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部门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2-2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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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5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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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第一部分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按照2019年《共青城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组建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属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对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综合协调。

2、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规划、规范。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提高人口素质工作,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3、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国家卫生体制改革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我市有关卫生体制改革实施管理。

4、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5、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措施,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贯彻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

6、原共青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的老龄工作职责和原共青城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整合至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共有预算单位1个,属于委本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综合股,医政医管药政和法规监督股(中医股、体改股),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健康股(卫生应急股、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股),基层卫生股(规划信息股、科技教育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老龄健康股)。

编制人数小计2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4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47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6人,行政在职人数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7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员0人。聘用人员4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本科生人数0人,专科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收入预算总额为1969.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85.09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本年没有新冠疫情防控经费预算,新冠疫情防控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489.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4.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46.54万,减少的原因是本年没有新冠疫情防控经费预算,新冠疫情防控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489.04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无变化的原因是没有教育收费资金收入;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无变化的原因是没有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无变化的原因是没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无变化的原因是没有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无变化的原因是没有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单位大楼电费分摊非税资金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无变化的原因是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结余115.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55万,减少的原因是上年积极安排项目任务,上级财政结转资金减少,上年未使用完财政结转资金本年继续使用。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支出预算总额为1969.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85.09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本年没有新冠疫情防控经费预算,新冠疫情防控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489.04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74.0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0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1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7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55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95.3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5.93%,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34.2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38.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1.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8.35万元、资本性支出31万元,其他支出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2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04.6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6.71%,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75.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1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14.3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1.3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3.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3.2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61%,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4.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4.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7.1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2.6万元;资本性支出3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57%,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7.48万元;其他支出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0.31%,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34.2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3.1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46.5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本年没有新冠疫情防控经费预算,新冠疫情防控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489.04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38%;卫生健康支出1769.4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6.47%;住房保障支出21.1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15%。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74.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55万元。项目支出1360.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95.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8.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9.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5.4万元,资本性支出31万元,其他支出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机关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1.8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92万元,增长3.85%,增长原因是单位调入1人,人均公用经费增长。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预算安排80万政府采购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与上年政府采购预算小幅度减少;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9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7个,涉及资金1271.11万元,其中:部门预算中100万元以上的项目3个。

1、一类-日常运行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根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根据中共九江市委办公室文件《关于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九办字[2017]32号)文件精神,各级党委和政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落实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保障情况。

2)立项依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关于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九办字[2017]32号)

3)实施主体: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4)实施方案:日常运行经费

5)实施周期:2025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194.61万元

2、一类-爱卫办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根据《江西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十条第(八)项财政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预算,负责为爱国卫生事业提供必要的专项经费。

2)立项依据:《江西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十条第(八)项

3)实施主体: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4)实施方案:爱卫办工作经费

5)实施周期:2025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13万元

3、一类-健康江西、健康九江专项行动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根据“健康江西”“健康九江”考核要求,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健康江西行动推进专项工作经费,并落实到位。

2)立项依据:“健康江西”“健康九江”考核要求

3)实施主体: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4)实施方案:健康江西、健康九江专项行动工作经费

5)实施周期:2025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10万元

4、二类-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发[2022]25号)文件精神,第五项:政府支持 ——财政支持各地政府(管委会)要按照每所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每年10-30万元的标准,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和公立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年1-3万元的标准,由属地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机构运转、基础设施建设、配齐或更新医疗设备等.我市现有6家基层医疗机构,35个产权公有村卫生室,2025年预计费用为200万元,用于各卫生院、村卫生室采购设备及房屋改造及维修维护。

2)立项依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发[2022]25号)

3)实施主体: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4)实施方案: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

5)实施周期:2025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38万元

5、三类-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为进一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乡村医生基本生活待遇,江西省从2009年开始采取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乡村医生公共卫生工作进行补助。根据赣财社[2013]12号文件精神,县级财政按年人均300至500元防疫岗位津贴对乡村医生进行补助。预计2025年我市乡卫生生公共卫生补助的乡村医生有76 人,地方按每人每年300元标准配套,应配套 2.28万元。

