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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类别 | 机构职能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生成日期 | 2019-03-18 | 公开时限 | 长期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索取号 | G34135/2019-00005 | 发布机构 | 共青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文件下载 | |||
共青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文化、广电和旅游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
(二)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组织和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指导、管理全市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
(三)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和行政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四)依法对全市文化旅游市场,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文化旅游稽查工作。
(五)综合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研究制定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指导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六)负责全市文化事业发展,指导和管理社会文化团体、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制定各类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规划、实施全市重点文化旅游设施建设,指导管理全市公共文化、旅游设施。
(七)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八)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对外及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文化走出去。
(九)承担市“扫黄打非”行政执法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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