)民政所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为引领,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总结经验,找出差距,继续保持高昂的精神状态和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确保信息采集工作按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
二、加强统筹协调,安排节日值班。春节期间,将有大量外出打工人员返乡,其中不少都是退役军人。各乡镇(街道)民政所要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时机,采取有效方式,做好宣传工作,让采集对象知晓春节放假期间也可以正常进行信息采集。要统筹安排,制订节日期间采集工作人员值班表,安排工作认真、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人员值班,确保外出打工退役军人能随到随采。同时要安排好春节加班人员的补休和调休工作。
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采集督导组将对各信息采集点进行工作督导检查,对各乡镇(街道)信息采集点节日期间采集人员值班在位情况进行重点抽查。请各乡镇(街道)民政所高度重视,确保信息采集工作人员在岗履职,不折不扣做好我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
2019年2月3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赣公网安备:360482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