2)立项依据:赣财社[2013]12号文件

3)实施主体: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4)实施方案: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

5)实施周期:2025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2.28万元

6、四类-保基本民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2024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94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做实、做细、做深现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时进一步扩大受益人群范围,强化基础性服务项目。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要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为重点,进一步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强化绩效考核,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切实保障群众受益。预计2025年我市基本公共卫生补助标准提高至99元,服务人数为18.55万人,74元部分县按中央、省、县比例6:2.4:1.6配套,计219.632万元,25元部分非西部延伸县按中央、省、县比例6:1.2:2.8配套,计129.85万元,共需配套资金349.482万元。

2)立项依据:《关于做好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2]21号)

3)实施主体: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4)实施方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5)实施周期:2025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350万元

7、三类-乡村医生养老社会保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根据赣卫基层字[2016]]11号《关于提高离岗退出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要求,将年满60周岁且从业满20周年乡村医生,已离岗或自愿办理离岗退出手续的,养老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月300元;不愿退出岗位的补贴标准仍然为每人每月80元。提高离岗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贴标准所需经费,省财政和地方财政补助分担比例为6:4,2024年我市有60岁以上老年乡村医生76人,其中离岗 72人,在岗4人,地方应配套23.4万元(72*252*12+4*32*12=21.93万元)。根据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共青城市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T第六项第4条:乡村医生竞聘待遇,对受聘乡村医生,解决养老保险,所需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乡村医生在聘用期间,由乡镇卫生院按政策参加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所需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参照我市2024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障的缴费基数核算(平均月收入4000元/月),每年递增10%,2025年缴费基数大约为(平均月收入4400元/月),现全市共有在岗乡村医生74人。我市现有60周岁以下乡村医生70人。按照我市2024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障的缴纳保险比例为月收入的24%,其中个人支付8%,政府兜底16%,工伤保险0.2 %,补充工伤3元/人,失业保险0.5 %,经测算需投入费用为:4400元×(16%+0.2%+0.5%)×12个月×70人+3元*12个月*70人=61.9752万元/年。

2)立项依据:《关于提高离岗退出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赣卫基层字[2016]]11号)和《关于印发共青城市乡聘村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共府办字[2023]4号)

3)实施主体: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4)实施方案:乡村医生养老社会保障经费

5)实施周期:2025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84万元

8、二类-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经费地方配套(农村一女二女绝育户养老保险、阳光助学金)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根据《共青城市农村一女二女绝育户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共府发[2011]1号)文件,给符合条件的一女二女绝育户购买养老保险,财政承担80%,个人自付20%。2024年农村一女、二女绝育户基本养老保险预计参保人数为95人,缴费基数预计9672元/人,地方财政承担80%,需养老保险金额73.5万元;《江西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实施方案》(人口办字[2009]48号)2025年各乡预计镇一女、二女户阳光助学预计对象35人、按省市比例6:4的比例地方负担400元/人,金额1.4万元; 2016年星子县泽泉乡遗留问题,泽泉乡96年以前纯女户结扎对象养老保险费0.7万元。

2)立项依据:《共青城市农村一女二女绝育户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共府发[2011]1号)和《江西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实施方案》(人口办字[2009]48号)

3)实施主体: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4)实施方案: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经费地方配套(农村一女二女绝育户养老保险、阳光助学金)

5)实施周期:2025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75.6万元

9、四类-保基本民生-计划生育支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机制的规定的通知》赣财教[2012]91号)继续实施国家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别扶助制度,2025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480人,地方负担249.60元/人/年,金额119808元。

2)立项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机制的规定的通知》(赣财教[2012]91号)

3)实施主体: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4)实施方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5)实施周期:2025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11.99万元

10、四类-保基本民生-计划生育支出-全国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民生实事工程安排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22]3号)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奖励和特殊家庭特别扶助工作。2025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其中独生子女伤残对象45人,地方负担1797.6元/人/年,金额80892元;独生子死亡对象40-48岁4人,地方负担2640元/人/年,计金额10560元;49-59岁16人,地方负担1838.4元/人/年,计金额29414.4元;60岁以上45人,地方负担2714.4元/人/年,计金额122148元,共需财政配套奖扶特扶资金24.31万元。

