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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共青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共青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共青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组织和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指导、管理全市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和行政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依法对全市文化旅游市场、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进行行业管理,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稽查工作;综合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研究制定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指导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负责全市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负责对报刊出版活动的监管工作;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对外及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大案要案,承担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共青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局本级和3个所属二级事业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共青城市博物馆、共青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共青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内设综合股、文化艺术股、旅游促进股、市场管理股。
编制人数小计1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7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0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34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4人,行政在职人数7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0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同岗同酬4人,聘用人员13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共青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共青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106.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04.88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减少创建国家5A专项债项目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3.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03.96万,减少的原因是减少创建国家5A专项债项目支出;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上年结转结余153.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00.92万,减少的原因是创建国家5A专项债项目部分款项按照支付。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共青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106.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04.88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减少创建国家5A专项债项目支出。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11.6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8.16%,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69.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1万元;项目支出794.9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1.8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01.7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1.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6.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4万元、资本性支出32.20万元、对企业补助136万元、其他支出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48.6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4.7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6.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7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6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4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6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00.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6.1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6.7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6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4.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56%,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2.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2.91%,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12.42万元;对企业补助支出13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2.2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万元,其他支出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0.4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共青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53.1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6.1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03.96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减少创建国家5A专项债项目支出。具体支出情况是: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895.2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93.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23%;卫生健康支出11.6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22%;住房保障支出15.4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63%。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11.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9.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1万元。项目支出641.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00.8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1.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万元、对企业补助131万元、资本性支出27.2万元、其他支出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共青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0万元,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共青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本级及下属3个事业单位机关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0.32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74.49万元,下降87.19%,下降原因是节约人员办公费用开支。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共青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预算安排4万政府采购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按照办公需求购置安可电脑;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5个,涉及资金641.53万元,其中:部门预算中100万元以上的项目2个。红石馆、寻承馆补助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保障博物馆、红石馆、寻承馆日常运行。
2)立项依据
共办发〔2019〕31号。
3)实施主体
共青城市博物馆。
4)实施方案
按照要求,实行市博物馆免费开放,维持红石馆、寻承馆免费开放及日常工作正常运行。
5)实施周期
2024年1月-2024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130万元。
旅游宣传推广费用项目情况说明:
7)项目概述
适应新时代宣传需要,提升共青城市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促进我市旅游事业发展。
8)立项依据
共办发〔2019〕31号。
9)实施主体
共青城市文广新旅局。
10)实施方案
统筹媒体资源,加大宣传力度,服务共青发展,扩大共青知名度。逐步提升我市旅游事业影响力,促进我市旅游事业发展。
11)实施周期
2024年1月-2024年12月。
12)年度预算安排
200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共青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上年减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三部分 共青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事业支出: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五)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 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事接待)支出。
(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
(三)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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