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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类别 | 普通文件 | 文件编号 | 无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20-07-06 | 公开时限 | 长期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信息索取号 | G33000/2020-00591 | 发布机构 | 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下载 |
各乡(镇)人民政府、茶山街道办事处,南湖新城管委会,市政 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九江共青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局(室):
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市政协二届五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提出了135件质量高、操作性强、贴近民生、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提案,其中人大建议80件、政协提案55件。为落实好这些建议、提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政协委员提出提案是人民政协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一个重要形式。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对于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改进政府工作,推进我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接受人民监督、回应人民呼声的重要渠道,还是深入推进“五型”政府建设重要体现,更是改进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动力。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务要坚持“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的工作理念,弘扬“事事马上办、人人钉钉子、个个敢担当”的工作作风,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推动办理工作迈上新台阶;要以增强办理实效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办理力度,积极吸收采纳建议、提案中的合理化意见,并将其落到实处,真正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二、办理要求
(一)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市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精神,按时、按质、按量地全面落实好办理任务。及时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分析办理件,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做到有部署、有分工、有要求,层层分解、责任到人。
(二)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办理工作制度,制定并完善本单位办理工作细则,使本单位的办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要对建议、提案逐件签收、建档。
(三)凡交办件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办的,均明确了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主办单位负责牵头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办理,协办单位负责落实工作范围内的办理任务并按时将协办意见送交主办单位,最后由主办单位综合办理落实情况并统一答复代表、提案人。对建议、提案所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务必解决;有困难的积极争取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尤其是涉及政策、权限方面的问题,要积极主动与代表、提案人沟通协商,当面说明解释客观情况,争取理解和支持。
(四)建议、提案办理期限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即承办单位对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应当在接到之日起 3 个月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代表、提案人。协办单位务必在接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之日起 1个月内将协办意见送交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汇总后统一答复代表、提案人。
(五)给代表、提案人的书面答复函,态度要诚恳,内容要实在,格式要规范(具体答复格式附后),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按照规定的公文格式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附上《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征询代表、提案人对办理情况的意见。对联名提出的建议、提案,应分别答复每一位代表、提案人(也可商请第一建议或提案人转交其他联名代表或提案人),并给第一建议人或第一提案人附上三份《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各承办单位在办前、办中、办后要与代表、提案人主动联系、了解案由、协商沟通,采取多种形式听取意见、共商解决办法,努力提高办理实效,切实提高代表、提案人的满意率。代表、提案人对办理答复意见不满意的,承办单位要重新研究办理并答复。
(六)各承办单位在给代表、提案人的答复函中,在首页右上角按下列要求分类和填写:
1.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部分解决的,用“A”标明;
2.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用“B”标明;
3.所提问题因受目前条件或其他原因限制只能以后研究解决的,用“C”标明。
三、督促检查
办理工作中后期,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将开展对重点建议、提案的参办督办活动,人大选任联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将开展联合督查活动,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材料分别报送市人大选任联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对建议、提案的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联系人:雷金霞15070283318
电子邮箱:35066907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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