2)立项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民生实事工程安排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22]3号)

3)实施主体: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4)实施方案:全国计划生育特别扶助

5)实施周期:2025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24.31万元

11、三类-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根据《江西省关于卫计委和江西省财政厅&lt;关于印发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赣卫家庭发[2017]4号)每人每年1200元,2025年预计2411人*1200元/人=289.32万元。

2)立项依据:《江西省关于卫计委和江西省财政厅&lt;关于印发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赣卫家庭发[2017]4号)

3)实施主体: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4)实施方案: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5)实施周期:2025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289.32万元

12、三类-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根据《江西省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对全省独生子女死亡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发放一次性抚慰金的实施意见》(赣卫家庭发[2017]8号)文件精神,从2016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失独家庭每人一次性发放5000元的抚慰金。预计2025年我市失独家庭人员有4人,每人补助5000元,计2万元。

2)立项依据:《江西省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对全省独生子女死亡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发放一次性抚慰金的实施意见》(赣卫家庭发[2017]8号)

3)实施主体: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4)实施方案: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

5)实施周期:2025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2万元

13、二类-病媒生物防治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根据2021版《国家卫生城镇标准》及《病媒生物防治管理规定》,需要每年对城市病媒生物进行有效防制,同时做孳生地、侵害率调查以及病媒生物监测,以便获得更为精准的病媒生物调查数据,辅助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更为有效开展。因2023年病媒生物资金未成功支付年底被财政收回,我委将2024年病媒生物预算资金支付2023年合同期间费用,目前仍有72180元无资金支付,我委将其列入2025年预算。2025年我市将加大病媒生物防治工作,需申请病媒防治预算经费31.2万元。

2)立项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21版指导手册》

3)实施主体: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4)实施方案:病媒生物防治经费

5)实施周期:2025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24万元

14、三类-政府购岗人员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保障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购岗工作人员经费

2)立项依据: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精神

3)实施主体: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4)实施方案:政府购岗人员经费

5)实施周期:2025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12万元

15、三类-托育机构婴幼儿入托补助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根据《江西省民生实事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3 年 10 件民生实事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生办[2023]1号文件,根据普惠托育机构实际招收的托育人数和月数财政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补助,入托补助所需资金省财政和县财政按3:7共同负担。2025年我市托育机构收入托幼人数360人,地方配套210元/人/月,需财政资金360人*210元/人*12个月=90.72万元。

2)立项依据:《江西省民生实事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3 年 10 件民生实事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生办[2023]1号)

3)实施主体: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4)实施方案:托育机构婴幼儿入托补助

5)实施周期:2025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90万元

16、二类-适龄女生免费接种人乳头瘤病毒疫苗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为进一步降低出生缺陷,预防先天性疾病,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为适龄女生免费接种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工作的通知》 (赣卫妇幼字[2024]2号)和《关于开展“为适龄女生免费接种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工作的通知》(九卫妇幼字[2024]4号)文件要求,2024年共青城市摸排六年级适龄女生数1220人,全程两剂次,每剂次疫苗费、接种服务费分别为196元和18元,合计428元/人次。所需资金由省、市县财政按3:7比例分担,九江市、县两级财政承担的部分统一按3:7分担(即省市县比例为3:2.1:4.9),预计县级财政配套25.59万元。

2)立项依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为适龄女生免费接种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工作的通知》 (赣卫妇幼字[2024]2号)和《关于开展“为适龄女生免费接种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工作的通知》(九卫妇幼字[2024]4号)

3)实施主体: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4)实施方案:适龄女生免费接种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5)实施周期:2025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26万元

17、二类-共青城市中医院、妇保院筹建技术顾问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根据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第31期会议纪要精神,同意我委为中医院、妇保院聘请一名筹建技术顾问,实行年薪取酬制度,每年24万元。

