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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类别 | 政策解读 | 文件编号 | 无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生成日期 | 2019-12-06 | 公开时限 | 长期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索取号 | G34135/2019-00112 | 发布机构 | 市文广新旅局 | 文件下载 | |||
意义背景:为了加快建设文明共青,打造文化名城,大力发展共青城市文化产业,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依据:共青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是根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建设文明共青,打造文化名城,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赣办字【2019】25号)文件精神制定。
核心内容:
(一)培育文化市场主体。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打破国有资本单一投入发展文化产业的格局,除了国家明令禁止社会力量进入的文化领域外,全面向社会资本开放,逐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投资机制市场化的文化投融资体制。
(二)完善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消费政策,改善文化消费环境,引导文化消费观念。适应市场需求,生产和提供多品种、多层次、多形式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积极促进文化与旅游、文化与体育、文化与其它产业的结合,促进文化消费市场的繁荣。
(三)扶持重点文化产业。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确定重点发展的文化产业和领域,形成以重点文化产业为主导、相关产业联动发展的格局。
(四)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整合优化现有文化资源,集聚产业要素,坚持产业的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发展,规划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重点扶持壮大共青城市出口服装产业园,加强文化产业公共技术、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推动文化创意企业的快速成长,打造并完善文化产业链,提升文化产业结构,形成具有比较优势的文化产业群。
(五)加强文化对外交流。进一步扩大文化的对外开放,加强国际文化产业合作,构筑文化产业发展的广阔平台,积极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增强共青城文化产业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能力。
主要条款:
(一)加强对文化产业发展的领导
(二)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三)做好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四)建立多元化的文化产业投资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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