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规划计划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5-0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109308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工作总结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共青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工作总结及2022年度工作计划

重要职能工作

(一)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及乡镇、街道服务站的尊崇式“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均已通过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验收,11月,完成了退役军人工作“省-市-县”三级视频会议(会商)系统的本级建设,并接待德安县兄弟单位参加视频会议2次;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工作稳步推进中。

(二)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建了以周瑞林等退役军人为主的“党建红”红色故事宣讲团,通过进网络、进军营、进校园、进社区等形式,结合建党100周年,八一建军节,国防教育日等时间节点,开展红色故事及政策法规宣讲5场,现场受众约300人次。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列出了12件具体事项,明确责任人和办结时限,并均已完成。

(三)保障各项政策精准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等各项政策资金均发放到位,其中6户义务兵家庭因信息不准确一度失联,经多方努力均已联系到并补发了家庭优待金,做到了不漏一人。落实“解三难”及困难帮扶资金18.9万元,帮扶困难退役军人73人次。部分退役军人社保接续工作平稳对接。同时,着力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就学服务效率,完成3名转业士官工作安置,组织参加高等职业院校扩招111人次,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提供免费技能培训26人次

(四)营造拥军尊崇氛围。开展“未完成悬挂光荣牌清零行动”,全市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军烈属家庭已全部悬挂到位。推进“千行百业共拥军”,协调邮政公司创新打造“拥军邮路”双拥品牌,为退役军人提供贷款扶持、邮品定制、创新创业等服务,7月代表九江市迎接了退役军人事务部调研采访;为三等功和“四有”优秀士兵现役官兵送立功喜报11次;“八一”期间实现了对全市退役军人及军烈属走访慰问的全覆盖。

(五)做好军人权益维护。坚持开展“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健全退役军人诉求化解渠道,今年以来未发生赴京上访情况。如部分参战人员提出享受低保的诉求,但家庭条件均达不到低保家庭标准,对此,工作人员为其逐一进行政策讲解和沟通,最终采用为未享受低保“两参”人员降低医保报销起步线办法,予以妥善化解。

)开展烈士褒扬工作开展“替烈士看爹娘、为烈属办实事”活动,协调卫健部门对全市6户烈属家庭开展免费义诊;投入3.5万元资金,修缮散葬烈士墓7座;市烈士纪念园成功申报为九江市市级烈士纪念设施并已举行了揭牌仪式推进革命英烈后代关爱行动,9月组织4名烈属前往井冈山疗养。9月30日,承办全市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市四套班子领导及各界人士共60余人参加。

)引导退役军人服务全局从优秀退役军人中培养“兵支书”4名,成为推进乡村振兴的农村带头人。“一中心两站”牵头组织广大退役军人,发挥“新长征”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队伍作用,在疫情防控、防汛抢险、社会治理、环境整治、国防教育等方面切实发挥了“排头兵”示范带动作用。

二、存在的不足和下步工作思路

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各乡、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推进不平衡、社会化拥军服务效益不够显著、基层人员业务开展有所欠缺。

下一步,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督导村级尊崇式“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迎接省厅验收工作。

2、推进我市烈士纪念园申报省级烈士纪念设施。

3、春节期间开展好走访慰问及困难帮扶工作。

4、落实好退役军人优待证发放工作

5、统筹协调职能部门、拥军企业、社会力量等各方资源,拓宽拥军优属服务渠道,惠及更多退役军人和军、烈属,形成更广泛的社会尊崇效益。

   三、2022年度工作计划

1.继续深入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一是要做好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的总结工作,二是要做好2022年度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计划方案,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2.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做好全市“最美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宣传推介工作。

3.营造尊崇军人浓厚氛围,发展壮大“新长征”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2022年度将持续利用重大节日开展在全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4.进一步健全“阳光安置”工作机制,全面完成2022年度安置任务,积极探索安置模式,进一步提高安置质量。

5.继续发展“党旗红”红色故事宣讲队,计划于2022年度开展不少于6次的红色故事宣讲会。

6.根据省市工作进度稳慎推进参战参试退役军人身份认定工作。

7.做好优待证发放、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

8.严格落实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持续开展特殊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积极为退役军人排忧解难。

9.认真贯彻落实双拥城市创建有关文件精神,在创建双拥模范城上聚力攻关,努力开创我市双拥工作新局面。

10.开展春节、“八一”等重要节日期间走访慰问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工作。

11.结合烈士纪念日重要时间节点,规范有序组织烈士清明祭扫,倡导网上祭扫、本地祭扫和代祭扫。继续组织好烈士公祭日祭扫活动。

12.深入贯彻落实《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总体工作实施方案》,提升烈士纪念设施管理水平。推进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与爱国主义教育融合发展。

13.持续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加大信访问题督办力度,完善工作预案,加强风险防控。

14.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好基层服务站功效,打通服务保障“最后一公里”,确保退役军人的事有人管、有人问,提升他们的幸福感、尊崇感、荣誉感。

15.强化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水平,有针对性开展全市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服务保障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业务水平。

16.进一步巩固已完成全国“尊崇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成果,把为创建的村级服务站对标对表,以更高的标准完成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示范创建工作。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赣服通
  • 赣政通
    手机版 政务微信 政策问答 无障碍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