2)立项依据: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第31期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4)实施方案:共青城市中医院、妇保院筹建技术顾问

5)实施周期:2025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24万元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0.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一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10.8万元,比上年减7.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招商公务接待费不纳入本单位预算,较上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7.1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一致,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一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第三部分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2025-一类-日常运行经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单位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94.61

其中:财政拨款

0

其他资金

0

上年结转

0

年度绩效目标

完成妇女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检查;完成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母婴室建设;提升计划生育执法行政水平,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保障卫生健康委员会日常工作运转,打击”两非“,保障创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保障健康扶贫工作,完成上级各项任务考核;依法实施全面三孩政策,推进计划生育优持服务落实,加强出生人口监测,做实免费避孕药具服务。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日常运行经费金额

≤194.61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单位日常运行经费项目

=1个

质量指标

资金下达及时性

=100%

时效指标

2025年

年度内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有效保障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9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2025-一类-爱卫办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单位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3

其中:财政拨款

0

其他资金

0

上年结转

0

年度绩效目标

宣传贯彻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全社会成员参加爱国卫生活动和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动; 在农村开展改造厕所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工作;组织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县城、镇、村、卫生先进单位活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爱卫办工作经费

≤13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爱国卫生宣传活动

≥4次

质量指标

资金下达及时性

=100%

时效指标

2025年

年度内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爱国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有效保障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9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2025-一类-健康江西、健康九江专项行动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单位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0

其中:财政拨款

0

其他资金

0

上年结转

0

年度绩效目标

通过设立健康江西项目预算,促使我市健康促进场所深入完善,进一步符合省、九江市考核要求,有效提升我市居民健康素养整体水平。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健康江西、健康九江专项行动经费

≤10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健康科普行动

≥2次

质量指标

资金下达及时性

=100%

时效指标

2025年

年度内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卫生健康融入各项政策

有效融入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9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2025-二类-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

主管部门及代码

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单位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38

其中:财政拨款

0

其他资金

0

上年结转

0

年度绩效目标

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发【2022】25号)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强化功能定位、强化基础设施、强化医疗能力,合理配置和更新必要的设施设备,开展常规检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项目金额

≤38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项目

=1个

质量指标

资金下达及时性

=100%

时效指标

2025年

年度内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有效提高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9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2025-三类-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

主管部门及代码

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单位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28

其中:财政拨款

0

其他资金

0

上年结转

0

年度绩效目标

为进一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乡村医生基本生活待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金额

≤2.28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人员

=76人

质量指标

资金下达及时性

=100%

时效指标

2025年

年底内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乡村医生队伍

保持稳定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乡村医生满意度

≥9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_2025年初部门项目

主管部门及代码

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单位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350

其中:财政拨款

0

其他资金

0

上年结转

0

年度绩效目标

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提高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提高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满意率;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水平,规范公共卫生服务行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全面完成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各项任务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金额

≤350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基本公共卫生人口数量

=18.55万人

质量指标

资金下达及时性

=100%

时效指标

2025年

年度内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有效提高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9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2025-三类-乡村医生养老社会保障经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单位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84

其中:财政拨款

0

其他资金

0

上年结转

0

年度绩效目标

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保障乡村医生待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乡村医生养老社会保障经费

≤84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乡村医生60岁以上在岗人数

=4人

乡村医生60岁以上离岗人数

=72人

乡村医生60岁以下在岗人数

=70人

质量指标

资金下达及时性

=100%

时效指标

2025年

年度内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乡村医生队伍

保持稳定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乡村医生满意度

≥9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2025-二类-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经费地方配套

主管部门及代码

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单位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75.6

其中:财政拨款

0

其他资金

0

上年结转

0

年度绩效目标

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保障优生优育;发放农村一女二女户阳光女孩助学金,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进行扶助;为农村一女二女绝育户办理养老保险。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经费地方配套

≤75.6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农村一女二女绝育户基本养老保险预计参保人数

=95人

阳光助学预计对象

=35人

质量指标

资金下达及时性

=100%

时效指标

2025年

年度内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稳定水平

有效保障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9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扶补助_2025年初部门项目

主管部门及代码

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单位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1.99

其中:财政拨款

0

其他资金

0

上年结转

0

年度绩效目标

实施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

≤11.99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

=480人

质量指标

资金下达及时性

=100%

时效指标

2025年

年度内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稳定水平

有效保障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9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全国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_2025年初部门项目

主管部门及代码

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单位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4.31

其中:财政拨款

0

其他资金

0

上年结转

0

年度绩效目标

实施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全国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资金

≤24.31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

=110人

质量指标

资金下达及时性

=100%

时效指标

2025年

年度内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稳定水平

有效保障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9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2025-三类-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主管部门及代码

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单位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89.32

其中:财政拨款

0

其他资金

0

上年结转

0

年度绩效目标

独生子女奖励对象是指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只生育一个子女,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根据《江西省关于卫计委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赣卫家庭发【2017】4号)每人每年1200元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城镇独生女子父母奖励金

≤289.32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

=2411人

质量指标

资金下达及时性

=100%

时效指标

2025年

年度内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稳定水平

有效保障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9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2025-三类-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

主管部门及代码

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单位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

其中:财政拨款

0

其他资金

0

上年结转

0

年度绩效目标

更好推动我市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服务于计生对象,帮助解决独生子女死亡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际困难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

≤2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失独家庭对象

=4人

质量指标

资金下达及时性

=100%

时效指标

2025年

年度内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稳定水平

有效保障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9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2025-二类-病媒生物防治经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单位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4

其中:财政拨款

0

其他资金

0

上年结转

0

年度绩效目标

努力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传染性疾病,促进爱国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病媒生物防治经费

≤24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病媒生物防治项目

=1个

质量指标

资金下达及时性

=100%

时效指标

2025年

年度内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有效保障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9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2025-三类-政府购岗人员工资

主管部门及代码

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单位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2

其中:财政拨款

0

其他资金

0

上年结转

0

年度绩效目标

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精神,保障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购岗工作人员经费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政府购岗人员工资

≤12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政府购岗人员工资项目

=1个

质量指标

资金下达及时性

=100%

时效指标

2025年

年度内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有效保障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9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2025-三类-托育机构婴幼儿入托补助

主管部门及代码

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单位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90

其中:财政拨款

0

其他资金

0

上年结转

0

年度绩效目标

根据《江西省民生实事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3 年 10 件民生实事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生办【2023】1号)文件,根据普惠托育机构实际招收的托育人数和月数财政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补助,入托补助所需资金省财政和县财政按3:7共同负担。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托育机构婴幼儿入托补助

≤90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托育机构婴幼儿入托人数

=360人

质量指标

资金下达及时性

=100%

时效指标

2025年

年度内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稳定水平

有效保障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9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2025-二类-适龄女生免费接种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主管部门及代码

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单位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6

其中:财政拨款

0

其他资金

0

上年结转

0

年度绩效目标

进一步降低出生缺陷,预防先天性疾病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适龄女生免费接种人乳头瘤病毒疫苗经费

≤26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适龄女生免费接种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对象

=1220人

质量指标

资金下达及时性

=100%

时效指标

2025年

年度内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有效保障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9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2025-二类-共青城市中医院、妇保院筹建技术顾问

主管部门及代码

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单位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4

其中:财政拨款

0

其他资金

0

上年结转

0

年度绩效目标

根据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第31期会议纪要精神,同意我委为中医院、妇保院聘请一名筹建技术顾问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共青城市中医院、妇保院筹建技术顾问经费

≤24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共青城市中医院、妇保院筹建技术顾问项目

=1个

质量指标

资金下达及时性

=100%

时效指标

2025年

年度内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有效保障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9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应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训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九)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性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5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二、支出科目

(一)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事业支出: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五)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中医等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综合医院支出: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十二)乡镇卫生院支出: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十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十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十五)卫生监督机构支出: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十六)妇幼保健机构支出: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十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十八)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十九)计划生育服务支出: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 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事接待)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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